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2 / 2)

這位警衛其實就是團偵探。這家百貨公司正在舉辦“古埃及秘寶展”,特別央請團偵探加入警備陣容。

這位糊塗小偷到底假扮成哪一個模特兒?

仔細看左圖推理。

答案:

注意男女服裝的穿法!

模特兒③是假扮的,因為領襟的穿法相反了。這是男性的穿法。

女性衣服,右襟在上才正確。

這位小偷是男性,慌張中弄錯了穿法。

案件38做了什麼手腳?

某春天的一個夜晚,在東京市內一所公寓的807房間,發現出生於夏威夷的日籍美國歌手梅麗三浦的屍體。她穿著睡衣被刀刺中了腹部倒在臥室裏。

向警察報告發現屍體的是她的經紀人。

屍體旁邊寫著兩個拉丁字母,是用血寫在地毯上的。這是梅麗三浦在臨死前想竭力留下凶手的線索,而用右手指尖沾著自己流出的鮮血,竭盡最後一點氣力寫下的。她雖然會講日語,但即不會寫漢字,也不會寫假名,所以就寫了羅馬字。

“這一定是凶手名字的大寫字頭。”

“可是,大寫字頭應該用大寫,而h是小寫體呀。真奇怪。”來現場勘察的刑警們看著字不解其意。

“我認為梅麗小姐流血過多神誌不清,所以下意識地用寫慣了的小寫體寫的。”女經紀人說。

死亡時間推定為昨晚9點至11點。

據女經紀人講:“被害人有兩個戀人。這種三角戀愛已發展到岌岌可危的地步,所以,我想可能是這兩人中的某一個同她吵翻了,一時衝動殺了被害人。這兩個人是小川久雄和岡田安彥。

“可奇怪的是,兩個人名字的大寫字頭都不是O·H。”

“小川久雄的大寫字頭正確的寫法應是H·O,岡田安彥則是Y·O。”

正當刑警們左思右想時,主任警部來了。

“已調查過了,小川久雄有不在現場的證明,可以排除了。”

“那麼凶手就非岡田安彥莫屬了。可同血寫的大寫字頭不一致呀。”

“不是的,他在離開作案現場時,一定對現場做了手腳。”警部果斷地識破了凶手的作案手段。

那麼,凶手究竟做了什麼手腳?

答案:

凶手岡田安彥移動了屍體的位置。

起初,被害人用血寫了Y·O。凶手見狀。為了嫁禍於情敵小川久雄,而將屍體移到相反的位置上。這樣一來,Y·O便成了o·h。乍一看還以為是將小川久雄的大寫字頭名和姓的順序寫錯了。

因為是用血寫在地毯上的,擦又擦不掉,與其擦掉還不如嫁禍於情敵更好,靈機一動而做了如此手腳。

案件39明信片戳破偽裝

為了同情婦作“長久夫妻”,山田喪心病狂地夥同情婦殺害了妻子。

有失眠症的妻子每晚吃安眠藥才能入睡,所以他在她安眠藥的膠囊中放入了氰化物。次日早晨,他工作了一個通宵回家後,見妻子已經死了,便偽裝了一下現場後通知了警方。

刑警和法醫來到現場,隻聽山田訴說:“下了夜班,早上9點左右回家一看,妻子自殺了,我大吃一驚,上個月妻子流過產,有些神經衰弱,我想可能為此而自殺,這是遺書。”山田將預先準備好的遺書拿給刑警看。這份遺書是情婦臨摹死者的筆跡偽造的,達到了亂真的水平。當時筆跡鑒定術還欠周密,很大程度上要靠目測。刑警把在廚房中找到的家事簿和提包中的記事本拿來對照,沒發現異狀。便準備回去,這時郵差來了,要將一張明信片放入門口的信箱中。山田急忙將它接了過來,要放進衣兜裏,但被刑警一眼瞧見了。

“請讓我看一下。”刑警接過明信片過了一下目,“正好,這張明信片也讓我們作為參考資料保存吧。”

山田眼前一陣發黑,偽造遺書之事徹底露餡了。那麼,來信到底是誰?

答案:

這張明信片是幾天前妻子自己投到信筒裏的。信是寫給高中時的一位同學的,由於對方搬了家,明信片被附上“收信人地址不詳”的條子退回了發信人處。妻子親筆寫的明信片被沒收,偽造的遺書也就露了陷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