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國的醫療行業落後,主要落後在兩個方麵。
首先是醫療技術的落後,這個和國家的整體科技實力分不開,從基礎生物化學到後麵的基礎醫學,華國和米國之間的差距不是一年兩年和三五個五年計劃就能夠抹平的,需要長時間的積累。類似於米國先進的癌症靶向治療華國就無法實現,類似於百時施貴寶公司的PD-1類抗腫瘤藥物,華國也沒有技術生產。
其次是專利落後,先進的醫療技術首先出現米國等西方國家,技術一出現別人就申請全球專利保護。等三五年過後,當華國在同樣的領域有了技術突破,卻受製於米國的專利保護無法生產和上市新的藥物,前幾年諾華公司的格列衛就是這種情況,華國有技術但是無法生產。
針對於醫療技術落後和國內患者的渴求,華國也采取了很多措施。
其中最常見的措施就是開展國家談判。
華國以國家的名義和這些醫藥公司談判,以降低這些藥物和治療技術在華國的售價。
西方人的傲慢可不是一煉成的,他們心中想的可不是華國有多少病人掙紮在貧困線上,有多少病人等待著先進的藥物治療。他們的眼裏隻有利益,一種新的抗癌藥物麵試從技術理論到最後的臨床將會花費醫藥公司數十億米刀,醫藥公司一定會在二十年的專利保護期內提高售價,賺回成本獲取利潤。資本家不是慈善家,這個定論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適用。
那麼華國對醫藥公司的國家談判有用嗎?
有用也沒用。
有用在於,類似於諾華格列衛等藥物的售價從當初的4萬RB一瓶降低到萬RB一瓶,國家為此卻要犧牲相當一部分的代價,例如加強國內藥品知識產權,禁止其他類似藥物在國內上市,減少對歐出口貿易順差的等等,這種犧牲是看不見的。
沒有用在於,類似於PD-1治療腫瘤類藥物,國家談判也沒有用,價格還是那麼高。這類藥物技術含量高,無法仿製,你愛買不買。華國不允許銷售PD-1類藥物,還有無數的患者通過走私、醫療旅遊等方式獲得高昂的藥物。西方的醫藥公司還是會大筆大筆地賺錢。
如果現在沒有藍星集團,西方醫藥公司會一直保持著這樣的利潤,第三世界國家也將永遠處於醫藥領域的最低端。
現在藍星集團出現了,西方醫藥公司緊張了。
肝癌、肺癌、胃癌等癌症的治療一直是施貴寶等米國醫藥公司的重點盈利項目,現在藍星集團一出現,患者會想辦法到江城市人民醫院,會想辦法尋求藍星生物醫藥功能公司的幫助,而不是找費用高昂態度驕傲的施貴寶。
施貴寶公司進行過一項統計,就這短短的兩個月,90%的患者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希望到華國治療。幾十萬的治療費對米國的患者來根本就是菜一碟。
而且還要搞清楚,藍星集團的治療效果幾十萬元是管終身的,而施貴寶的治療是每年都要進行,一百多萬RB隻能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