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
丹蘆發現鎂礦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但由於能源、交通等條件的製約,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開發。直到七年前,在五塘鄉和鄰縣交界的一個地方,發現了一個儲量雖然不大,但足以支撐鎂礦場需要的小煤礦之後,這片礦場才真正具備了商業開發的價值。
丹蘆縣倒是想自己開發,可這個窮的連公務員和教師工資都發不全的地方,根本沒有資金實力來進行投資建設。
時任五塘鄉鄉黨委書記的餘嘉偉,在省城的一個招商引資會議上,找到了一個閩南省的投資商,由投資商出資6000萬元,縣裏和鄉裏出政策出地皮出資源,按6:2:2的比例,合資設立了這個“丹蘆縣博美礦業有限公司”。
設計年產量8萬噸重燒鎂塊,遠景產量12萬噸。如果完全達產,每年的產值將達到1~1.5億元。正是憑借著這個政績,餘嘉偉榮升丹蘆縣主管工業的副縣長。
當礦山建好之後,縣裏和投資商的分歧也就隨之產生。
丹蘆這破地方出點政績不容易,餘嘉偉自然希望能把這個政績繼續做大,以便自己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所以他不斷的遊說這位投資商,能夠持續的投入,形成一條完整的鎂合金產業鏈。而投資商卻隻對沒什麼技術含量的初級產品感興趣,對於後續的金屬鎂冶煉、鋁鎂合金生產等需要巨大投入的內容毫無興趣。
當遊說、利誘、威脅都失去了作用,對政績紅了眼的餘嘉偉開始指使相關人等,采取各種方式阻撓礦場的正常運作,而縣裏對此則始終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餘家作為五塘鄉的望族,始終衝在最前麵,雙方發生了多次械鬥。在一次衝突時,那個倒黴的投資商被年輕氣盛的餘胖子錯手打死,但最終是由餘胖子的一個遠房堂兄幫他頂了罪。
當這個投資商的妻兒跑到縣裏要公道的時候,已經被利益徹底蒙蔽了雙眼的餘胖子,暗地裏糾集了一幫人手,直接將那個可憐的女人和孩子綁走,至此消失無蹤。
這一切都始終發生在尋常百姓的視野之外,所以並未引起太多的關注。而那個倒黴的投資商,也確實沒什麼更親密的親戚朋友,經過餘嘉偉的多方運作,這個投資商似乎被所有人都忘卻了。
餘胖子出資“買”下了投資商的60%股權,而他實際的出資額是——10萬元。這部分股權沒有直接掛到他的名下,名義上由縣裏持有,“博美礦業”的工商登記變成了縣裏和鄉裏的合資企業,法人代表變成了餘利坤。
甚至縣局裏關於此案的所有卷宗也都離奇消失,連那個頂罪的遠房親戚,也被悄悄放了出來,一起滅門的慘案居然就此湮滅。
至此,博美礦業就搖身一變成了餘家的家族企業,除了每年向縣裏鄉裏各繳納50萬元的管理費之外,這個公司可以說和縣裏鄉裏毫無關係。
取得了博美的控製權之後,餘嘉偉也沒有了繼續拉伸產業鏈的欲望——那確實需要巨大的後續投入,父子二人開始謀劃如何能讓這個公司最大限度的創造“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