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孝字當頭
“孝”字在字典裏一般解釋為“孝敬”,“孝順”。所謂孝敬,是指對父母長輩的孝順,尊敬,而孝順是指盡心侍奉父母或尊長並順從他們的意誌。行孝的關鍵語隻在一個“敬”字。換句話說,子女對待父母的先決條件就是心中懷有“敬”意。孝順不但要奉養,還要尊敬。如果對父母的行為不恭敬,言語不和遜,麵色不柔順,即是早起晚睡,耕耘栽種,十分辛苦勞累來奉養父母,也不能稱之為孝子的。
武剛是一名中學生,因為是獨生子,在家裏倍受寵愛,但凡他的要求,父母都盡量滿足,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連自己的床鋪都要由母親來整理。某日,母親生病臥床,要他獨自去樓下的快餐店解決吃飯問題,且自己鋪床。一聽說家務得由自己動手,該男生竟大發雷霆,對著病床上的母親大發脾氣。母親被氣得眼淚直流:“為什麼對他這麼好,他還是不知道尊敬父母呢?”
“喂,老媽,你給我把語文書送來,1點鍾前必須送到。”在學校的公話亭,我們常會聽到這樣的命令聲,用命令的口吻與父母說話,連最起碼的講文明有禮貌都沒做到,怎麼談孝敬父母呢?
“孝道”是我國幾千年流傳下的美德,應該繼承和發揚。然而在當今社會,倒孝成為了主流,許多人麵對父母不是冷言相向,就是不搭不理,“順從”的意思已經很弱了。孟子講了這樣一件事。曾子侍奉父親曾皙吃飯,每餐都有酒肉,飯後曾子一定要請示剩下的給誰。曾子的兒子就不同了,他侍奉曾子吃飯,雖然也一樣有酒有肉,但飯後不問吃剩下的給誰。雖然這樣的一句問話無足輕重,但其中包含的意義卻有天壤之別,曾子的請示包含的是敬重,一切聽從父親吩咐,而曾子的兒子對父親的話已經無所謂了,所以根本不問,這就是贍養和尊敬的區別。儒家倡導對父母首先要“敬”。何謂“事之以禮”,“禮者,敬也。”禮的核心是“敬”。尊敬父母是孝的一個重要內容。
贍養父母是孝道最基礎的孝行要求,尊重父母比贍養父母更難做到。《呂氏春秋》說:“奉養父母是可以做到的,對父母恭敬就難做到了;對父母恭敬是可以做到的,使父母安寧就難做到了;使父母安寧是可以做到的,能始終如一就難做到了。”尊敬父母和所有長輩,不僅是古代社會提倡的,也是當今社會所提倡的,它應該是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的基本道德素養。所謂尊敬父母,指的是恪守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禮,也就是俗話說的規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執意違背父母的意願,不增加麻煩。“敬”和“愛”是聯係在一起的,要尊敬父母,最重要的是要愛父母,發自內心的真誠的愛。在思想感情上,不能認為父母對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應該的;更不能認為父母老了,對自己來說就是一種累贅和負擔。
父母之愛大於天。父母的養育之恩永遠不能忘,特別是父母到了風燭殘年的時候,經濟來源沒有了,或雖有經濟來源,但身體卻每況愈下,此時正需要兒女們的照看。因此,兒女們不僅要關心父母的衣食住行,更要關心他們的身體健康。人到了晚年,性格也就變得古怪,常嘮嘮叨叨,甚至常常生氣。因此,做兒女的一定要體諒老人。《禮記·祭義》說:“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對待父母時時都應該以和顏悅色的態度,不能以生硬的方式對父母說話;更不能大聲地訓斥父母。經常使他們保持精神上的愉快,滿足他們精神上的需求。這才是對父母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