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製度4
方鎮兵
五代沿襲唐製,地方為州縣二級製,州兵由刺史或節度使統領,須聽從朝廷調遣,執行征戰、戍邊和駐防等任務。有些地方還駐有中央禁軍。各方鎮置牙兵作為親軍骨幹,但其聲勢已遜於唐代。方鎮作亂也時有發生,隻是規模、次數均難與唐代相比。由於五代之君多由節帥通過兵變得位,因此,一些兼有禁軍之職的方鎮在王朝更迭中扮演了關鍵角色,而節帥一旦登上帝王寶座,也努力杜絕部將通過兵變纂權的可能。這成為五代政治的一大特色,也是五代方鎮不同於唐代藩鎮之處。
後梁在一州或數州置節度使,稱某某軍,任命節度使50餘名。他們掌管轄區內軍政財等大權,州縣官也無權幹預。節度使一般都募驍勇者組成牙兵,如許州馮行襲有牙兵2000人,鄆州朱瑾的牙兵號“雁子都”,魏州楊師厚所置銀槍效節軍則仿自唐代牙軍的建製。為加強對方鎮的控製,梁太祖以諸子出鎮各地任節度使,敕“天下鎮使,官秩無高卑,位在邑令下”,並以各種藉口誅戮節帥。但從唐安史之亂後由來已久的藩鎮擅權跋扈之習,難以馬上消除,而截留賦稅、自辟官吏、矜功恃眾,圖謀不軌之事屢見不鮮。後梁因魏州叛亂降晉而盡失河北,終為唐莊宗所滅。
唐莊宗在50個州中置13個節度由其諸弟統領,但均留京城不赴任,由副大使知節度事。宰相遙領節度使的情況也有。唐莊宗對方鎮采取優撫態度。如同光二年為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和刺史在洛陽修建住宅。又允許諸道除節度副使、兩使判官外,其餘官員和諸州軍事判官可由地方任命。但唐莊宗用宦官監軍的做法引起節度使的強烈不滿。因節度使出征或滯留闕下時,軍府政事皆由監軍裁決,監軍因而淩駕於主帥之上,怙勢爭權,與藩鎮間矛盾尖銳。
後唐明宗為平息方鎮的不滿情緒,罷除監軍之法;又用籠絡的方式大量賞官賜錢,國庫為之空竭。當然,他對方鎮也存有戒心,並采取措施限製其勢。長興元年(930)敕防禦、團練使、刺史、行軍司馬、節度副使,自今均由朝廷除授,諸道不得奏薦。並且批準樞密使院的奏請,限製諸道節度使、刺史的權限,對於其非法行徑,民眾有權告發。
後唐節度使豢養大量牙兵,置牙隊,築牙城。有的不向朝廷上報戶口,有的擅自任免刺史以下官吏,租賦皆供軍需,甚至濫殺朝官而皇帝不能追究,作亂之事史不絕書。
石敬瑭即位之初,多數方鎮尚未歸附,他采納兼樞密使桑維翰的建議,對方鎮倍加優寵,姑息其非法行徑,但帶來的結果卻是方鎮更加桀騖不馴,有的以修治樓堞或軍食不足為名搜括民財,有的截留朝廷賦稅,有的公然劫掠商旅,有的相繼叛亂,覬覦皇位。晉出帝上台後,不再姑息方鎮,將西京留守景延廣貶為外官,10餘名節度使不敢違抗。又以親王遙領節度使,以加強朝廷對方鎮的控製。
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947)正月,契丹主耶律德光入汴,下令今後節度使、刺史不得置牙兵,買戰馬,以其子弟、親信為節度使、刺史。
同年六月劉知遠至汴州,原後晉方鎮又相繼歸降後漢。劉知遠下詔,凡契丹所置節度使及將吏各安職位。對個別不服從朝廷命令的方鎮則興師問罪。漢隱帝以皇族直接擔任節度使,敕“防禦、團練使,自非軍期,無得專奏事,皆先由觀察使斟酌以聞”。
周太祖奉行削弱方鎮、加強中央集權的方針,命諸州在州兵中挑選勇壯者攜家屬赴京師,以充實禁軍,對於叛亂方鎮堅決鎮壓。周世宗在繼行這種方針時,又輔以懷柔政策。他認為,朝廷首先應取信於方鎮。當山南東道節度使安審琦入朝時,周世宗擯棄了五代以來對入朝方鎮或留或易置的做法,加官遣歸,安審琦深為感動。
