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何樂而不為?(1 / 3)

其實聽故事同樣是個技術活,沒法感同身受會有些莫名的愧疚與尷尬,而一旦陷入便如墜沼澤,越是掙紮束縛越多,沒人拉一把的話,完全淹沒不過是早晚的事,淹沒在自己的回憶裏。

聽完簫澈和笙燕的故事後,秦朗想了很久,十六歲的少年第一次花很多很多的時間仔細思考,思考他和他的事,從情之所始。

他對簫澈的感情是喜歡,和世人眼中異性想戀的情感一樣,即便他絕對不是GAY,他也明白這種感情是愛情。

在這之前他有過女朋友,談過一場有始有終的戀愛,可那是那個女生先追的他,他怕那個一直很溫柔膽小的女生傷心才答應的。在一起之後也會一起上學一起放學,在學校開心地聊天,假期裏陪著她去她想去的地方。那時沒有別的特殊感覺,本就年少不識情愛,隻是有了“××的男朋友”這一稱呼後也會提醒自己去做一些符合這個事情。

沒有爭吵,因為是第一次談戀愛,他盡量遷就他,力求做到“完美男友”,可是畢業時那個女生卻哭著問自己累不累?

她說,她很累啊!她是真心喜歡著他,但得來的隻是他陪她演的一次戲,就不能像她喜歡他一樣喜歡她一點點嗎?

那個纖弱的女生,季節交替氣溫不穩定的她總是很容易就發燒,他當了她兩年的同桌這些事情他自是知道,因為知道,所以當座位分開了,還是會在氣溫突變時想起她。

秦朗把這定義為友誼,她會做很好吃的小蛋糕,時不時就會做一些帶給秦朗;她把這定義為愛情,他會在降溫的早晨給自己送來他的校服,她覺得他打來的開水都是甜的。

直到今日,秦朗都不是很明白畢業那天為什麼她突然就哭得很傷心,自己對她那麼好怎麼就忽然丟了女朋友。

不過這段不能稱之為戀愛的戀愛,也不算毫無收獲,至少秦朗明白了什麼是真正的喜歡。不單單是好感,而是能稱為“愛”的情感。

真正喜歡一個人應該是他對簫澈這樣的吧,會為他的傷心而傷心,會為他的難過而難過,總是不經意就能想起他,無論何時都能在腦海中準確地描繪出他的模樣。

可是電視電影上訴說的愛戀都是那麼甜蜜,至今為止我卻常常覺得苦得發澀呢?就像糖蓮子一樣,苦中一點甜。苦得鑽心,甜得心顫。

終究還是放不下這一甜到膩進骨髓的感情。

他都不在乎相同的性別和社會異樣的眼光了,苦些又怎樣呢?一次表白不夠的話那就再說一次,說很多很多次的“我喜歡你”,這樣你是不是也能像我喜歡你一樣喜歡我呢?簫澈。

他絕對不會像笙煙那樣背叛你,他背棄你是他不知好歹,他親絕對會給藍田幸福的!

年少的感情總是帶著少年們獨有的衝動與勇氣,不是什麼多巴胺分泌過多等等科學理論能解釋清楚的。那時年少,秦朗總是無所畏懼的,所以哪怕是喜歡上了男生都能在他所謂‘偉大的愛情’麵前輕易被打敗。那時少年,蕭澈即便違心的拒絕過秦朗,但終究還是被秦朗一句又一句喜歡所打動,決定再嚐試一次所謂的戀愛。

所以多年後即便他們爭吵,分手,再到最後重逢,誰都沒有後悔有過這樣一段無悔的青春,肆意張揚,不顧一切。

隻是,重逢時已然是青年的他們再也找不到當年的勇氣。

這些,當然都是後話,我們暫且把目光放在一團糟的當下。

日子一天天過去,秦朗依舊悄悄尾隨,但絕沒有一次“偶遇”了。距離上次在蕭澈家的不愉快已經過去一個星期了,這一個星期他已經想的很明白,也下定決心了,既然喜歡上了,是個爺們兒就去追啊,沒什麼好扭捏的,他又不是第一次被拒絕了,就當是積累經驗好了。所以這次放學後秦朗又跑到高二【13】班門口去等著,不過這回不像上次那樣縮在角落,而是抬頭挺胸一臉燦爛笑容的熱切注視著坐窗邊的簫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