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博弈(2)(1 / 2)

思索良久,他覺得隻有讓自己的姐姐去辦這件事。

第二天,楊國安再次來到看守所,詢問楚天雄。“考慮了一宿,是個什麼結果?”

“我同意你的要求,但這必須算我的立功表現,包括我協助你們抓住張少秋,這兩項足以免除我的死罪,否則我將不會予以合作。”

“這一點我不能確立,因為你不僅是重大經濟犯的嫌疑人,而且還是重大刑事案件的嫌疑人,你以為就這點貢獻就能抵消兩個人的性命嗎?”

“你們是怎麼斷定就是我做的呢?”

“證據很多:有你帶血的運動服和拖鞋,盡管你買了兩套;有你7號晚上回安化,第二天又返回的證人;還有你包青銅器毯子上的血跡。”

“確實很厲害。但這也不能證明人就是我殺的呀,這隻能證明我到過現場。”

“這一點你抵賴是抵賴不過去的,雖然你將運動服仍進水裏並浸泡了很長時間,但它是在塑料口袋裏的,所以血跡的痕跡還很清楚。那是噴濺上去的,這種血跡與擦碰形成的痕跡有很大不同,不是親手殺人時不會形成的。”

楚天雄點了點頭。“到底是老刑警啊!”

“這就不需你說了,還說說當時的情況吧,這是大家都想知道的迷,猜測和分析版本挺多,你做得也確實很細。”

楚天雄抬起頭說:“我隻殺了一個人,黃美娟是杜文輝殺的,何況我是在杜文輝要殺掉我的情況下出於自衛才動手殺了他,按照中國的司法解釋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楚天雄的話令楊國安頗感意外,難道案情有重大疏漏?這個結果的確出乎自己的想象。“那麼你能不能將當時的情況說一說。”

“這是你們最關心的是吧?”

楊國安沒說話,隻是點了點頭。

“好吧,那我就將當時的真實情況告訴你們。”

“‘十一’放假回家,我起先是住在我父親家裏,因為我知道她與杜文輝的關係,所以那個家對我來說已經是名存實亡了。10月6號,黃美娟去了我家,去看我父親。我們原先有個約定,無力我們打到什麼程度,都不能讓父母知道,她就算是履行這個承諾吧。說晚上有事,讓我回家。我扭不過他,就跟她回家了。當天,她告訴我杜文輝的許多違法的事兒,她不想跟他們一起滑下去,讓我救她。

我不想參合他們的事兒,因為我已經對她沒有興趣了。但是時間折騰得太晚了,我就在客廳的沙發上睡了一宿,第二天早晨就起早去長海了。”

“那當天為什麼又回去了?”

“她把我的硬盤偷走了,那裏有很重要的東西,我必須回去拿。”

“是何玉貴的證據嗎?”

“還有我炒股票的文件。所以當天夜裏,我就回到安化。一進家門就覺得不太對勁,屋裏一股血腥味,地上多了一雙男人的鞋。

我急忙往寢室走,剛進書房,就見杜文輝渾身是血,一手拿著鐵拐,一手拿著帶血的餐刀。見到我不由分說就是一刀,我躲過他的刀,抓住他拿刀的手,一個叼碗把刀卸下來,同時往屋裏一竄便進了書房。他從後麵掄拐連打我兩次都沒打著我,我怕他再打,便趁他的手還沒緩過來,衝上去捅了他幾刀,將他捅倒,進屋後才發現黃美娟已經被他殺死了,手裏還抓著一張紙,好像是什麼名單,不過已經被血染得看不清字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