簡介(1 / 1)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了生的事故國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除數保險人死,傷殘,疾病達到全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保隊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保險功能:1。抵禦重大疾病的風險。

2。有效規劃財務。

3。提供給濟保障。

4。安全可靠的投資方式。

5。為生命價值提供保障。

6。有利於公司,的穩定發展。

保險費率:在保險市場上,保險價格對,保險產品的需求具有重要影響。它與保險產品需求成反比關係。價格越高的需求越小,價格越低需求則越大。

是投保人向日葵保險人交納的費用,作為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報酬,

是指保險金額中保險人應收取的保險費在保險實務中,

通常是以千分數來表示的。

是依據保險標的的風險程度,損失概率,保險責任範圍保險期限和何險人的經營管理費用等因素來綜合考慮並確定的。

生命表:是指在一定時期中一定地域,對一個相當數量人口的死亡規律的統計資料。加以形成的一種表格。

保險產品的特點:1。是一種未尋覓的產品。

2。是一種服務性的產品。

3。有明顯的期限性。

4。有互助互濟性。

5。有損失補償性。

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所承擔責任的風險範圍,即保險產品中約定的確風險發生後,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其中還包括除外責任。即保險人不負賠償或都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險種:1人壽險。2。人身意外險。3。健康險。4財產險。

保險合同:是保險雙方進行約定的證明,既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另一方提供保險和有關保險的相關服務。在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事故時,保險公司承擔經濟損失補償責任,或者當約定事件發生時,承擔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是指保險關係雙方當事人之間訂的在法律上具有約約束力的一種協議。平等的主體,既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設立的為保障經濟目的的協議。

簽定保險合同的條件。

1:當事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法律行為。而不是單方的行為。

3:必須合法。

違約責任是指當合同當事人因過錯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時所承擔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