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陽百畝基本農田撂荒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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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馮國政
在許多村民沒有拿到征地補償和不同意政府強行征地的情況下,縣裏主要領導親自組織指揮,用鏟車、挖掘機強行毀青征地,將100多畝麥田和果樹鏟除並掩埋。
時令已近四月,春回大地,麥苗返青。但在河南省汝陽縣城東村村民看來,沒有了土地,春天對於他們也就失去了意義。
一年以前,該村260畝農田被當地政府以建設私立學校為由圈占!
然而,一年時間過去了,村民們不僅沒有見到任何項目在此落地,上好的基本農田也被禁止耕種。
“寧肯讓這260畝農田撂荒,也不讓百姓耕種……如按每畝地產一千斤小麥計算,這些地能打近30多萬斤糧食。”村民們氣憤地說。
未達成的征地補償協議
其實,與河南省千百個分布在城市邊緣的村落一樣,這個隸屬於洛陽市汝陽縣城關鎮的行政村,在若幹年前擁有數量可觀的基本農田。
然而,在糧食增產速度永遠賽不過城鎮化進程的現實下,城東村的耕地不斷“萎縮”。讓這些善於農業種植的村民,不得不盤算著靠餘下的土地還能度過多少個春天。
那麼,這塊麵積不菲的基本農田緣何撂荒而置呢?
村民耿天順告訴《民生周刊》記者, 早在2011年下半年,汝陽縣與城關鎮兩級政府派人同村民們協商,稱要征用該村的260畝農田用於一個招商引資項目。“並答應按每畝3.9萬(元)給予征地補償。”這位村民說。
經了解,這一招商引資項目,是由民營江蘇教育集團投資興建的一所私立學校。但實際上該集團據此為名,利用這塊土地搞房地產開發。
村民們認為,項目名為建學校,實為房地產開發,是偷梁換柱。因為,在這塊地的對麵就是汝陽縣實驗中學,這裏根本不需要再建學校。如果搞房地產開發,政府給村民的征地補償就很不合理。
更為關鍵的是,項目建設所要征用的260畝農田中,有200多畝是國土部門確定的基本農田和一級保護田。如果補償不到位,對占地後生活就業安排沒有保障,村民是舍不得出讓自己擁有的高產、吃飯田的。
征地補償協議因此未能達成。
縣領導親自坐鎮組織強征?
事實上,早在2004年,國務院頒布《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規定》中,已經對土地征用的一般程序做了明確的規定:即在征地手續報批前,要將擬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書麵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並將擬征土地現狀,經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征詢意見、組織聽證,然後將征地材料逐級上報,經審核批複後變更為建設用地,再通過招、拍、掛進行土地出讓。
村民們認為,在大多數村民不同意政府違規征地,未在征地協議書上簽字的前提下,被強行圈占的土地就仍然應該歸自己耕種。於是,嫩綠的麥苗在2012年的春天歡快地長出。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卻讓村民們瞠目結舌。
城東村村民陳三運告訴《民生周刊》記者:2012年3月15日,多台大型挖掘機、鏟車突然開進了綠油油的麥田。縣委書記馬春強、縣長蔡鬆濤親自組織指揮,強行毀青征地,將100多畝麥田和果樹鏟除和掩埋。看著數百畝麥苗被鏟,大片果樹被砍,村民們心疼不已。
這一說法被多位村民證實。
“2012年4月14日,汝陽縣委、縣政府又安排村幹部和城關鎮政府到城東村挨家挨戶做工作,重新強行讓我們簽字。”
2013年3月22日,看到《民生周刊》記者來現場,村民們紛紛圍過來訴說:多數村民對汝陽縣的所作所為持不同看法,並且拒絕簽字。2012年3月6日、3月12日、3月21日、3月28日,汝陽縣領導先後讓汝陽縣國土資源局、汝陽縣城鄉規劃辦公室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權利告知書”,對村民進行報複。如果不同意政府征地,就采取株連措施。汝陽縣還讓在各單位上班的村民親戚出麵,做不通工作不準上班,甚至讓正在上學的孩子出麵做工作,不答應就不讓上學。
城關鎮城東村11組村民薛金枝對記者說:“縣裏看老百姓不同意,就讓鄉裏和村裏的幹部想歪招,誰家不同意就找人代簽,我家的協議就是別人代簽的,至今我們家也沒有見到一分錢補償。”
村民告訴記者,2012年4月12日上午,汝陽縣政府讓城關鎮政府通知部分村民到縣政府協商解決有關賠償的問題。可到了縣政府,卻變成了縣領導對村民的“審訊”。村民們質問,為啥將基本農田上報成荒地和林地?沒有一個領導對此正麵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