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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來臨電信業調策略應對利潤壓力

言論

“營改增”最後幾塊“難啃的骨頭”之一——電信業也被拿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4月30日宣布,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其中基礎電信服務稅率為11%,增值電信服務稅率為6%,並於6月1日起執行。

與此同時,三大運營商在發布“營改增”公告時都指出,預計在短期內,“營改增”將對公司經營利潤造成較大的負麵影響。有電信業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根據“營改增”調整營銷模式。

作為當前中國稅製改革的重頭戲,“營改增”已經推進到電信行業,現在隻剩下金融和建築等少數行業了。5月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求是》撰文提出了“營改增”五部曲,明確2015年基本實現“營改增”全覆蓋。

運營商:對利潤造成負麵影響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財政部在提交的預算草案報告中曾提出,2014年繼續推進“營改增”改革,全國範圍內實施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抓緊研究將電信業納入“營改增”範圍的政策,力爭今年4月1日實施。

針對“營改增”的具體實施時間比預期要晚兩個月,有分析稱,電信業“營改增”的阻力主要來自於三大電信運營商,一旦電信業“營改增”實施,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的收入和利潤有可能大幅下滑,營銷方式也麵臨巨大變革。

根據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關於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電信業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實行差異化稅率,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分別適用11%和6%的稅率,為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業服務免征增值稅。改革實施後,營業稅製中的郵電通信業稅目將相應停止執行。

按財政部解釋,基礎電信服務,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互聯網,提供語音通話服務的業務活動;增值電信服務,是指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務、電子數據和信息的傳輸及應用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等業務活動。

三大電信營運商公告稱,“營改增”將對公司經營利潤造成較大的負麵影響,主要原因是增值稅具有“稅費與價格分離”的特點,“營改增”後公司營運收入將相應減少;同時,部分支出項目不能夠獲得增值稅進項稅抵扣(例如折舊攤銷及人工成本等),這就造成了“營改增”帶來的成本下調幅度將低於當期營業收入的下降幅度。

對中國電信影響最大?

中國移動集團按11%的稅率進行測算,預計“營改增”將導致主營業務收入減少超過9%。該報告還顯示,當增值稅有效稅率在6%~11%時,三大運營商的稅前利潤影響差異較大,對中國電信的影響最大。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前3%的營業稅是按銷售額來計,不管是基礎還是增值部分,現在按增值稅11%和6%的稅率,主要看進項方麵有多大的扣除,不能完全看稅率的變化,而要看企業的實際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