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我們的敬畏之心
三棱鏡
作者:程冠軍 程大中
何為敬畏之心?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意思是說,君子要有三種敬畏:敬畏天命,敬畏尊長,敬畏聖人的教導。一個人隻有常懷敬畏之心,才能成為一個君子。“君子三畏”主要是對道德的敬畏,這種敬畏在民間通常表現為“離地三尺有神明”的對神靈和天地的敬畏。傳統社會所倡導的敬畏之心,有其精華也有其糟粕,但在君權社會裏,倒不失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石。
20世紀初,隨著大清帝國的終結,一些優秀的傳統文化和道德信仰被國人當作封建糟粕拋棄掉。新中國成立之後,“文化大革命”使傳統文化和道德信仰又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戕害,這場戕害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優秀因子——“敬畏之心”幾乎被破壞殆盡。改革開放以來,在金錢和利益的衝擊下,人們開始出現了信仰缺失和道德滑坡,很多人缺乏敬畏之心。傳統的敬畏被打破,新的敬畏沒有重塑。一個人一旦沒有了敬畏之心,也就沒有了行為底線,一個失去了底線的人會變得異常可怕。因此,當今時代,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擺在我們麵前:西方人敬畏的是上帝和法律,中國人敬畏的是什麼?
敬畏之心很重要,敬畏什麼更重要;重塑我們的敬畏之心,更是當務之急、重中之重。人們需要敬畏的首先是法律。在法律和道德的基座之上,當代中國,一個公民要有“五種敬畏”,即敬畏法律、敬畏道德、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敬畏事業。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因此,敬畏法律當放在首位。當前,官員腐敗呈高發態勢,很多貪官東窗事發、身陷囹圄之後在悔過書中說自己因為“不懂法律”才走向了貪腐之路。“不懂法律”幾乎成了貪官們為自己開脫的最佳借口。這些貪官是真的不懂法律嗎?非也。正常情況下,作為一名官員,其學曆背景和文化程度自然要優於普通人,有的官員甚至還擁有法律專業的學習背景。因此,不是他不懂法律,而是他對法律沒有敬畏之心。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高,違法的成本也越來越高;一個人的社會地位越高,其違法付出的代價也就越高昂。
對道德的敬畏應緊隨法律之後。如果說法律是紅線,道德就是黃線。康德的墓碑上刻有他的這樣一段名言:“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日新月異,不斷增長,這就是我頭上的星空與心中的道德定律。”古人所倡導的“君子三畏”大多屬於道德的範疇。在現實社會裏,法律和道德好比是一個天平的兩端,二者共同托起社會的公平正義。一個人對於法律的敬畏主要體現的是對法的畏懼之下的尊敬;而對於道德的敬畏是一種人性的自覺。正如中國傳統社會所共同追尋的“禮、義、廉、恥”之“四維”,“仁、義、禮、智、信”之“五常”。對於這些傳統道德追求,我們要重塑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