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腮凝新荔
對此袁芳表示:他和杜甫都很忙。
……
我們再來看龍濤歸的觀點——
【“那就投票吧。”龍濤歸說。】
龍濤歸說這話的目的其實也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但卻在無形之中害到了龍濤仁。(龍濤仁:我擦,為什麼受傷的總是我?)
如果當時的龍濤歸這樣說:【就這樣殺進去不太好吧,我們再想想其他解決的方法如何?】
那麼這樣一來,通過否定龍濤仁的觀點,他就可以在獲得存在感的同時,順手幫到自己的小夥伴。
但他沒這樣做。
他直接用投票的方式,肯定了龍濤仁的觀點具有成為【候選者】的資格——
投票,投票,為什麼要投票?
當然是因為眾口難調,如果大家的意見都一樣那還要投票幹嘛?
【他這個提議一出,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認可。】
【這也就是說大家對於龍濤歸的觀點都沒意見。】
【如果大家的意見都一樣那還要投票幹嘛?】(你這偷換概念也太明顯了吧,喂……)
……
言歸正傳,大部分投票製度都是以少數服從多數的理念為基礎,通常是某一方案若獲逾半數選民支持則會通過。
但說明裏也說了這次的投票采取的是【不必過半數的多數決。】
這話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誰的觀點得到的支持者多,誰就贏。
但【人是一種複雜的動物,投票表決的結果具有相當大的不可測性。】
如果你能憑借這些龍套們的隻字片語中所透露出的信息,猜測出這次投票的結果,那你不是神,就是神經病。
所以我們不妨暫且拋開這些不可測的結果,來看一下一些有意思的東西,比如說這個說明——
這是一個相當失敗的說明!!!
它的失敗之處在於它並沒有把規則說清楚。
最後的無限循環式投票,就是這個不清不楚的規則造成的。如果在說明中,能規定出平手的情況該如何處理,那問題也不至於因此陷入僵局。(比如可以規定平手的情況下,以最後一個人或者最早一個進行投票的人的意見為準之類的……)
但諷刺的是,這個說明本來的目的竟然是為了盡早結束投票。不必過多數的多數決比起要過多數的多數決肯定是會比較快的。(這裏要注意棄權之類的情況……)
但就是在這樣一個漏洞百出的規則下,居然還真的有人去投票了!
而且還打成了好幾次平手!
典型的智商捉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