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誰說吹牛不“繳稅”(2 / 2)

吳真沒有說話,隻是默默的搖搖頭。他的律師也沒有說話。

“那就是沒有證據了,根據舉證規則,你們是否申請對筆跡進行鑒定?”審判長又問。

無證的律師看了看吳真,吳真仍然不說話。

“申請。”吳征的代理律師說道。

“不申請。”幾乎與此同時,吳真也終於說話了。

“到底申請不申請?吳真,你是本案當事人,由你來確定。”審判長有點不耐煩了,很顯然,吳真的話是不可信的,但申請鑒定是當事人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可能剝奪,那怕申請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來。

“不申請。”吳真的眼睛看著自己那雙不時的變換著方式交叉在一起的手說。

吳真的律師先是茫然,然後是驚訝。他也沒有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

“既然被告吳真不申請鑒定,原告、萬山商貿公司、湯小宇你們三方是否有意見?”

“沒有”三方的意見驚人的一致。

“現在恢複法院辯論。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各自發表意見;也可以發表針對吳真主張的並非萬盛商貿公司股東的觀點發表意見。”

“對於第二被告湯小宇的代理人的觀點,本人並不認同。”關恒說道,“首先,公司注冊資本改為認繳製,隻是為了降低公司注冊的門檻,……;其次,從保護債權人利益角度出發,股東在其認繳而未出資部分,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更有利於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整個社會的公平交易秩序,……;再次,本案第一被告,萬山商貿公司現在已經處於停業狀態,雖然沒有破產,但已經不具備還債能力,程序隻是一個程序問題,……。綜上所述,本代理人認為,湯小宇和吳真作為萬山商貿公司的股東並未實際出資,應當在其認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第三被告吳真所稱其並非第一被告萬山商貿公司的股東,由於第三被告並未提供任何證據,且第三被告拒絕申請筆跡鑒定,法庭不應當予以采納。”

……

庭審波瀾不驚中順利的結束了。

“關律師,你感覺怎麼樣?”庭審一結束,蘇曉就趕緊問關恒。

“從法官的態度來看,我們勝訴的把握應該比較大的,但現在還沒到一錘落音的時候,還需要等正式的結果出來。而且一審判決後,還有可能存在二審。”關恒即安慰了蘇曉,又沒有把話說絕對。畢竟除了法官自己,律師是不可能幫助法官作出最後決定。更何況,有時連主審法官自己都決定不了。

一周以後,結果出來了,一審法院認可了關恒的意見,判決湯小宇和吳真在其認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作為已經勝訴的一方,隻需要等待著判決生效就好的。

半個月以後,無論是關恒還是小蘇商貿公司,均沒有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上訴狀。

“關律師,我們的判決是不是生效了?”蘇曉打電話給關恒。

“按照法律規定,上訴期是15天,隻要上訴人在第15天期滿前通過郵寄方式提交上訴狀,就符合法律程序。而且上訴人還可以在第15天向二審法院郵寄上訴狀,從二審法院再轉回一審,這中間有個時間上的差距。我們還需要再等幾天,最多半個月吧。如果還沒有消息的話,你們公司就可以找出主審法官,讓法官給你們出一份生效證明,拿著生效證明就可以申請執行了。”關恒如是的回答。

“謝謝你,關律師。”蘇曉誠懇的說道。

都說吹牛不上稅,但吹牛在很多時候會讓人付出慘重的代價。虛標注冊資本就是其中典型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