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莫黎明兩個人是被分開審訊的,那些警察一口咬定了,我們兩個人和販毒案有著扯不清的關係,我現在也已經明白,那些警察實際上沒有確鑿的證據,一定是有人提供線索,所以他們才會在那個地方埋伏我們。
這個人不用想都知道是我後媽,不過我也知道他們肯定沒有確鑿的證據,所以隻要我咬死了這件事情,他們就沒有任何的辦法。
我看著麵前的那個女警察,他顯然是對我沒有任何的辦法,我一臉不屑的盯著他,那個女警察微微一愣,直接拍了一摞東西在我的麵前。
“這個是一路上我們的監控視頻,我們沒有確鑿的證據,是絕對不可能把你們抓回來的,而且就算你們不是去交易的,身上帶著槍是怎麼回事,會有普通的公民隨隨便便帶一把槍在身上嗎?單憑這一點我就可以讓你們倆吃不了兜著走,所以最好配合一點,否則沒有你好果子吃!”
我不由得在心裏了,這個警察居然用這個來詐唬我,好歹我也學了這麼多年的法律,絲毫對他的話沒有任何的反應,我不屑的瞪了他一眼,嘿嘿笑了幾聲,撇著眼睛看著他,輕聲的說道。
“我說這位警察姐姐,你哪隻眼睛,看見我們兩個人去交易了?沒錯呀,我是去跟他交易了,這肉體的交易我頂多就算是個你情我願吧。
你說我去的那是什麼地方,是一個公開營業的旅店,那我跟一個男人去那個旅店有什麼錯嗎?再說了,他的身上有槍,關我什麼事兒,你願意抓你去抓他呀,你把我鎖在這裏算怎麼回事兒!
販毒,你在我身上搜出毒品了嗎?我身上有錢嗎?既沒有毒品又沒有錢,我拿什麼去交易!”
眼看著那個女警察的臉色越來越陰沉,我就知道這件事情一定有緩和的餘地,那個警察轉身坐回到了椅子上,眼睛一直眯著看著我,似乎還在運氣,不知道應該拿我怎麼辦,我也一直沒有低頭,而是瞪著眼睛看著他。
幾分鍾之後,那個警察忽然轉身準備離開,卻被我一下子給叫住了。
“你們沒有確鑿的證據就最好把我給放了,否則48個小時之後你也該放我出去。
我現在要求打電話通知我的律師,這是我應該的權利,你現在最好幫我打電話通知我的家人,否則一旦我出去了,絕對不會讓你有好果子吃!”
那個警察的背影一愣,默默的轉過頭來看著我,忽然很是不屑的瞪了我一眼,又再次的走到我的麵前,慢慢的俯下身子,在我的臉上輕輕的推了一把,我知道這個裏麵有全程錄像,他不敢把我怎麼樣,但是他故意用身體擋住了我的臉,應該就是為了遮擋這樣的一個動作,不過對於我來說不要緊,我現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趕緊給自己打一個電話出去。
那個女警察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我今天穿的衣服比較隨意,看起來並不像一個賣淫女,他一邊翻著我的檔案,一邊不屑的說道。
“看起來還是多少懂一點法律的,不過你犯的是刑事案件,你是以刑事案件的罪名進來的,你怎麼可以打電話呢?
我們調查清楚自然會放你出去,但是你放心,現在距離48個小時還有很長時間,我不會讓你這種人得成的!”
那個警察說完就直接推門出去了,身後做記錄的那個小警察那麼一下,也快速的收拾好了桌子上的東西,跟著那個女警察身後出去,我就這樣被他們關在了這個房間裏麵,手上戴著手銬,我知道他們所有的行為都是違規的,這個屋子裏麵一定有攝像頭,他們竟然肯把我一個人關在這裏,就一定在無時無刻都看著我,所以如果想讓他們向我妥協,就隻有出其不意了。
公安局這樣的地方對於莫黎明來說應該不是很陌生,他從小就打架,也經常出入這樣的地方,但是由於莫長海的關係,他也從來沒有在這種地方過過夜,但是現在問題就出在我們兩個人被抓起來這件事情也許短時間之內沒法通知外麵的人。
至少有24個小時不會有人發覺,我們兩個人不見了,可是就是這短短的24個小時,興許就會發生很大的變故,所以無論如何我也必須想盡辦法通知外麵的人,孫莫謙也好,莫長海也好,必須讓他們其中的一個知道我和莫黎明的處境。
我現在並不知道莫黎明的情況,我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應對那些警察的,我本來以為他們把我晾在這裏等一個小時就會回來,可是我有一點太輕易的相信他們了。
我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我所在的這個審訊室裏並沒有鍾表,但是以我對時間的概念,最起碼已經過了兩三個小時,我感覺到口幹舌燥,他們沒有給我水喝,也沒有給我吃東西,我慢慢的開始感覺到意識模糊。
如果我再堅持的話,我有可能因為長時間的不進食或者不喝水暈倒在這裏,而且我現在的意識已經慢慢的開始有些缺失,我怕我自己在這樣的狀態下有可能簽下一些對我不利的條款,所以我在心裏一直猶豫著,我下一步應該就近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