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五,清晨。
我們剛上班沒多久,就開始為案子發愁。
正在我們為案子焦頭爛額的時候,再次接到了報警電話。
村子的北邊,離村子不遠的地裏,距離村子不到半公裏。警察拿著照相機正對著死者“啪啪”地拍個不停,而死者正是“村長”。
死者渾身泛白,跟電影裏的僵屍一般。
這裏多數家庭地裏一年種兩季糧食。冬季種小麥,夏季種玉米。
在春末夏初,小麥成熟之時,一望無際的小麥,如同金色的海洋。
可是這裏剛種完小麥,耕地時卻將屍體拉了出來,真是不好的兆頭。
“誰報的警?”王大偉問道。
“我,我。”張承保舉著手,走了過來。
我拿著筆,記錄著口供,“請你詳細說一下當時怎麼回事?”
“我今天早晨在地裏耕地,卻發現耕地耕到這裏的時候非常吃力,我以為下麵是石頭,怕把機器損壞,所以就想刨出來。”張承保指了指地上。
我刷刷的寫了下來。“好了,你先忙吧!”
據調查,張承保本村人,他獨自買了輛耕地機及收割機,供全村人收割播種,也偶爾去外村收割小麥和耕地,按畝數來收錢,以此來養家糊口。
經過法醫鑒定,死者死亡時間是在2天到3天之間,體內還有大量的酒精成分。
這樣就正如楊花所說,死者正是初二晚上遭人殺害。
死亡原因是因為頭部遭受重創所致。
這樣就行得通了,死者先喝酒,凶手趁死者不注意從背後將其殺害,然後將其埋在地裏。
比方說,殺害凶手是一個女人,以女人的力量將一個男人殺害,將其托運到地裏,很難才能做到,所以如果凶手是女人,肯定有幫凶。
凶手是男人,一個人獨立完成作案也是行得通的。
事後,我們又回到村長家裏。
客廳裏,我們正在詢問她。
“他那天出去之前有沒有喝酒?”王大偉問道。
楊花想了想,說:“他出去之前就已經喝了不少酒了。”
“那你怎麼還讓他出去。”王大偉一臉認真的看著她。
“我一個女人能攔住他了嗎?”
這麼說,也是。這樣就可以確定一點,死者是在外麵被人打死,最後將其托埋。
“他最近在村裏有沒有得罪過什麼人?”王大偉問楊花。
“這個嘛!”楊花頓了下,有些不情願的說:“有,上次因為家裏的地多占了李家的地,而起了爭執,最後他找人將人家打了一頓,對方這才妥協,最後也隻是賠了些醫藥費。”
我拿筆記了起來。
“這樣啊!”我的天,現在的……都這麼牛x。
難道就因為一點的地起了殺心?
“還有沒有其他的原因?”我又問道。
“上次因為低保原因,隻剩下最後一個名額……”楊花又止住了,她不知道該怎麼說。
“低保怎麼樣啊!你快說!”我有些焦急並催促道。
“因為上一家送了他一盒中華,所以名額就……自然也就得罪了其他的人……”楊花還沒說完,我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我邊寫心裏邊默念著,腐敗啊!腐敗!
這點也很可能會讓對方起殺心。
因為從買煙這方麵來看,對方家裏收入還挺樂觀,不免讓人起疑心。
“我就不一一問了,你把所有可能得罪人說一下吧!”
楊花歎了口氣,說:“上次,他找人打了人家一家老小……”
“啊!”我瞪大了雙眼,說:“就這個,你繼續說。”
打了人一家老小,真是厲害了!
光這點,很有可能讓人家起殺心。
“還有他經常出去和村裏那些女的出去鬼混。”楊花歎了口氣。
“我去。”我沒忍住,差點噴了。
這個老不正經的!還出去鬼混。
經她這麼一說,我突然明白了,這個村子裏大多數的人,他都已經得罪了!
那不就說明這些大多數村裏的人,都有可能是凶手!
我抓撓著頭,這就有點難了!
(本故事純屬虛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