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說離就離!

男人也覺得這日子過這沒意思,小李,也就是隔壁的寡婦剛好也是一個,這樣他倆也可以光明正大。

他怎麼想?畢竟他和小李從小一起長大,對彼此也了解,有共同話語,哪怕湊合著過日子,也比現在強。

那女人心壞了,不能要。

孩子也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

當媽的整天在孩子麵前說他做父親的壞話,孩子跟他有了隔閡,也不再像以前那麼親了。

孩子想跟誰,他沒有意見。

至於財產,除了他家祖輩留下來的老房子,土地,再就是這些年他們攢下來的一點錢。

錢呢,確實是女人這些年出去給人打工賺的,他的工資也沒多少,都花了,一家三口衣食住行,孩子也要上學,他當男人的,這是他的責任,他沒的挑。

所以最後他們兩個說好的,就是房子歸他,家裏的存款和孩子歸女人,男人再每個月給她和兒子一點生活費,就這麼地吧。

女人也同意,就這樣,挺好。

然而有人不同意。

女人的婆婆起哨了,孩子是他們家的,跟的他父親的姓,必須要留下!

存款也是他們的婚後財產,要平分!

女人還要每個月給孩子一筆撫養費!

女人這個氣啊,當初讓你管管你兒子,你說什麼也不管,現在鬧的離婚了,她跑來參合一腳。

那錢明明是她辛辛苦苦賺的,攢下來給兒子娶媳婦兒的,她又不是為了自己,她憑什麼要分一半給他家?男人養家天經地義,這錢是她的,孩子也說了跟她,她婆婆說的不算。

老太太攛掇她兒子,男人起初還有些理智,堅持原來談好的條件,後來老太太改了主意,找隔壁的寡婦說了,你要是跟我兒子過,那你就好好說說他,反正現在爭取到的,日後都是你們的,隻要你對我孫子好……

寡婦聽了老太太的話,和男人吹了耳旁風,男人就改了主意。

於是婚就離不成了,都沒法商量!

見麵就是吵,偶爾還動過一次手,要不是孩子在一邊攔著,女人非要吃虧不可。

她也是走投無路才找了法院,她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哪怕把那些錢都拿來打官司她也不留給那對狗男女!

還狡辯他們沒什麼,現在怎麼不狡辯了?

這次她更不會放過,聽說在她離家之後他們幹脆住到了一起,她非要告他一個重婚罪不可,讓他進去吃牢飯!

一路顛簸,車子在村口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