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這件事竟然是潘市長親自協調的,時間正是10月7日晚上。也就是說杜文輝是在參加了潘市長的晚餐後,才到黃美娟的家裏的,當夜被殺。從現在了解的情況看,暫時還查不出鑫達公司參與這件事的直接證據。鑫達公司的老板叫宋得明,綽號宋三,以前也是在黑道上混的,糾集了一幫社會閑散人員收保護費、欺行霸市,後來被判了5年。出來後,先是在鑫達公司搞動遷,本來這家公司的前身是掛靠在政府一個部門的。後來公司與政府脫鉤,原先的經理回政府了,他就當上了公司經理。這幾年越做越大,他也就從事正經的業務了,行為收斂了許多,也隱蔽了許多,起碼從表麵上看還是守法經營的。
在處理棘手問題方麵,宋得明一改以前的作法,從不自己出麵,比如釘子戶的問題,他一方麵讓政府幫助協調,要政策等等;另一方麵,讓施工隊出麵解決。這樣一來,即便是矛盾激化了也與他無關。
實際上,他與杜文輝的矛盾很深,上次在濱江路1號小區土地的爭奪中,本來已經中標,但是後來市裏對該地區進行了重新規劃,要把沿河開發為全市的景觀帶,也就重新審議了他們的方案,認為開發方案太死板,火柴盒式的設計沒有新意,不符合現代化城市發展要求,要求他們改設計。但他們沒按期做出來,最後讓輝業公司給搶走了。所以,這次他們是有備而來,誌在必得,聽說找了香港的什麼設計單位給設計,市裏也考慮到上次的事,就優先考慮他們了。本來輝業公司也做了不少工作,所以,潘市長才出麵協調此事。由於雙方在這個地塊上有競爭,都使了什麼手段,與這案子是否有關,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聽了陳剛的話,楊國安陷入了沉思,按照陳剛介紹的情況,如果輝業公司再次得手,宋得明雇人行刺杜文輝,進而奪回濱江路2號小區,應該是合理的解釋。可現在市領導已經出麵把兩家的事兒擺平了,宋德明已經取得了2號小區的開發權,再行刺杜文輝顯然是多此一舉,自找麻煩,因而從動機上排除了宋得明的嫌疑。
既然鑫達公司和這件事沒什麼牽連了,線索也就又回到了楚天雄身上。提到楚天雄,楊國安自然的想到他的表現、他的神態、他的一言一行以及相互之間的邏輯關係,甚至現場的蛛絲馬跡。
突然,他想起在楚天雄家拖布和客廳的牆根收集到的泥土樣本和濱江小區的土樣是一致的,原先以為是杜文輝或者黃美鵑帶回來的,現在看很有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因為杜文輝和黃美鵑回家都是在門口就把鞋換了,不會把泥土帶到屋裏,而拖布並沒有擦門口的防滑墊,因為那上麵根本反應不出腳印來。如果泥土真是嫌疑人帶進來的,那說明嫌疑人來自工地,起碼是去過工地。一旦確認,恐怕這案子還真不是楚天雄所為,而是和工地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