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 3)

內容提要

周是周到圓滿,易是運動變化無不果的意思。太昊伏羲創作簡易圖時,把簡易符(即現在八卦圖的陰陽符)排列成一個圓形即一周的形式,闡明了周和易是簡的主要組成部分。《周易》的內容涵蓋了大自然萬物的變化,以及萬物每一點變化都有一定的結果,內涵博大精深,作為華夏兒女,我們應該對其有所了解,有所掌握,繼承和宏揚我國古老而優秀的傳統文化!

《周易》的內容

今本《周易》的內容主要包括“經”和“傳”兩個部分。

“經”

“經”部分,主要是六十四卦的卦形符號與卦爻辭。

所謂的“六十四卦”,是由“八卦”兩兩相重而得,“八卦”則是由“陰”、“陽”二爻三疊而成。

《周易》的“陰”、“陽”,分別呈中斷的與相連的線條形狀,即“––”與“—”。古人用陰陽範疇來表現寒暑、日月、男女、晝夜、奇偶等眾多概念,正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

在“陰”與“陽”的基礎上,聖人將其符號三疊而成八種不同形狀,分別命名為不同的卦名並擬取相應的象征,稱為“八卦”,也稱“經卦”。

接著,聖人再將“八卦”兩兩相疊,構成六十四個不同的六爻組合體,即“六十四卦”,也稱“別卦”。每卦中的兩個“八卦”符號,居下者稱為“下卦”,也稱“內卦”,居上者稱為“上卦”,也稱“外卦”。“六十四卦”每卦共有六條線條,稱為“爻”。《說文解字》雲:“爻,交也。”王弼雲:“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爻”的原意也就是陰陽之交變。因此“––”稱為“陰爻”,以“六”表示;“—”稱為“陽爻”,以“九”表示。六爻的位置稱為“爻位”,自下而上分別為“初”、“二”、“三”、“四”、“五”、“上”。

所謂的卦爻辭,即係於卦形符號下的文辭,其中卦辭每卦一則,總括全卦大意,爻辭每爻一則,分指各爻旨趣。《周易》共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因而相應的也有六十四則卦辭和三百八十四則爻辭(由於《乾》《坤》兩卦各有“用九”和“用六”的文辭,故將其並入爻辭之中,即總計三百八十六則爻辭)。

“傳”實際上是闡釋《周易》經文的專著,即《彖傳》上下、《象傳》上下、《文言》、《係辭傳》上下、《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計七種十篇。因其闡發經文大義,如本經之羽翼,故漢人稱之“十翼”,後世統稱《易傳》。

《彖傳》隨上下經分為上下兩篇,共六十四節,分釋六十四卦卦名、卦辭和一卦大旨。王弼曰:“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象傳》隨上下經分為上下兩篇,闡釋各卦的卦象及各爻的爻象,釋卦象者稱為《大象傳》,釋爻象者稱為《小象傳》。

《文言》共兩節,分別解說《乾》、《坤》兩卦的意旨,故也稱《乾文言》、《坤文言》。主要是在《彖》和《象》的基礎上作出進一步闡發與拓展。

《係辭傳》分為上下兩篇,主要敘說經文要領,貫徹卦爻辭的基本義理。文中對《周易》經文作了全麵的辨析與闡發,一者抒發《易》理之精微,二者展示讀《易》之要例。

《說卦傳》是闡述八卦取象大例的專論,也是探討《易》象產生於推展的重要依據。

《序卦傳》是《周易》六十四卦排列次序的推衍綱要,揭示各卦之間的相承相受。前半段經《乾》至《離》共三十卦,主說天道;後半段自《鹹》至《未濟》三十四卦,主說人倫。

《雜卦傳》猶言“雜糅眾卦,錯綜其義”。將六十四卦重新編為三十二對“錯綜卦”,旨在闡發事物的發展在正反相對因素中體現的變化規律。

《周易》的由來

對於《周易》的成書,《漢書?藝文誌》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曆三古。”此說最為漢儒接受。

“三聖”、“三古”之說簡而言之,即:

上古時代,通天之黃河現神獸“龍馬”,背上布滿神奇的圖案,聖人伏羲將其臨摹下來,並仰觀天文、俯查地理,而做八卦;中古時代,姬昌被紂囚禁於羑裏,遂體察天道人倫陰陽消息之理,重八卦為六十四卦,並作卦爻辭,即“文王拘而演《周易》”;下古時代,孔子喜“易”,感歎禮崩樂壞,故撰寫《易傳》十篇。

而在宋朝之前,對於重卦者多有疑義:

其一,王弼認為伏羲畫八卦之後自重為六十四卦;

其二,鄭玄認為神農氏重卦;

其三,孫盛認為夏禹重卦。

直至北宋歐陽修撰《易童子問》,認為《易傳》七種之間有互相抵牾之處,並非孔子一人所作。歐陽修在《易童子問·卷三》中玉:“其說雖多,要其旨歸,止於係辭明吉凶爾,可一言而足也。凡此數說者,其略也。其餘辭雖小異而大旨則同者,不可以勝舉也。謂其說出於諸家,而昔之人雜取以釋經,故擇之不精,則不足怪也。謂其說出於一人,則是繁衍叢脞之言也。其遂以為聖人之作,則又大繆矣。”

至於後世,疑古之風漸起,清代姚際恒所著《易傳通論》與康有為《新學偽經考》都認為《易傳》並非出自孔子之手。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錢玄同先生、馮友蘭先生、顧頡剛先生、高亨先生、郭沫若先生等著名學者皆認為《易傳》非孔子所作,顧頡剛先生則將《易傳》成書年代推斷為戰國末期至西漢早期,唯有金景芳先生堅持認為《易傳》乃孔子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