《十國春秋·十國藩鎮表》雲:“十國撫有一隅,競相誇侈,大抵國內多設節度(使),周遍諸州,以示幅員之廣,而軍、監不與焉”。唐代江南地區置節度使晚於中原一帶,權勢也弱。至十國時,這種狀況依然如故。十國節度使均設置牙兵。五代節度使轄一州或數州,勢力較大,十國節度使一般僅領一州,置監軍,勢單力薄,故據地自雄,不聽朝命和作亂之事較少發生。前蜀節度使有的由宦官任職。後蜀節度使多兼領禁軍統帥,或以他職留住成都,因此,在方鎮主軍務的僚佐則“專事聚斂,政事不治,民無所訴”。為革此弊,後蜀主以朝官知節度事,後複以將相遙領節度使。閩王曦自稱大閩皇並領威武節度使。吳越王錢以諸子為節度使。楚有的節度副使和先鋒將都有牙兵。吳鎮海節度使徐溫,外據重鎮,內製國柄。
鄉兵
鄉兵是為維持地方治安、彌補戰時兵源不足而設置的軍隊,它由選自戶籍或召募的人員組建。西魏、北周年間出現鄉兵,隋唐繼續沿襲。五代十國時期,由於戰亂頻繁,諸國養兵雖多,仍不敷用,故鄉兵製,更加倍受重視,且在前代的基礎上有所發展,成為除中央禁軍和方鎮兵外的重要兵力。
後梁張全義在洛陽招民屯田時,挑選丁壯,教習弓矢保衛鄉上,其實質便是亦耕亦戰的鄉兵。梁末帝詔“民十戶出兵一人,器甲自備”,至梁末,“調民七戶出一兵”。
在梁晉之爭中,晉王屢發鄉兵參戰。如為解潞州之圍,納厚禮誘結北蕃諸部,以其境內丁壯南征決戰。募山北部落驍勇,率民出馬,民或鬻十牛易一戰馬,得團結騎兵500名。夾河之戰時,發魏博白丁3萬人從軍,以供營柵之役。
後唐莊宗時,西川孟知祥和東川董璋聯盟,點聚鄉兵,對抗朝廷。唐末帝為禦契丹,曾在清泰三年(936)十月征收馬匹,按戶籍招兵。規定每七戶出征夫一人,自備鎧仗,謂之義軍,由勇將陳州刺史郎萬金教習戰陣,共得馬2000餘匹,征夫5000人,民間大受其擾。
晉出帝為禦契丹,於開運元年(944)三月,“敕天下籍鄉兵,每七戶共出兵械資一卒”,至五月,得7萬餘人,號武定軍。三年正月改名天威軍,教習歲餘,因村民不適軍旅而罷,命七戶輸錢十千,鎧仗輸官。開運初,黃河沿岸民,自備兵械,各隨其鄉,團結為社,以衛鄉裏。緣河巡檢使梁進就曾率鄉兵攻取德州。
後周太祖時,點秦州稅戶充保毅軍,教習武藝,逃死則以其佃戶代充。遇有征役,則官給口糧,有馬則給芻粟。泰寧節度使慕容彥超利用鄉兵叛亂。周世宗南征北討中,常發民為兵,參加修城、補路和作戰。如攻打南唐時,發楚州民疏鸛水,陳、蔡、宋、亳、潁、兗、曹、單等州數萬丁夫築下蔡城,又發這一帶數十萬丁夫助攻壽春。
十國也多有鄉兵。在北漢與後周交戰中,北漢兵中就有不少鄉兵。局太祖將所俘北漢鄉兵100餘人放歸鄉裏,並賜錢、鞋。周世宗遣返北漢鄉兵時,每人賜絹一匹。南唐鄉兵名目繁多:將漁家子弟編為淩波軍,贅婿、傭奴編為義勇軍,亡命無賴編為自在軍。“於客戶內有三丁者抽一卒”,編為圍軍,後改為拔山軍,百姓自二緡以上出一卒號義師,中有別籍又出一卒號新擬生軍,新置物產者又出一卒號新擬軍,除老弱外,“凡能被堅執銳者”,編為排門軍,加上屯田、白甲之類凡十三種,均使禦敵。南唐之所以能抵抗周世宗三次親征,鄉兵起了很大作用。周世宗得勝後,將其遣散歸農。吳王楊渥采納禦史台主簿盧樞奏請,團結民兵,使其習戰,自衛鄉裏。楚王馬希萼調郎州全部丁壯為鄉兵,號靜江軍,作戰艦700艘。
北宋軍製
宋太祖建立宋朝後,在平定各割據勢力同時,還針對長期以來藩鎮割據帶來的政權頻繁更迭,采取了一係列集權於中央的政治改革措施,逐步建立起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北宋的軍製正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
領導體製
