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我爺爺去世之後,我就跟著我的奶奶一起生活。而我去雙港的次數也漸漸變多了,隻不過,在那之後就隻有我一個人去罷了。顧擎爺爺出事的時候,剛好就是我再一次去雙港的時候。

顧擎的爺爺就出事了。我也因為受傷呆在了顧擎的家中。

顧擎的爺爺出事之後,顧擎的生活就失去了經濟來源。顧擎的“姑姑”並不待見顧擎,在顧老爺子去世之後,沒有把顧擎直接趕出家門的話就已經算得上是她大發慈悲了。

可是顧擎卻是不想就這樣子生活下去。他是要報仇的人,呆在鄉下放牛的話,那麼顧擎一輩子也無法報仇。顧擎決定出去闖。

顧擎說,要是無法闖出一些名堂來,他就不會再回來了。

果然,顧擎在他爺爺下葬半個月之後就收拾東西離開了雙港——我也不知道顧擎顧擎去了哪裏。那個時候,他的身上隻有八十二塊七毛錢。

顧擎離開之後,我也就回到了家中。我回到家中之後,我外公就打了我一頓——那是我第一次挨打。但是我卻一點兒都不難過。因為我知道我的外公隻是擔心我罷了,畢竟我失蹤了那麼久,家裏都快急瘋了。我的父母甚至都已經回來了。

那個時候我肩上的傷還沒有好透,好在我在那時候已經習慣了一個人睡和自己洗澡。所以也並沒有人發現我的肩膀上麵還有著一道貫穿的傷口。從那之後我就開始攢錢。任何一分錢,對我來說都是無比珍貴的財富。我想著,等到自己攢夠了錢,就也出去闖蕩一番。我認為,在這一方麵我絕對不能夠輸給顧擎……顧擎走後,我的身邊就真的一個人都沒有了……

我在暑假的時候,我在家裏留了一封信就自己出去了。也算是離家出走吧,反正那個時候我沒有和家裏打招呼,隻是拿著自己攢的一百五十三塊八毛錢就出去了。

我的錢不多,所以我並沒有走多遠。

我有著豐富的出門經驗——蓮湖和雙港之間的無數次來回。所以我坐車的時候真的是一點兒也不怵。

我離開了鄱陽,去了樂平。我想著,在樂平找點兒事情做就好了,因為樂平離我家也並不算遠,所以坐車所花的錢並不多。我還留下了很多的一筆錢去租房子。

但是後來我就明白了一個人出門闖蕩究竟有多麼困難了。首先是租房子這一件事,就不是能夠輕易解決的。

我找了很久,可是都沒有任何一間房子是我能夠租得起的。

最初的三天,我都是睡在公園裏麵。真的是要多慘就有多慘。好在那個時候很多人把我當成了乞丐一般的角色,所以並沒有人偷我的錢。那段時間,我每天隻吃一塊錢饅頭——整整四個。餓的時候就吃一點,然後在公園的水龍頭處喝一些水。公園的水龍頭每天隻有三個時間段會有水,那就是早上八點到九點,中午十二點到一點,傍晚五點到六點。所以我也隻有那三個時間段可以去喝水。

我最初去找工作的時候,去過餐館,也去過小賣部……最初這些地方的老板都是笑著讓我回家去,後來就是直接把我趕出去(因為後來我的身上很髒),最後更是有人直接給一些吃的或者一點兒錢給我……

有一天傍晚,我坐在公園門口吃饅頭,有一個女人帶著她的兒子(應該是母子關係)從我麵前走過的時候,還故意地拉著她的兒子遠遠地避開了我,並且指著我對她的兒子說:“你看,你以後要是不好好讀書,就也會變成這樣。在路邊討飯的叫花子。”

她的這句話,把她的兒子嚇了一跳,也讓我吃了一大驚。我現在似乎真的就淪為了一個乞丐了……

後來,我就不得不離開那個公園了,不是說我受不了路人看我的眼光,而是周圍的小孩子都已經注意到了我,他們每天中午就都有了一個業餘的習慣,那就是來公園找我,然後用石塊或者塑料瓶子之類的東西丟我,同時大笑:“小乞丐,小乞丐……”

有一次,有一個年紀大約30來歲的乞丐就幫我趕走了那些孩子。那個乞丐手舞足蹈,嘴裏發出各種稀奇古怪的聲音,然後就瘋瘋癲癲地去追那些小孩子——他就是這樣把那些小孩子趕走的,動作就像是一個瘋子一樣。

而在那些小孩子眼中,那個乞丐也確實就像是一個瘋子,他們邊跑邊喊:“癲子來了,癲子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