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遺願(上)
故事名家
作者:方冠晴
一、孝首先是順
楊修的媽媽患了肝癌,小腹鼓脹得像是衣服底下藏了個腰鼓似的,到這程度了隻能是盡人事聽天命了。楊修將媽媽送到醫院住下,可等他回家拿點洗漱用品再回到病房,媽媽不見了。
他立即打媽媽的手機,媽媽接了,說:“別擔心,事情辦妥了我就回去。”
都這時候了還出去辦什麼事呀?什麼事這麼要緊?媽媽說:“幫你找工作呀。你工作的事沒著落,我怎麼閉眼喲!”
楊修一聽差點落了淚。他兩個月前剛從一家合資企業辭職,新工作還沒著落。想不到這成了媽媽的心病,自己不應該啊。
一直到天擦黑,媽媽才回到病房,人很疲憊,但興致還不錯,見了楊修歡歡喜喜地說:“兒子,我幫你找到工作了。”
楊修歎了一口氣,問:“媽,你知道我要什麼工作,就幫我找了?”
媽媽說:“你不就是搞銷售的嗎?媽幫你找的,當然是銷售工作呀。孩子,放心吧,這家公司不大,要求沒有以前你待過的那些大公司高,人家不會輕易開除你的,你會幹得長久。”
楊修愣住了。媽媽以為他以前是被開除的。他研究生畢業至今兩年,幹過三家公司,而且幹的時間都不長,但不是人家將他開除了啊。他這人脾氣傲,受不得閑氣,三份工作都是他主動辭職的。其實,他每次辭職回家,都跟媽媽解釋,媽媽每次隻是勸他:“辭什麼職啊,有點耐性好好幹。”現在看來,媽媽從來就沒相信他是主動辭職的,都認為他是被人家給開除了。
楊修想向媽媽解釋,可是,以前的解釋媽媽不相信,現在解釋她就信嗎?看看媽媽滿頭的汗水,他心裏有些不是滋味。都是自己不好啊,他從小沒有爸爸,是媽媽守寡二十多年將他拉扯大,他讀完大學又讀研,都是靠媽媽在菜場擺攤賣菜供著的。自己現在研究生畢業了,按理該讓媽媽享福了,可自己連著辭了三次職,還是讓媽媽操心啊。
都說孝順首要的是順。楊修想解釋的那些話到嘴邊又咽回去了。媽媽沒多少日子了,那就順著她吧。她為自己找了工作,是好是歹自己去對付幾天,反正自己聯係的一家大公司已經有眉目了,先讓媽媽放下心來再說。
第二天,楊修給媽媽找了個護工,就按媽媽交代的地址,去新公司報到了。那是一家食品公司,叫“大別山天然食品公司”,位於城郊。楊修找到地方,愣住了。
這裏隻是城郊一處偏僻老舊的小院子,院子中間的空地上鋪著塑料布,塑料布上晾曬著新鮮的蕨菜和雨花菜,有五六間低矮的房子,裏麵傳來烘幹機的嗡嗡聲。這麼個地方,也叫公司嗎?充其量就是個小作坊啊。
楊修其實是有心理準備的,媽媽哪能幫他找到什麼好工作?但是,真的看到這樣的小作坊,連他的最低預期都打破了。他再想順著媽媽,這樣的工作他也不會幹的。他轉身正打算離開,這時,從裏麵一間房子裏走出一個瘦巴巴的老頭來。這老頭腿有殘疾,走路一瘸一拐的,他看見了楊修,便試探地問:“你是不是今天來報到的小楊?”
楊修點點頭,接著又搖了搖頭說:“是我。但是,對不起,這工作我不幹了。”
“不幹?”老頭樂了,“不幹行呀,但說好了的,你若是不幹,你媽幫你交的保證金我是不退的。”
“保證金?什麼保證金?”
老頭詫異了:“你媽昨天來跟我簽了合同的,還交了保證金。她沒將合同給你看嗎?”
媽媽沒給楊修看什麼合同,隻給了他一個公司的地址。
老頭見楊修疑惑,回屋拿來了合同,是聘用合同。楊修一看,隻見合同的最後一條寫著:員工在上崗前需交納一萬元錢保證金,保證在大別山天然食品公司至少幹滿一年。沒幹滿一年就離開的,不退還保證金。合同底下有媽媽的親筆簽名,而且還鄭重其事地打了個括號,在括號裏寫明,是代兒子楊修簽下的合同。聘方是大別山天然食品公司,上麵還有經理何有良簽名。很顯然,何有良就是麵前這位瘸腿的老頭了。
楊修一下子傻眼了,媽媽這事辦得糊塗啊,現在是用工荒的年月,不是員工難找工作,而是老板難找員工,哪見過找工作的還給老板交保證金的?不用說,媽媽沒經驗,被這個瘸腿老頭給騙了。
二、媽媽簽下的工作
楊修有些上火,要員工上崗前交保證金,顯然是霸王條款。他沒法接受,當即就與何老板交涉,要對方將他媽媽交的保證金退還回來。想不到何老板雙臂一抄,傲慢地問:“退還?退還就不叫保證金了。你幹滿一年,這錢自然還給你。你不想幹,對不起,這錢就歸我了。你要說這是霸王條款,你可以告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