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大錦京城開始流傳,七王爺是多麼寵愛未過門的七王妃。
就算空穴來風,也未必事出無因。
說七王爺寵愛未過門的七王妃,有以下幾點作依據。
比如……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酒樓吃飯喝酒,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衣鋪做了衣服,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胭脂鋪買了水粉胭脂,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茶樓喝茶聽書,也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反正,自從沈芨芨成了未過門的七王妃,她出門就不帶錢了,而隨著她現在上街閑逛次數的增加,京城大大小小的店鋪就沒有不認識她的。
不帶錢,沒關係,隻要去七王府要,七王爺自然會幫她付清。
前麵才說沈芨芨成了全京城大家閨秀的公敵,轉眼成了全京城商家最受歡迎的人,而且是沒有之一的那種。
沈芨芨這人買東西,豪爽,實在,霸氣,從不看價格,隻有喜歡和不喜歡。
商人嘛,最喜歡的就是這樣不看價,不比較的顧客。
一時之間,那些商家差點在門口高豎歡迎七王妃光臨的牌子。
沈芨芨仗著自己準七王妃的身份,在街上橫行霸道,絕大多數時候,人們是不願惹她的,倒不是她真的惹不起,而是她背後的淩非南惹不起。
但是吧,世事無絕對,總有不怕沈芨芨的。
據那天親眼目的該事件的人事後說,場麵太血腥,太暴力,簡直讓人無法直視。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這天晚上,準七王妃沈芨芨去飯莊吃晚飯的時候喝了點酒,出了飯莊,她興致高昂,借著酒勁,又直奔一家首飾鋪而去。
她看中了一串項鏈,這本沒什麼,反正有七王爺給她付錢,就目前看來,還沒有她看上了買不起的東西。
問題出就出在,她看上的那串項鏈,別人已經拿在手上了不說,下人還在付錢了。
不管沈芨芨以前是多麼籍籍無名,自從她和七王爺沾上了邊,她的名聲太響了不說,諾大的京城就沒她不敢惹的人和事。
尋常老百姓是不敢惹她(其實是她背後的淩非南),畢竟你一平頭百姓吃飽了沒事幹,去惹皇家的人幹什麼,除非腦袋被門夾了。
大錦皇朝的京城又不光隻生活著平頭百姓,也就是說,還是有敢惹沈芨芨的人的。
巧了不是嗎?
沈芨芨看中的那串項鏈,早她一步看中,而且已經在付錢的正是禮部尚書的獨子裴闊裴公子。
說起這個裴公子,在京城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隻是這赫赫有名,卻是臭名。
裴尚書五十歲才得了裴闊那根獨苗,寶貝的跟眼珠子似的,驕縱之下,品行和脾氣自然都好不到哪裏去。
裴公子今年也二十歲的年紀了,整天卻隻知道吃喝玩樂,宿柳眠花,不敢半點正經事,他買了項鏈去討好怡紅院的頭牌,豈料半路殺出個沈芨芨。
沈芨芨不是個講道理的,裴大公子又何嚐是個講道理的。
一場惡戰,就這樣發生了,十三哥和裴大公子帶的小廝廝打成一團,裴公子是不怕沈芨芨,卻還是知道憐香惜玉,清清嗓子,正要對沈芨芨的強搶行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一個拳頭狠狠落在他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