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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動試水自有終端為哪般

聚焦

作者:母質文

2013年,中國移動推出自主品牌TD手機(M701/M601)時曾在公司內外引發不小爭議。2014年,中移動發布自主品牌4G手機(M811)再度引發業界震動。作為產業鏈的頂層設計者,作為運營商的中國移動為何要“搶食”終端領域?筆者將從以下幾個方麵進行探討,以探尋其背後的原因。

運營商價值模式亟待轉變

去年我寫過一篇名為《“微信收費”——電信行業未來的風向標》注的文章,裏麵談到構建於基礎電信業務之上的各類OTT(如微信)應用與服務,憑借其互聯網的“免費”優勢迅速吸引了大批客戶,高附加價值部分被OTT提供商們獲取,基礎電信運營商越來越難以擺脫“比特搬運工”的命運。傳統業務的式微是整個行業所麵臨的挑戰,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一樣無法避免。

仔細對比不難發現電信運營商和互聯網、移動互聯網企業價值模式之間的區別。電信運營商傳統的價值模式是典型的FAB(Fulfillment、Assurance、Billing)模式,也即是業務前期幫助消費者進行業務選擇、訂購和開通,業務使用期間提供通信保障,最後根據各項業務的定價與消費者的使用量進行計費、收費。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企業采用的價值模式多是CSP(Come、Stay、Pay)模式,也即是通過各種優秀的體驗來吸引客戶使用,設法增加業務、服務的黏性以留住客戶,最後再采用多種靈活的付費模式來賺取利潤,如第三方付費、基礎功能免費/高級功能付費模式等。基礎電信運營商的價值鏈過於單一,在移動互聯網的擠壓下利潤空間自然會逐步降低。因此,電信運營商目前最為迫切的問題並非3G/4G的網絡建設和市場競爭,而是探索新的價值鏈和價值模式。

“不作不死”的困境

2013年國內各類OTT應用與服務井噴之時,網上不少專家、學者建議運營商要積極推動網絡升級,要放開懷抱“擁抱互聯網”。基礎電信運營商與OTT提供商、虛擬運營商相比,最大的優勢與劣勢都在於“基礎”二字。優勢在於對基礎通信網絡的完全掌控,使得所有移動互聯網業務都必須構建於其上;劣勢在於基礎電信網絡的附加價值太低,隨著價值鏈掌控的爭奪戰不斷推進,電信運營商的價值鏈地位卻每況愈下。

由於激烈的競爭,國內運營商們競相升級網絡。在中國,2G時代中國移動一統天下,於是聯通和電信積極推動3G牌照發放,結果到3G時代中移動由強轉弱,移動於是開始推動4G發展。在北郵教授闞凱力看來,傳統運營商近年來上馬3G乃至目前發展4G都是在飲鴆止渴、自尋死路,“放眼世界,全世界的3G運營商除了極少數的特殊案例,其他的直到現在都還在賠錢”。這些運營商不掙錢的原因就在於3G乃至4G時代需要建設更多的網絡以保證用戶體驗,但流量收入卻與傳統業務相差太多,無法保證利潤率。他認為在4G時代移動互聯網業務對傳統電信業務的替代將更強,運營商卻需要投入更多的建網成本,“死得當然也就更快”。

除了在網絡方麵的積極投入,運營商在進軍移動互聯網方麵也是躍躍欲試。擺脫“比特搬運工”的命運,“擁抱移動互聯網”已經成為基礎運營商無法回避的問題,但這是否意味著電信運營商就能夠照搬互聯網企業、移動互聯網企業的模式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主要是電信運營商和互聯網企業、移動互聯網企業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模式有著本質的區別,“舶來之物”隻能是學其皮毛而不能取其精髓。另外,互聯網企業、移動互聯網企業最為擅長的“野蠻式生長”也非電信運營商所長,在別人擅長的領域作戰顯然難度更大。因此對於電信運營商來說,尋找一條適合的道路來“擁抱移動互聯網”顯得尤為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