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瀟瀟說完,突然意識到問題在哪裏,俏臉馬上羞紅了:“要死了,再瞎想信不信我削你!”高歡不敢繼續逗她,一本正經的問:“咱們什麼時候走?”“現在就走,路上買點東西回家吃。我東西比較多,收拾起來會比較麻煩!”天已經黑透了,雨還在下,偶爾有風吹過,雨滴敲打著窗戶啪啪作響。說行動就行動,兩個人從樓上下來,鑽進任瀟瀟的寶馬mini,消失在雨幕之中。昭空寺大雄寶殿中,程岩明恭恭敬敬的跪在佛前行禮。今天的行動失敗,死亡的不是目標任務,而是另外一個無辜的人。得到消息的瞬間,他的心微微一動,瞬間便決定去寺廟拜佛,並捐出一大筆香油錢。禮佛結束,他恭恭敬敬的走到功德箱前,不急不慢的從挎包中掏出五疊紅票子,雙手合十,禱告一番之後,畢恭畢敬的把錢放進功德箱。守著功德箱的小和尚從在平常的日子見過這麼豪爽的施主,等程岩明轉身離開,馬上玩命的跑向方丈室向方丈彙報。得到消息的方丈馬上冒雨趕來,可是茫茫雨霧,哪裏還有大方施主的身影。眾僧人不約而同對著雨霧合十歎道:“阿彌陀佛,善哉善哉!”程岩明回到出租房,用冷水洗把臉,對著鏡子摸了摸自己剛長出來的胡茬,回到臥室打開衣櫃,找出一件方格子T恤換上,配上深藍色的牛仔褲,外麵套上一件立領夾克,然後關上衣櫃,再次摸了摸自己的胡茬,嘴角微微上翹,滿意的笑了笑。回到客廳,他輕手輕腳的把桌子上幾個紐扣收緊一個裝滿絨布的首飾盒內,再裝進他黑色的單肩包裏,同時還把一下殘餘的絨布也塞了進去。從他住的城鄉結合部到目標人物任瀟瀟住的月亮灣,開車二十分鍾準能到。雨劈裏啪啦打在車上,這聲音真好。他現在開的是一輛白色的科魯茲,剛才去寺廟開的奧迪車停在了出租房對麵的停車場。很快就到了目的地,他不慌不忙的開著車沿著月亮灣小區走了一圈,找了一個臨時停車點停好車,背好單肩包,撐著一把黑色的雨傘走進雨中。他信步走在雨中,看都不看身邊偶爾經過的行人和車輛。他最喜歡在雨中漫步,尤其是冰涼濕潤的空氣進入灼熱的肺部的時候,那種清涼感讓他欲死欲仙。他想盡量延長這種感覺,但他更知道今晚必須結束這單任務。殺人有的時候就好像是行走在雨中一樣,讓人欲仙欲死!殺掉任瀟瀟,再除掉高歡。兩個普通人,實在不值得自己在這浪費過多的時間。他找準時機,不急不慢的從月亮灣臨街的圍牆上跳了進去。這段圍牆周圍沒有攝像頭,他早就踩好了點。進了小區,他還是不急不慢的走著,雨傘和身影的完美配合,讓他完全避開了架設在路邊、樓角處的攝像頭。這樣的攝像頭也就是對付對付沒有經驗的蟊賊!浪費,真是浪費!他想。小區裏沒有保安巡邏,更沒有行人注意他,他避開樓角的攝像頭,走進12號樓四單元。防盜門鎖芯是C級鎖芯,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張卡,在門上一刷,幾秒鍾後,他已經站在房間裏了。他把單肩包放在茶幾上,掏出首飾盒,隻用了幾分鍾,就把客廳和臥室的吸頂燈全部鏈接上。然後,又把燈罩恢複原樣。抹幹淨灰塵,把室內的擺設恢複如初,走下樓,朝窗外看了看,迅速打開傘走出單元門。風挾裹著雨抽打在他的傘上,他撐傘的手紋絲不動,沿著進來的路走回車內,揚長而去。他相信隻要任瀟瀟回家一開燈,“嘭”她就將化成一蓬煙花消失在這人世間。多美完美的音樂,多美美妙的下雨天!至於剩下的那個保安,小角色,今天爆炸一發生,明天潛入他的住處,直接抹脖子就是了!……高歡和任瀟瀟回到月亮灣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兩個人都貪戀外麵的繁華和熱鬧,都希望把自己融入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似乎隻有在公共場合才能得到一絲慰藉。他們甚至想要去賓館住,又擔心賓館魚龍混雜不安全。猶豫來,猶豫去,終於還是回到了任瀟瀟住的小區。疲憊!他們進入房間,根本沒有發現房間已經被人動了手腳。