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風水調整及化解法
化解煞氣有無形和有形兩種。有形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如破山、碎石、殘牆、破屋、尖銳形狀物、形似衝射物體、窮山惡水等;無形的是理氣上的信息載體。對這些有形或無形的信息載體,除用改變形狀避開正衝麵,用物體擋住或反射,散發改變信息波方向,收集物化等辦法外,用五行生克製化為一中介物化克為生的化解方法,是更加巧妙、作用持久、效果更好的辦法。
依據五行的物理、數理、顏色、意象,用某種物體作為中介物予以化解。這些中介物一般應放在相對方位的中間,以利通氣,有些現象要用特殊辦法,這在風水堪測實踐中有許多經驗總結,下列可供選擇和參考。
1.八卦羅盤
八卦羅盤最具化煞作用,放於有利位置或對明堂外、林門,它有化煞生權,招財納福之效,催婚緣、旺桃花,百利而無一害。
2.銅錢葫蘆可泄土,最好是乾隆錢,取五枚為五帝銅錢之意,六數為乾,七數為兌,金錢串聯埋於衝位。
3.六合文昌塔古幣利文學、功名及事業、科甲文才上進,用羅盤中針人盤格定三吉六秀,應埋放在吉位,切忌泄方,即有子孫早登科甲,金榜題名。
4.銅、木葫蘆銅葫蘆或木葫蘆化煞擋災,特別是有病或久病者,用三隻埋放在吉位有奇效。
5.七赤銅錢極能化解煞氣,大門及墳墓衝位見煞,埋放兩串均可避禍,平時又可招財進寶。
6.麒麟石獅子可解多種形煞,可免煞氣衝入,既能提高威嚴,又主陽剛之氣。此兩種動物不可輕用,多年予驗,它與姓氏和屬相有密切關係,相生者吉旺,相克者反遭災殃。
7.八白玉吉祥之物,能消除邪靈或不潔之事,用八串八白玉埋放大門或墳後,既有消災、達到平安吉祥效用。
8.泰山石、泰山石敢當遇到箭煞時使用,位置必須正對箭煞射來的方向,其原理是反射集中而來的尖利煞氣。
9.龜遇到很特殊、很凶險的形煞時,用龜化煞符合凶煞宜化不宜鬥的原則,用木、石、瓦、瓷、銅龜均可,但龜頭必須朝外。
10.賜福板(書天官賜福四字)凡衝位犯煞,用青磚、青石板朱砂刻書天官賜福四字為吉。
11.白虎鏡對衝的形煞,宜用圓鏡一麵,中間點上朱砂,放在衝位即吉。
12.安善板(書“一善”二字)凡衝煞、形煞,用青磚、青石板或木板用朱砂刻書“一善”二字,安放衝位,能消百惡,但必須在每年農曆四月初八辰時安放最吉。
第十一節 土壤的農業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
中國曆代環境倫理思想,不僅在於道德領域,而且向政治領域和法製領域延伸和擴展,形成以強烈的環境意識為基礎的政治思想和法製觀念,使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社會要求產生更為強大的約束力和強製性,使環境倫理思想真正融入民族文化,由精神文明轉化為現實的物資文明,從而使環境倫理思想進一步滲透到社會生活實踐中去,為現代中國環境保護實踐現代農業生產提供有利的指導作用。
從人類發展史夏商之際,人們就把重視農業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生物視為君王具有的道德的體現。舜帝的:“舜炎為君也,其政好生而惡殺。其任授賢而替不肖。德若天地而靜虛,化若四時而變物也。是以四海承風,暢於異類。鳳翔麟至,鳥獸馴德。無他,好生故也。”孔子論舜帝的治國綱領時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孟子對魏惠王陳述實行王道的大計時,強調保護生態的措施和意義。他說:“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
大理學家朱熹在《四書集注》對此一段話解釋說:“數,密也。罟,網也。窪下之地,水所聚也。古者網罟必用四寸之目,魚不滿尺,市不得鬻,人不得食。山林川澤,與民共之,而有厲禁。草木零落,然後斧斤入焉。”由此可見,不用密網捕魚,不在樹木幼嫩時伐林,乃是華夏先民共有的生態意識和道德行為規範。
