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爭看著冷淩失魂落魄的模樣,也心有不忍,盡管這個冷淩不是陳爭所認識的冷淩,但生命印記是一樣的,也許有一天她還能覺醒,因而,也就安慰起來:“愛一個人,是願意為她付出,並且為她付出,而絕不是給予,我的地位及勢力,可以讓一個凡人擁有他想擁有的一切,這是愛嗎?不是,不過是我在施舍罷了。但是,雄狙佛的實力比我強,可以說,我說服你對我一點好處都沒有,因為我必須帶走你,而帶你走的路,可能是一條死路。愛,其實是這樣,刀山火海,義無反顧,生死離別,萬世不變。”
看冷淩還沉默著,陳爭繼續道:“有時候,機會就擺在你麵前,凡人的女人總是選擇被一些男人傷害之後,才會回頭後悔當初的選擇,但你已經不算凡人女子,在你麵前有兩條路,一條跟我走,可能是死路,但若死,有我陪你一起死;一條是留下,選擇忽視我所說你所見的去相信雄狙佛,這一條不是死路,卻將會生不如死,而且,你不會有機會反悔,也沒有機會獲救,因為會救你的人隻有我,而我沒實力在雄狙佛禁錮你之下,還能救出你。所以,不管你現在想什麼,可以做選擇了,選擇我,我帶你走,選擇雄狙佛,我立即離開。我現在送你回身體,讓你明白這一切不是夢,都是真實的。”
陳爭念頭一動,已經帶著冷淩回到她的房間中,她的靈魂回歸本體,陳爭的神識也回歸本尊,見冷淩幽幽醒了,看見陳爭在房中,並沒被嚇到,反而是淒然的一笑,不知是自嘲,還是自悲。
“走,還是留,一旦雄狙佛發覺我在這裏,我自己也走不了,就別說帶你走了,隻有這一次機會,而且越快決定越好。”
其實陳爭已經知道冷淩脖子上的項鏈就是雄狙佛給她的用來保護自己的東西,陳爭完全有把握弄暈冷淩且不驚動雄狙佛,即使驚動了也無所謂,最多就是跑而已。
反正也隻有雄狙佛會一直追擊陳爭,他的那些賓客最多尾隨一段距離,之後就肯定不會繼續再跟了,畢竟這麼一大波人如果一直跟陳爭,肯定會引來官家注意,官家未必不會半路截殺,這些賓客肯定就不會為了雄狙佛來冒生命危險。
等到隻有雄狙佛一人追擊時,陳爭卻未必怕了他。
因而,在確定冷淩身上的保護的東西後,陳爭所做的這些,隻是要改變冷淩對雄狙佛的想法罷了,免得將冷淩帶回去,她又哭又鬧,且心在雄狙佛那裏,陳爭也不喜歡。
冷淩沉默了許久,才終於開口:“帶我走吧。”
“聰明,那麼,把雄狙佛給你的法寶都放下。”
冷淩道:“這條項鏈是佛爺給的,脫下來或者我心中害怕,佛爺都會知道。”
“如此,沒辦法了,隻能跑。”陳爭朝冷淩走過去,道:“我會扯下項鏈,然後我們一起跑,這可能是一條死路,你要做好心裏準備。”
項鏈上的禁製,陳爭未必不能破除,但卻不知道要多久,而留給陳爭的時間並不多,否則在雄狙佛的地盤被他發現,那陳爭未必能跑得了,隻能選擇強行破開了,盡管如此,雄狙佛會立即發現,但這個時間,陳爭還能瞬移出雄狙佛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