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直升機概述(1 / 1)

軍用直升機概述

直升機主要由機體和升力(含旋翼和尾槳)、動力、傳動三大係統以及機載飛行設備等組成。旋翼一般由渦輪軸發動機或活塞式發動機通過由傳動軸及減速器等組成的機械傳動係統來驅動,也可由槳尖噴氣產生的反作用力來驅動。當前實際應用的是機械驅動式的單旋翼直升機及雙旋翼直升機,其中又以單旋翼直升機數量最多。

直升機的最大速度可達300千米/小時以上,俯衝極限速度近400千米/小時,使用升限可達6000米(世界紀錄為12450米),一般航程可達600~800千米左右。攜帶機內、外副油箱轉場航程可達2000千米以上。

根據不同的需要直升機有不同的起飛重量。當前世界上投入使用的重型直升機最大的是俄羅斯的米-26(最大起飛重量達56噸,有效載荷20噸)。

直升機的突出特點是可以做低空(離地麵數米)、低速(從懸停開始)和機頭方向不變的機動飛行,特別是可在小麵積場地垂直起降。由於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廣闊的用途及發展前景。

在軍用方麵已廣泛應用於對地攻擊、機降登陸、武器運送、後勤支援、戰場救護、偵察巡邏、指揮控製、通信聯絡、反潛掃雷、電子對抗等。在民用方麵應用於短途運輸、醫療救護、救災救生、緊急營救、吊裝設備、地質勘探、護林滅火、空中攝影等。海上油井與基地間的人員及物資運輸是民用的一個重要方麵。

當前直升機相對飛機而言,振動和噪聲水平較高、維護檢修工作量較大、使用成本較高,速度較低,航程較短。直升機今後的發展方向就是在這些方麵加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