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
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
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是我國應對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迫切需要,對於提高我國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優化資源配置,改善投資環境,增強綜合國力和企業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推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的發展,在全國範圍內盡快形成物暢其流、快捷準時、經濟合理、用戶滿意的社會化、專業化的現代物流服務體係,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營造有利於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一)調整現行行政管理方式
1.規範企業登記注冊前置性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為物流企業辦理登記注冊時,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發布決定規定外,其他前置性審批事項一律取消。
2.改革貨運代理行政性管理。取消經營國內鐵路貨運代理、水路貨運代理和聯運代理的行政性審批,加強對貨運代理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取消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經營資格審批,加強後續監督和管理。改革民航貨運銷售代理審批製度,由民航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製定新的民航貨運代理管理辦法。對危險品等特種貨物的運輸代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完善物流企業稅收管理
1.合理確定物流企業營業稅計征基數。物流企業將承攬的運輸、倉儲等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並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應以該企業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其他項目支出後的餘額,為營業稅的計稅的基數。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製定。
2.允許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統一繳納所得稅。物流企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設立的跨區域分支機構,凡在總部領導下統一經營、統一核算,不設銀行結算賬戶、不編製財務報表和帳薄的,並與總部微機聯網、實行統一規範管理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總部統一繳納。
(三)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加強收費管理
1.加快引入競爭機製,建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現代物流市場體係。廢除各類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由部門或地方製定的地區封鎖、行業壟斷、市場分割的有關規定,為物流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創造寬鬆的外部環境。
2.加強收費管理,全麵清理向貨運車輛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集資、政府性基金、罰款項目,取消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項目。全麵整頓道路收費站點。對違反國家規定設置的收費站點,要立即停止收費並限期拆除相應設施。嚴禁向物流企業亂檢查、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評比。凡違規設置站點,擅立收費項目,向貨運車輛及物流企業等亂收費用的,要依法予以嚴處。
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1.鼓勵工商企業逐步將原材料采購、運輸、倉儲等物流服務業務分離出來,利用專業物流企業承擔。鼓勵交通運輸、倉儲配送、貨運代理、多式聯運企業通過兼並、聯合等形式進行資產重組,發展具有一定規模的物流企業。對被兼並、重組的國有企業,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給予積極支持。
2.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物流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或募集資金發展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流企業。對資產質量好、經營管理好、具有成長潛力的物流企業要支持鼓勵上市。各類金融機構應對效益好、有市場的物流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3.積極推進物流市場的對外開放。按照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擴大物流領域的對外開放。鼓勵國外大型物流企業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到國內設立物流企業。鼓勵利用國外的資金、設備和技術,參與國內物流設施的建設或經營。
4.支持工商企業優化物流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大中型工商企業將企業的物流資產從主業中分離出來,整合資源,優化流程,創新物流管理模式,特別是商業連鎖企業要提高商品統一配送率。對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製的企業,符合有關條件的,可享受國務院八部委聯合下發的《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製、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實施辦法》中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