北宋軍隊的領導權集中在皇帝手中。宋太祖出身行伍,由禁軍小校逐步升遷到禁軍將帥,進而黃袍加身,因此,深知五代軍製的弊病。他認真總結了藩鎮敢於抗拒王室,將佐可以逐殺主帥以至稱王稱帝的曆史教訓,認識到:“兵權所在,則隨以興,兵權所去,則隨以亡。”作為皇帝,必須牢牢掌握兵權,才能穩固政權,使其長久。而要牢牢掌握兵權,就必須改革兵製,削奪武將的權力,改變武人左右政局的局麵。為此,他在取得政權後,立即執行了“罷功臣,釋兵權,製將帥,立兵製”的政策,將中央和地方的軍權收歸皇帝手中。在中央,以“杯酒釋兵權”解除功臣宿將的兵權;在地方,則以文臣知州軍事,將節度使的行政權與兵權解除。
為了從體製上限製軍隊將帥的權限,使兵權完全集中在皇帝手中得以實現,宋王朝在中央實行了以樞密院掌管軍政軍令,三衙分掌馬步軍的訓練與日常管理、臨時派將統兵出征的分權製度。
樞密院是宋代主管軍機事務的最高機關,與中書並稱二府。樞密院的長官是樞密使、副使、或知院事、同知院事。樞密使、副使與參知政事(副宰相)合稱“執政”,與宰相共同負責軍國要政,是朝廷中地位僅次於宰相的最高行政長官之一。樞密院負責製定戰略決策,處理國防事務,招募、檢閱、調遣軍隊。樞密院的組織,在正副長官之下,還有簽書院事與同簽書院事,又設都承旨、副都承旨,負責內部事務;其下又有檢詳官、計議官、編修官,為樞密院的骨幹。
三衙是宋代分掌全國軍隊的最高指揮機關,其全名是殿前都指揮使司(簡稱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和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簡稱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三衙各設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都虞侯,但很少同時配齊九員。三衙的都指揮使簡稱為殿帥、馬帥、步帥,合稱三帥。三衙掌管全國軍隊的統製訓練、番衛戍守、遷補賞罰。三衙互不統屬,直接隸屬於皇帝。
北宋派禁軍出師時,不用三衙將帥統兵,而是由皇帝臨時任命其他官員為率臣(帥臣)。事定之後,兵歸三衙,統兵將帥各還本職。
北宋軍隊的領導體製把調兵權、統兵權、握兵權一分為三,正像靖康元年(1126)知樞密院事李綱所說:“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一祖宗製兵之法,天下之兵,本於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上下相維,不得專製,此所以百三十餘年無兵變也。”這種軍製對於消弭200多年的兵禍,保障社會的安定,維持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起了良好作用。但另一方麵,由於事不得專而又互相掣肘,最後都聽命於皇帝一人,甚至主帥在戰場上,也得按皇帝事先欽定的陣圖指揮作戰,以致往往貽誤戰機,招致失敗。
軍隊體製
軍隊分類北宋的軍隊主要有三種:禁兵、廂兵和鄉兵,邊境地區還有蕃兵。
禁兵或禁軍,是國家的正規軍,天子的衛兵。禁軍的任務是守備京師、擔任征戰和屯戍邊郡、地方。禁軍中最親近扈從的稱諸班直,擔任皇帝的警衛工作;其次的隸屬於禦前忠佐軍頭司、皇城司、騏驥院,負責宮廷守衛。其餘諸軍是用以“守京師、備征戍”。禁軍的編製,一般以50人為1隊,2隊為1都,5都為1指揮(營),5指揮為1軍,10軍為1廂。指揮是基本作戰單位。廂、軍的主官是都指揮使,指揮則由指揮使和副指揮使統領,都的指揮官馬軍是軍使和副兵馬使、步兵是都頭和副都頭。太祖時,禁軍員額193萬,太宗時358萬,真宗時432萬,仁宗時826萬,英宗時663萬,神宗時612萬。
廂兵,是國家正規軍中的地方軍,名義上是屬於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管轄。太祖乾德三年(965)八月與真宗天禧元年(1017),曾兩次選廂軍精銳者,編入禁軍。廂兵隻用於勞役,一般不進行軍事訓練,主要從事畜牧繕修等雜役。直到仁宗慶曆年間,才開始教閱廂兵。神宗時,下令將教閱廂兵都升為禁軍,於是剩下的廂兵又都成為不教閱的雜役兵。神宗元豐末年(1085),廂兵共約23萬人。