任瀟瀟找到客廳吸頂燈遙控器,剛要開燈,高歡一把摁住她的手:“別開燈!”任瀟瀟一怔,隨即明白他的意思,把遙控器扔到抽屜裏,把自己扔到沙發上。高歡也坐到沙發裏,舒服的伸個懶腰。他們的眼睛很快適應了黑暗,高歡站起來,倒了兩杯熱水端過來。“高歡,對不起,要不是我一意孤行,你也不用跟我受罪!”任瀟瀟歉疚的說。“這樣說就見外了,明天你要去哪裏?”“不知道,或許回家吧?”任瀟瀟落寞的說,她似乎看到了回家之後她身穿婚紗嫁為人婦的情形,“你呢?”“我?”高歡一笑,“換個城市再找份工作!”命運未卜的兩個人又陷入了沉默。高歡有些不適應這種沉默,他下意識的去口袋裏麵掏東西,手猛然碰到了一束白絹。藏寶圖!是藏寶圖!他猛然一驚,掏出藏寶圖,激動的衝著任瀟瀟說:“藏寶圖,你還記得嗎,我們可以去尋寶啊!”任瀟瀟好像溺水的人一樣猛然抓住了一根稻草,欣喜的抓住他的手:“好啊,好啊,連我們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兒,別人就更不可能知道了!”高歡被她的手抓住,軟軟的,柔柔的,他的心都要化了,他抓住任瀟瀟的手:“要不咱們現在就走?”任瀟瀟感覺他的手熱熱的,心也有些異動:“現在就走?”“現在就走,我們都不知道自己現在就走,別人就更不知道了!”“是啊!”兩個人心神都放鬆下來,同時感覺到雙手傳來的異樣,趕緊鬆開手。任瀟瀟從沙發上站起來,捋了捋頭發,風情萬種的瞥了他一眼:“我去拿換洗的衣服!”高歡沒什麼準備的,提著他們剛買的食品,站到門口等她。十幾分鍾之後,任瀟瀟上身穿著一身運動裝,紮著馬尾辮,背著一個背包走了過來,兩個人相視一笑,一前一後的走出樓門。片刻之後,寶馬mini車再次消失在風雨之中。……程岩明在附近找了一家賓館住下,一直等待著將要發生的爆炸。第二天一早,風聽雨住,陽光從窗戶射進來,程岩明掀開被子坐起來,好像一夜都沒睡似得。晨風吹著賓館窗戶外麵的樹葉發出簌簌的聲音,有幾聲鳥叫清晰的傳了過來。天氣真好,雖然風很大,但美中不足的是沒有聽到讓人血脈噴張的爆炸聲。難道她一夜沒回家?客戶給自己的情報顯示她每晚都回家去住,這個時候雖然會有意外發生,但她早晚得回家去住!先等一等,今天先去幹掉那個保安。想到這,他整個人又輕鬆起來,披著睡袍,走到窗戶邊上,推開窗戶,清涼的風撲麵而來,讓人神清氣爽。他走進衛生間用冷水敷了一下臉,刷牙洗臉。有點餓。他對著鏡子摸摸自己的肚皮,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恩,胡子長了,臉好像瘦削了一些,頭發雖然短,但左邊似乎給枕頭壓的有點綻起來了,幹脆洗個澡。他有一種不安全感,但有說不出到底為什麼會有。自從進入這個行當,他已經好久沒有這種感覺了。上一次有這種感覺,是點子身邊的保鏢特別紮手,他差一點喪命。活得越久,越小心。他小心翼翼的吃完早餐,摸了摸懷中的匕首,在賓館結完賬,開著白色的科魯茲在平陸市區轉了幾圈,進入高歡住的小區。再次走出車門的他已經換了一身衣服,戴著墨鏡,穿著一身筆挺的西裝,錚亮的皮鞋似乎能照出人影。他瞧了一眼高歡住的樓層,施施然往上走。進入房間,他嗅到了一股女人特有的香味,他第一反應就是這是任瀟瀟身上的香味兒,難怪昨晚炸彈沒爆炸,原來她竟然是在這住的。房間中沒有人,他走出房間,關好房門,思考片刻之後,開車離開了。十幾分鍾之後,他假裝是任瀟瀟的同學,撥響了平陸市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處的電話。學生工作處的小陳非常客氣的告訴他,任處長今天請了長假,今天早晨已經離開了平陸市,如果有什麼要緊事兒的話,請撥打她的手機!“媽的,終日打雁終被雁啄瞎了眼,竟然讓兩個雛兒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了!”他一拳打在方向盤上,惡狠狠地想,“看我怎麼收拾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