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隻鳥雀,每一隻都叼著好幾條小蟲子,迅速飛起,往四麵八方而去。
大都市裏其他的動物或許少見,但鳥雀、人工飼養的鴿子,卻不是什麼罕見的東西。
毒老頭不知道用了什麼法子,讓這些鳥雀都注意到了這邊的蠱蟲。
便是一眨眼的功夫,滿桌子到處爬的白色小肥蟲,就被鳥獸叼走幹淨。
“呀。”
燕霜瞪圓了眼睛,驚訝的看著天空飛走的鳥雀,驚呼一聲。
“田爺爺,要是這些鳥雀把蟲子都給吃掉了怎麼辦?”
燕霜看著一隻麻雀,嘴裏叼著三四隻蟲子,迅速飛走,不禁有些擔憂。
本來能分出幾十處金蠶氣息,如果全被這些鳥兒吃掉,豈不是就隻剩十幾處了?
這樣一來,林軒暴露的機會也會大大增加,她不由得上心。
“蠱蟲哪有這麼容易吃的,這些蟲子身上有鳥雀喜歡的氣息,它們才會叼去。等飛到一半,這股氣息一散,換成另外的氣息,這些鳥兒就會鬆嘴了。”
毒老頭簡單的解釋了兩句,燕霜頓時明白過來。
這些鳥兒飛在半空,把蟲子撒出去。
這些蟲子再依附到其他人身上,或者一些十分難以到達的位置,這對尋找金蠶氣息之人來說,無疑增加了數倍的難度。
難怪田爺爺一點也不著急,這些鳥雀一飛,整個南城就都是金蠶氣息了。
燕霜驚歎起來,對毒老頭的手段也愈發敬佩。
“但這樣躲著,總歸也不是辦法。”
林軒捏著下巴,淡淡說道。
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天天擔心被苗疆族人找到,也不是個事兒。
“一個月後。”
毒老頭嘴裏吐出四個字,二人紛紛看向他,等待他繼續說下去,
“是苗疆聖地祭祀的日子,所有的苗疆子弟都會回去。聖王降臨,重振苗疆一脈,可以以絕後患。”
他一雙內陷的眼睛盯著林軒,意思已經不言而喻了。
中央已經決定,由你來當聖王!
林軒撇了撇嘴,指著自己:“我?不太好吧,我可不是苗疆族人。”
他撓著腦袋,有些頭大。
且不說他的身份,一個外族人,怎麼當苗疆族人的聖王?
就是眼下,有人千方百計想要找到他,到底是敵是友還不清楚。這般嚴峻的局麵,無論是誰去“聖王降臨”,要麵對的阻力也可想而知了。
“嘿嘿。”
毒老頭幹笑兩聲,一雙眼睛賊溜的看著林軒,有些玩味兒的說道:
“聖王不是看你什麼身份,而是看金蠶,如今金蠶已經與你融為一體,你既是它,它也是你,不可分割。”
“你和金蠶同命一體,這聖王不由你來做,還有誰能擔此重任?”
林軒微微皺眉,問道:“那有沒有辦法,把金蠶從我身體裏取出來。讓他們爭去,我才懶得摻和這些破事。”
林軒本來就是一個不喜歡麻煩的主兒,他來南城本想安安穩穩的過日子,誰知道麻煩卻一個一個的找上他。
現在更離譜了,還要跑到幾千幾萬裏外的苗疆去當什麼聖王。
老天爺啊,饒了我吧……
聽見林軒問起,燕霜也連忙把目光看向了毒老頭,相比於林軒跑到萬裏之外的苗疆古域去當什麼聖王,她還是想林軒就呆在南城。
至少,他在南城的話,她還能時常見到他。
但如果他去了苗疆,那恐怕一年到頭都見不到兩次。
如果真是這樣,她隻怕會瘋掉。
“辦法嘛,也不是沒有。那就是你死掉,金蠶最後會鑽到你的心房裏,再取出你的心房,用苗疆的蠱術封存起來就好了。”
毒老頭嘿嘿一笑,說了一堆廢話。
林軒白了他一眼:“那就是沒得談咯。”
“臭小子,你說呢?”
毒老頭箍著林軒的脖子,很是親熱說道,
“其實你也用不著沮喪,聖王的權利是很大的。我跟你說,苗疆的美女,一個個水靈靈的,保證你樂不思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