蕃兵是由少數民族組成的非正規邊防地方軍。北宋仁宗時期,為應付西夏,在宋夏交界的西北邊境地區——陝西的秦鳳、涇原、環慶、鹿阝延四路與河東的石、隰、鹿阝、府四州,從內屬的各羌族部落中招募士兵創製而成。蕃兵以部族為單位,朝廷對蕃兵的首領區分不同等級授予都軍主、軍主等職,給予錢糧、衣服和土地。陝西的四路秦風、涇原、環慶、鹿阝延,共有蕃兵約10萬人。蕃兵雖屬地方軍,但熟悉邊情,勇敢善戰,有較強的戰鬥力。
鄉兵也稱民兵,有的稱強壯、弓箭手,是非正規的地方武裝,一般不脫離生產。鄉兵是北宋政府為防禦遼和西夏,在沿邊界的河北、河東、陝西各地農民中征、雇兵員建成的。鄉兵熟悉邊界情況,為保衛國家故土而戰,因而有較強的戰鬥力。仁宗康定初(1040),河北、河東的鄉兵,共約43萬人。
騎兵和水師宋軍有陸軍和水軍兩個軍種;陸軍有步軍和騎兵兩個兵種。騎兵行程遠、速度快、機動性強,適宜於平原曠野的遠程作戰,是軍隊中的主要突擊力量。
宋朝的騎兵主要集中在殿前司和侍衛馬軍司中。但由於中唐以來喪失了西北產馬地區,無論北宋政府在西北地區向少數民族買馬,以物資換馬,或設置監牧繁殖馬匹和神宗以後的戶馬法、保馬法(令富戶養馬,分配保甲養馬),以及不得已而施行的“括買”(即籍民馬而市之以給軍),實行馬匹統購政策,都不能滿足軍馬的供應,經常出現兵多馬少,部分騎兵無馬的情況。因此終北宋一朝都沒建立起強大的騎兵,影響了軍隊戰鬥力。
北宋在統一戰爭中建立了一支強大的水軍,在平定各割據勢力時水兵發揮了重要作用。北宋初年,駐屯京師、擔任宿衛的禁軍水軍,有神衛水軍和殿前司、步軍司的兩支虎翼水軍,以及澄海水軍弩手等四支水軍。在山東半島的登州(今山東蓬萊),北宋屯有重兵,經常練習水戰,並建置澄海水軍弩手兩指揮和由廂兵升為禁兵的平海水軍兩指揮於此,這是北宋最大的一支水軍。
北宋廂軍中組建的水軍比禁兵多,配置於河東、陝西、淮南、江南、兩浙、荊湖、福建、利州、廣南等9路,而且大部分部署在南方,兼有負責地方治安的責任。
禁軍的招募、訓練和軍事法規北宋時期,封建統治者非常重視軍隊(主要是禁軍)的招募、揀選和訓練。
宋代軍隊的補充,主要依靠招募,實行的是募兵製,禁軍和廂兵都以此法補充兵員。據《宋史》卷一九三《兵七》記載,招兵辦法是:“或募土人,就所在團立;或取營伍子弟,聽從本軍;或募饑民,以補本城;或以有罪,配隸給役。”這裏除了配隸的罪犯以外,其他都是募兵。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宋統治者非常重視從災民中募兵,招募災民為兵是宋朝的傳統國策。招募災民為兵的好處是一可以防止災民造反,二可以將反抗地主階級的饑民轉化為維護地主階級利益的力量。所以一遇荒年,政府便大量招兵,從而形成北宋冗兵冗費的局麵。
北宋招募士兵時,“先度人材,次閱走躍,試瞻視,然後黥麵,賜以緡錢、衣履,而隸諸籍”。
北宋時,對軍士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揀選,驍勇者升其籍,老弱怯懦者降低軍種或軍級,或退充剩員,甚至開除軍籍,以此來保證禁軍的素質,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宋朝規定從廂兵升禁兵、從禁兵升上軍、從上軍升班直,皇帝都要親自到場檢閱、接見。宋太祖時,為了把各地優秀人才選入禁軍,還派使者到各地調查,把那些才力技藝出眾的人選拔到開封,充當禁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