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監督和管理的對策(1 / 2)

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監督和管理的對策

財經縱橫

作者:孫賢榮

摘要:隨著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構建,人民群眾廣泛關注財政資金的投向和使用效益。如何加強財政監督,規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是擺在財政幹部麵前永恒的話題。下麵就筆者結合近年來的工作實踐,試著談一下自己對當前財政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的一些粗淺認識。

關鍵詞:財政專項資金;監督;管理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1

一、財政專項資金監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剛性不足,擠占現象普遍。財政專項資金不按規定使用,沒有實行專款專用。執行過程中大量的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擠占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而屬於基本支出中大量的差旅費、車輛運行維護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擠進專項支出。原因是專項資金預算有指標數,沒有列支會議費、招待費、培訓費、交通費等等明細支出的控製數。盡管專項資金實行單項核算,但大量專項項目還是以會議、招待、車輛運行、培訓、考察等名目列報支出。

2.專項資金執行率有待進一步提高。有部分上年結轉使用的財政專項資金要麼沒有及時撥付,要麼撥入單位沒有及時使用。原因一是省市補助資金滯後,地方配套資金已全額安排;二是當時存在虛報項目資金;三是該專項已在其他專項資金中列支。

3.重撥輕管現象仍然存在,缺乏項目動態監控。“重分配,輕管理”的觀念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在專項資金的分配和審核以及資金撥付上雖然有財政部門把關,但在具體項目實施過程中對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不到位。

4.財政監督薄弱,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目前地方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監督環節薄弱仍然存在,在專項資金支出過程中,缺乏對其績效進行有效跟蹤和評價,致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低下。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支出的監管方式比較單一,突擊性、專項性檢查多,事前、事中監督少。另外,在財政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違規事項,缺乏應有的處置力度,直接影響了財政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對財政專項資金剛性認識不深。財政專項資金是指上級人民政府撥付本行政區域和本級人民政府安排的用於社會管理、公共事業發展、社會保障、經濟建設以及政策補貼等方麵具有指定用途的資金。預算的安排,項目的執行都具有普遍的約束力,任何單位部門不得任意變動更改,實際執行中往往有些單位忽視這一點,主觀認識上存在著偏差,致使財政專項資金的支出出現不合理,甚至出現預算追加,使財政部門工作處於非常被動;另外,由於上級部門或本級財政的政策的不穩定性,有關新的政策不斷出台,相應的地方政府也要隨著政策的變動而調整或追加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

2.包幹經費不足擠占專項經費。包幹經費是按各單位人員定額標準予以安排的,僅能維持政府機關的日常工作運轉。財政專項資金安排下撥後,隨之而來要接受多次多層麵的檢查,而這些檢查是需要一定的接待和工作經費的,財政預算沒有安排這些專門接待和工作經費,使公用經費緊張的單位挪用財政專項資金。

3.財政監督與預算、執行配合不夠密切。目前財政內部預算局、執行局、與監督局尚未建立規範、暢通的方式和製度,監督局無法準確掌握各項財政資金的編製、執行情況及不斷更新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監督遠遠落後財政管理,無法對整個資金進行全方位的監督。監督的方式單一,事後監督為主,難以建立事前、事中的全程監督。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監督力度不到位,存在著重分配輕監督的思想,沒有把財政監督的職能貫穿於財政活動的全過程,一方麵財政資金嚴重短缺;另一方麵資金使用過程中浪費、挪用現象嚴重,造成單位部門之間不平衡。在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過程中往往隻注重量的核對,忽視質的分析,缺乏對專項資金的績效跟蹤和評價,導致資金使用效益低下,嚴重影響了財政職能作用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