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2008年工作部署
2008年,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麵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總行、分行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認真執行從緊的貨幣政策,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努力維護金融穩定,不斷強化外彙管理,努力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不斷完善中心支行自身建設長效機製,固本強基,持續創新,真抓實幹,爭創一流,推動中心支行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一、全麵落實各項金融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支持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確定,2008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11%;地方財政收入增長16%;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7%以上。根據上述目標,2008年全省銀行信貸增長預期目標是:本外幣各項存款增長15%左右,各項貸款增長13%左右。
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從緊的貨幣政策,保持全省信貸均衡適度增長,提高金融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積極適應宏觀調控新形勢,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傳導從緊貨幣政策意圖,提高全社會對從緊貨幣政策的認識,為貨幣信貸政策有效貫徹落實創造良好的環境。建立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貸款進度和投向的監測製度,全麵掌握每家法人機構信貸增長的曆史規律和特點、風險控製能力和水平,對貸款增加過多、投放過快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季實施調控,必要時通過發行特種存款控製流動性。做好對財務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的信貸指導及政策解釋工作,提高“窗口指導”水平。
二是充分發揮信貸政策引導作用,促進全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按照“總量調控、有保有壓”的要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控製貸款總量的前提下,認真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總行1號文件精神,圍繞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三農”的金融服務;嚴格限製“兩高一剩”、“兩高一資”行業貸款,加大對節能環保、自主創新、新農村建設、中小企業和少數民族及偏遠地區的信貸支持。深入開展“助學貸款進村鎮,小額貸款進社區”工作,創新助學信貸產品,努力推進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推動小額擔保貸款向個人創業貸款過渡。會同省財政廳、建設廳等部門研究支持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意見,加大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金融支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調控的政策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業性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三是加強貨幣政策工具管理,增強執行貨幣政策的績效。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機構繳存法定存款準備金情況的監測和檢查,嚴格執行存款準備金特別是差別存款準備金管理製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強流動性管理。切實做好再貸款的收貸收息和債權維護工作,進一步完善支農再貸款的投向監督和使用效果的考核。認真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工作。從改善農村金融服務、促進解決“三農”問題的大局出發,按照“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把關、嚴格紀律”的要求,分批、有序地做好農村信用社專項票據兌付申請的考核和材料上報工作。加強與銀監部門的信息溝通,提高考核效率和質量。繼續完善對農村信用社的動態監測和現場考核,督促農村信用社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切實提高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二、密切關注金融運行動態,切實維護全省金融穩定
一是加強金融風險監測化解工作。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履行維護金融穩定職責的重要性,高度關注經濟運行麵臨的各種風險,增強金融穩定工作的前瞻性、全麵性和科學性,維護全省金融體係的平穩運行。進一步加強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認真做好銀行、證券、保險、綜合經營類金融機構整體風險狀況變動趨勢的監測分析,積極開展金融穩定評價標準和指標體係的設計工作,探索既符合區域發展實際和行業慣例,又體現與金融監管機構不同層次分工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方法,有效揭示區域經濟金融運行的薄弱環節和脆弱性。繼續做好高風險金融機構的風險化解和處置工作。高度關注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穩妥處理和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努力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二是加強對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情況的調查研究。按照總行的安排部署,積極做好農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和服務“三農”組織架構設計工作,及時反映農業銀行股份製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甘肅省農村金融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深入調查研究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業務發展情況、經營管理及內部風險控製情況、與其他涉農金融機構的業務邊界和合作等問題,並提出有關改革建議。
三是加強金融穩定再貸款管理。做好金融穩定再貸款管理信息係統的推廣培訓工作,提高金融穩定再貸款管理水平。繼續做好自辦經濟實體和融資中心資產管理,組織、協調全省各項目行與彙達公司簽訂資產移交協議,做好資產項目盡職調查、保全、處置等相關工作。
三、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外彙管理政策,全力支持全省對外經濟發展
一是進一步改進外彙金融服務。準確把握全省外彙收支形勢,按照 “推改革、促流出、重監管、抓手段”的總體思路,做好外彙管理工作。全麵貫徹落實即將出台的進出口核銷製度改革、服務貿易外彙管理改革、境外投資外彙資金管理改革等各項改革政策,引導企業和個人用好、用足新政策,為企業對外貿易和個人多元化投資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務,特別是要把落實國家外彙管理改革政策的重點,放在為國有大中型企業和有比較優勢的民營企業提供更好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服務上。積極引導鼓勵金融機構拓展外彙業務範圍,不斷提高外彙服務水平。
二是進一步加強外彙監管。以外彙資金流入和結彙後人民幣資金流向為重點,開展貿易、外資、外債、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個人等外彙流入及結彙專項檢查。充分利用貿易收付彙和服務貿易外彙業務非現場監管等外彙管理信息係統,加強對經常項目外彙收支的日常監管和事後核查,做好對外資、外債和個人外彙收支的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外彙指定銀行辦理各項外彙業務和代位執行外彙管理政策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範外彙指定銀行經營行為。
三是進一步加強國際收支統計監測。按照總局建立異常和違規外彙資金流動監管內部協調機製有關框架,研究建立全省內部協調機製。加強異常和違規資金跟蹤分析,完善外彙資金流動管理政策執行情況的反饋機製和政策協調機製,建立符合甘肅特點的非現場監管指標體係和非現場檢查體係,全麵提升外彙監管工作實效。
四、依法加強金融監管,淨化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加強金融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對轄內金融市場的監測分析,全麵掌握金融市場運行情況。規範非現場檢查製度和現場檢查程序,加大對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市場、債券市場的檢查力度,強化同業拆借備案管理的有效性。進一步加強票據市場規範化管理,規範轄內金融機構票據交易行為,防範票據交易風險。加強對轄內外彙市場成員的監督管理,維護外彙市場交易秩序。重視市場主體培育,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推廣短期融資券等新型融資工具,並積極做好創新產品運行狀況和政策效果反饋工作,增強貨幣市場融資功能。
二是加強黃金市場監管。繼續完善黃金市場“多位一體”監測體係,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市場成員的溝通聯係,及時監測黃金市場變化情況。密切關注商業銀行新推出的黃金相關理財產品,反映紙黃金和實物黃金業務發展的新情況、新動向。充分發揮重點聯係行的地域優勢,加大對場外黃金交易的監測,密切關注黃金市場交易行為,防範市場風險。加強對轄內黃金交易所成員的管理,督促其遵守黃金交易所各項交易規則,關注轄內交易所成員個人黃金交易的代理情況,規範其代理行為。
三是加強支付結算監管。做好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係統和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係統運行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按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程序對金融機構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促進銀行賬戶實名製的進一步落實。進一步規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維護正常的賬戶管理秩序,三季度在全轄範圍組織開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及使用情況、公民身份聯網核查業務開展情況檢查,確保人民幣銀行賬戶規範化管理。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入、退出支付係統管理辦法》,規範準入、退出行為。加強對銀行卡支付清算組織、銀行卡專業化服務公司的監管,進一步規範銀行卡受理市場,促進全省銀行卡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四是加強國庫監管。對國庫集中支付銀行代理業務進行檢查,確保代理國庫業務工作規範運行。加強對預算單位開戶的管理。對代理財政非稅收入的商業銀行進行檢查,督促代理銀行認真履行代理職責。對國庫經收處進行檢查,提高國庫資金入庫速度。加強代理支庫和鄉鎮國庫管理,嚴格年審製度,對執行國庫管理製度不力,業務處理不規範,影響國庫資金入庫和劃撥的,取消代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