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迷霧重重(2)(1 / 2)

一是時間上不對,一般撬窗入室盜竊多發生在後半夜人們熟睡之時,這與屍檢報告的時間不一致,也與鄰居反映的時間不一致。據樓下的鄰居反映是在11點多鍾聽到樓上有聲音,說明她們還沒睡,雖然後麵歌廳的噪音較大,但樓上撬窗的聲音她也是應該能夠聽到的。二是一般盜竊犯罪在進入房間後,都是先把門打開,一旦被主人發現就迅速逃跑,很少殺人,何況是在深夜,被害人又沒穿衣服,不便於追趕的情況下。除非他貴重物品還沒拿到手,但楚天雄卻說家中並沒有貴重物品。三是從被害人被害的現場情況看,說明兩人當時並沒有睡覺,在這個時候即使嫌疑人進入房間也不會馬上實施盜竊,而應該等到主人入睡才能動手。當然也存在先殺人後搶劫的可能,但一般情況下,嫌疑人都不會采用此辦法。四是楚天雄家窗戶的欄杆較密,一般盜竊者應該找較容易的窗戶撬,這說明嫌疑人是有選擇的。最後一點就是陽台的防盜欄杆有恢複過的痕跡,使人在遠處看不出來被撬過,這就很奇怪,因為入室盜竊的嫌疑人根本不會去考慮這些。所以,這個案子根本就不是盜竊或搶劫,而是殺人,是有目的的殺人,這一點是可以定性的。

究竟為什麼殺人?也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情殺。楚天雄的愛人與別人通奸兩年多,這種情況他也知道。雖然這種事現在很多了,但楚天雄是一個很要麵子的人,可能容不得這種情況的發生,尤其是在‘十一’前與杜文輝打過一仗,很有可能報複殺人。從被害人屍檢情況看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兩人的陰部都有多處刀傷,說明嫌疑犯對兩人的通奸極其惱怒。作案用的刀是廚房的餐刀,可見嫌疑人入室時並沒有帶凶器,或者說沒有用自己帶的凶器,說明嫌疑人對死者家中的情況很了解。作案後又將凶器做了處理,這樣做即把證據提供給我們了,同時又銷毀了證據上的痕跡,做得從容鎮定,說明嫌疑人有一定的反偵察知識,或者是一個智商很高的人。如果是情殺,嫌疑人應該有門的鑰匙,而陽台不過是掩人耳目而已。

第二種是仇殺,那就很容易解釋這一切了。嫌疑人進入房間後,直奔臥室,杜文輝發現有情況,出來查看,與嫌疑人相遇在書房,經過搏鬥被殺死。另一人則控製住黃美娟,然後將其殺死,而搶劫財物隻是順手牽羊的事。但是,不管是情殺還是仇殺,現在還都是推論,一切都要等找到嫌疑人後才能最終定論。

目前看,楚天雄的嫌疑比較大,當然也不排除其他可能。現在的線索比較多,也很亂,增加了我們的工作量。所以,我們的主要工作是繼續收集證據,核實證據,從紛亂複雜的問題中理出頭緒來,抓住最直接、最有價值的證據,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一會我們分成幾個組去查,我去會一會楚天雄。

陳剛負責查一下楚天雄這一段時間的情況和鑫達公司的情況。恐怕,你還得去一趟長海,要查得細一點,畢竟現在楚天雄的嫌疑最大,也是近期調查的重點。

老馬、小汪再進一步核查一下現場,並了解一下杜文輝老婆哪邊的情況。

小馮,你辛苦一下,今天找你來參加這個會議,主要是想再進一步了解一下他們家的社會關係情況,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