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事實證明,如歌真的不簡單。
如歌做的第一件事就讓離夢他們放下了心頭大石。不過如歌的行為真的很驚世駭俗,連一同前往的陳仵作都被如歌的舉動嚇到了。剛開始,陳仵作對如歌提出對屍體重驗一事還頗為不滿,後麵便不吭聲了。
因為他見到如歌用超於常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從那具高度腐爛的女屍裏,取出了一根肋骨,然後用超於常人的眼力判斷死者的年齡是在二十五歲到三十五歲之間。
都鐸澤心放下了,紫依今年才十六歲,當然不是她。那縣衙見如歌如此厲害,百般懇求如歌幹脆一並幫忙破案,如歌也很爽快的應了下來。
不過,凶手像是為了迎接如歌一樣,翌日,便又收到衙門的消息,說在東橋底下又發現了一具粉衣女子的女屍,死狀跟之前一具一模一樣,也是失了頭顱。如歌又給第二具屍體按同樣方法驗屍,但是,讓大家失望的是,這次測到的骨齡是在十五歲到二十五歲之間。
所有人又陷入了沉重當中,十六歲,紫依今年十六歲。剛好在如歌推算的範圍內。都鐸秋之前剛剛恢複的平靜又消失了,陷入了狂躁和不安中。
看著焦急的眾人,如歌倒不緊不慢,淡淡說道“眼下最重要的是破案,因為隻有抓到凶手,謎底才能解開,才能確定紫依姑娘是否遇害了。你們如今在這裏瞎猜測,豈不是浪費時間。”
雖然大家感覺如歌說的是廢話,但還是在理的,便連連附和道,會極力配合如歌的計劃,縣衙大人提出願意派人手給如歌隨意遣用,但如歌卻說不用,因為這樣陣仗太大,不利於找到凶手。
如歌總結道,“兩具屍體的共同點都是女性,都穿粉色衣裙,但年齡層則沒有什麼特別的,殺害手法都是砍去頭顱,手段非常殘忍,要麼有著血海深仇,要麼凶手就是變態。”
“大人,有人來報案!”如歌話音剛落,林捕頭在門外說道,走了進來。
“大人,有線索了,報案人說,他們家夫人在半個月前說要回娘家,可是一直不見她回來,所以便來報案了,我讓他們過來認屍,家人聲稱死者喜歡在肚兜裏繡她的名字。結果證明第一具屍體的肚兜真的繡著死者的名字,嫣兒。”
“確有此事?”縣衙大人有些激動,突然臉色一沉“陳仵作,你是如何驗的屍?連死者身上肚兜繡著字都不知道。”
“大人息怒!此事不怪陳仵作,肚兜本是敏感之物,陳仵作沒有檢查到,也可以原諒,再說,我也很慚愧,沒有驗到這個。”
縣衙大人見如歌幫陳仵作求情,便不罵他了,轉而對著如歌堆笑著道“罷了,我便原諒他了,不過公子,如今有了這些線索,應該能很快破案了吧?”羅國的刑法規定,命案必須要在半個月內破案,否則,則立為懸案,若是懸案累計有三件,便會被撤職,後果極其嚴重,所以他不得不上心。
“大人,別急!如歌自有打算!不出三天,凶手定會自投羅網。”如歌笑道,又往停屍房走去,他想重新看看是否遺漏了什麼線索,就像肚兜上的名字一樣,謎底其實都已經藏在屍體的身上,他始終信奉一點,屍體是會說話的。
如歌從死者家人了解到,死者姓鄭,夫家姓陳,相貌長得出眾,但性格刁蠻,常常與人衝撞,所以得罪人是正常的,但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她得罪的人不足以為了這些去犯殺人的死罪。
更何況還有另一個死者,那麼隻有一個可能,她們都碰到過同一個人,並且發生了一些事。
如歌反複檢查,發現死者衣裙的群底上染到了一些顏料,各種顏色都有,看來像是都去過染坊類的地方。谘詢了下捕頭,羅城隻有兩家染坊。如歌檢查到顏料,陳仵作又被縣衙大人罵了一頓,陳仵作則倍感委屈,驗屍不就是驗屍嗎,連衣服也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