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魔鬼”,也是天使
入鄉隨“法”
作者:武虎
砍傷了人,卻沒有被執行實刑,而是采取法律手段實現和解,最終順利畢業,學成回國了……
開學伊始,韓國某大學的宿舍內發生了令人不願看到的一幕:同寢的中國留學生王某和李某發生爭執,爭執中,李某意外將王某砍傷。後經醫生鑒定,王某一共被砍7刀,右臂和右肩處被大麵積砍傷,前後共進行了2次手術。
事件的起因很簡單,僅僅是因為新學期宿舍調整,王某想跟自己之前的摯友繼續住在一起,在與李某之外的另兩位室友協商調換宿舍未果之後,王某便把期望都寄托在了李某身上。誰知李某最終也沒有同意調換宿舍,王、李二人便起了爭執。正在氣頭上的王某感到很沒麵子,宿舍當時也無他人在場,加之李某相對王某較為瘦小,王某便對李某大打出手,李某曾一度被對方打到牆角的書桌旁,但也一直不敢還手。
由於雙方的廝打,李某書桌的抽屜被拉開了一道小縫,李某恰巧看到了抽屜裏自己平時做飯用的菜刀,處於劣勢一直不敢還手的李某拉開抽屜,拿出菜刀,無意識地向王某胡亂揮去,結果導致王某右臂被砍傷,血流不止。王某見勢逃向自己朋友的宿舍,而這時的李某也被當時的場麵嚇得驚慌失措,擔心王某流血過多,便扔下刀具,為了查看王某的傷勢,也向王某朋友的宿舍方向跑去。在發現王某傷勢嚴重後,李某撥打了急救電話,王某這才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住院期間,李某多次去醫院探視,並承擔了王某全部的醫藥費和護理費。
當然,王某之前的打人行為姑且不作評判,按照韓國法律,李某這種砍傷同學的行為,是可以按照“殺人未遂”來定性的,後果非常嚴重。在律師的幫助下,雙方同意達成和解。最終警方將該事件定性為“暴力毆打他人”。量刑時,法院考慮到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雙方的和解書、李某的教授和同學的請願書以及諒解書等相關材料,最終一審判決結果為“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執行”。考慮到李某之前的校內表現以及在王某住院期間的表現良好,警方沒有對李某進行拘留審查(正常做法是對李某進行拘留,因為李某本身是留學生身份,住在宿舍,存在繼續威脅周圍同學人身安全以及隨時離境的可能性),使得李某可以繼續正常學習,沒有被執行實刑,最終完成論文答辯,順利地拿到了畢業證和留學歸國證明,回到中國。
據律師講,如果沒有采取法律手段實現和解,李某將麵臨被拘留審查,最終可能獲得的實刑在6個月到1年之間,並且無法正常畢業。律師建議廣大留學生朋友:首先一定要相信法律;其次是遇到事情之後,不要慌張,前往所在國的法律援助中心進行法律谘詢,做到心中有數;第三,對於犯錯方而言,一定要向專業人士求助谘詢,把整個事件向警方和檢方還原清晰,以免自己最終所獲刑罰超過了自己所犯錯誤本身所應該承受的法律懲罰。(作者為全韓中國學人學者聯誼會常務副會長、成均館大學在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