《逸周書·大聚》中記載了大禹不準人們在樹木萌生季節亂砍亂伐,他發布的《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禹禁”曰:“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六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且以並農力,執成男女之功。”周朝開國皇帝,周文王姬昌在生命垂危之際還把普天下黎民百姓放在第一位,召見兒子周武王姬發時,要牢牢記住:“吾教汝,我所保與我保守,傳之子孫……山林非時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長;川澤非時,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不卵不足巽,以成鳥獸之長。畋獵唯時,不殺童羊,不夭胎,童牛不服,童馬不馳不鶩;澤不行害,土不失其宜,萬物不失其性,天下不失其時。”可見,中國的自然環境決定了中國先民建立了發達的農業經濟,從而提出了豐富的以維護生態平衡為中心的倫理觀念,逐步形成了以強烈的生態意識為基礎的政治理念。充分體現了先賢們在現實生活中實現其“治國平天下”理想的人世精神,追求“同天人”“合內外”的“天人合一”的崇高思想境界。
天和地是農業生產兩個基本條件,《呂氏春秋·審時》:“夫稼,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養之者天也。”“稼”,是農作物,也是農業生物。“天”指自然界氣候,“地”指土壤、地形、地貌等,而人則是農業生產中的主體,共同構成農業生產中的環境條件的稼、天、人諸因素組成的整體。在這一整體中,農業生產建立在自然再生產的基礎之上,經濟再生產和自然再生產結合在一起與現代生態相和諧。
中國傳統農業的天時觀念非常強,把掌握天時當作民食問題的關鍵,《尚書·堯典》:“食哉唯時。”勞動大眾勿失農時,不違農時,包括牲畜類的交配和孕育,也要無失其時。土壤中所育的動植物的生長發育都直接接受自然界氣候季節變化的自然規則,曆代農書都把“審時”、“趣(趨)時”、“順時”作為農事活動的最高原則。“順時”和“趨時”是承認自然再生產和農業生產中的基礎地位,保證生物體再生產按照自然的節律正常進行。
中國傳統農業技術體係的主要特點是精耕細作,而精耕細作是以“三才”思想為指導的。
所謂“三才”是指作為宇宙構成三大要素的天、地、人,或天道、地道、人道。“三才”理論是在農業生產中孕育出來的,並形成一種理論框架,推廣應用到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的各個領域中去。因此,上述理論是對農業生產中農作物(或農業生物)與自然環境和人類勞動之間關係的一種概括;它把農業生產看作稼、天、地、人諸因素組成的整體。在這一整體中,農業生產建立在自然再生產的基礎之上,經濟係統和生態係統是統一的,它反映了經濟再生產和自然再生產結合在一起的農業生產的本質,與現代生態理念相吻合。
在“三才”理論中,自然(“天”“地”)是能動的有機體。由於它是能動的,所以能夠作為農業生物的生養者參與農業生產過程;由於它是可變的,所以能夠提供人們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廣闊空間。與“天”“地”並列的“人”,既非大自然(“天”“地”)的奴隸,又非大自然的主豐收宰,而是“讚天地之化育”的自然過程的參與者和調控者。這就是所謂“天人相參”。
天時觀貫徹到野生動植物的采獵活動中,形成了一套早在先秦時代即已出現的,對林業資源、漁業資源、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利用措施:隻允許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程度上采集利用這些動植物,禁止在它們萌發、孕育和幼小的時候采集捕獵,更不允許焚林而、竭澤而漁。——即所謂“以時禁發”。
“禁”是保護,“發”是利用。“以時禁發”就是在保護基礎上有限製地利用。
農業生產的對象,不論是人工馴化的或野生的動植物,它們的生長發育都直接受自然界氣候季節變化的節律所製約。“順時”和“趨時”本質是承認自然再生產在農業生產中的基礎地位,保證生物體再生產按照自然的節律正常進行,人們隻能在這個基礎上予以協調和加以利用,而不能“越俎代庖”。東漢班固用“順時宣氣,蕃阜庶物”(《漢書·貨殖列傳》)準確地概括了農業活動中經濟再生產與自然再生產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