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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可以調用的資源很大,僅需一天,就能知道趙家村之中,張銘所用的精耕之法,所獲得的巨大收入。可笑趙家還以為這項技術保管的非常嚴實,其實隻要徐州三大家族隨便查查,這個技術幾乎可以算是直接呈上去一般。
所以,陳圭不懷疑張銘獻上的技術,而如今手中這個曬鹽法,陳圭也不懷疑。畢竟張銘代表的張家在徐州一點根基都沒有,如果欺騙了陳家,那麼就等著被陳家打壓到渣都不剩好了。
思慮再三,陳圭同意了張銘的合作要求,可以說是第一次將張銘放在了趙家之上。而且非常配合張銘的請求,還沒有實驗曬鹽法,就簽訂了契約。其實說穿了這個契約的合法性值得深究,畢竟這年頭像陳家這樣的徐州地頭蛇,想要讓一份契約作廢,方法太多了。
真正能維持合作的,是合作雙方對對方的看重程度。也就是說,張銘對陳家的作用強大到不容放棄,那麼陳家會遵守這個條約。又或者張家太厲害了,如果不配合就等著族滅,那麼陳家也會非常配合。
除此之外,張銘就等著獻了技術,但卻一分錢都得不到好了。甚至為了減少技術的外泄,殺了張銘全家滅口也不是不可能的。
這就是世家,以家族利益最大化為己任。可以共同繁榮的,那麼大家就是兄弟。比如曹家,陳家雖然和他關係不睦,但見麵還是兄弟相稱,仿若親生。而任何阻礙到自己的,能滅則必滅,不能的想辦法討好拉攏。實在不行,就聯合其他大家族一起孤立,反正手段要多少有多少。
陳圭帶著滿意離開了偏房,對於張銘的才華,他已經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不說一天能處理兩件內涵如此深奧的案件。光這手上的絹布,這個小子就有值得投資的意義了。
陳圭是走了,張銘則依然在查看其他的竹簡。這些竹簡上麵寫的都是一些小事,但仔細一看卻充滿了刀光劍影,處處仿佛都是陷阱。而所有竹簡的共同點就是,事件的頂端都有世家的影子。
想想也是,如果隻不過是兩個普通庶民的事情,隨便吵吵也就算了。大家都知道對方沒錢沒糧的,就算告官能得到什麼?庶民案件,隻有弄出人命才有可能報官。不過殺人者第一時間就逃跑了,縣衙能做的是就是下令通緝,然後就不了了之了。
誰能憑著那種印象派加抽象派,甚至有一點寫意派畫風的通緝令,在沒有任何通訊工具,沒有任何網絡共享的情況下,在一個大漢帝國之中,找到一個通緝犯呢?
答案是沒有,所以除非犯人再次出現在彭城,然後有人發現並想起來他是被通緝的,否則隻能說對不起了。
貌似大漢曆史裏麵,還有出現過A城居民殺人之後,躲進A城不遠的B城之中,五十年都沒有被發現的記錄。後來貌似是人老了,想要落葉歸根,回到家鄉之後,當人們發現某個荒塚旁多了一個新墳的時候,才發現原來五十年前的通緝犯回來過,隻不過是躺著回來的。
好了,回歸正題。
張銘稍微查看了一下,覺得看下去也沒有多少意義。畢竟他不是彭城人,對這裏的世家不太了解,萬一判斷錯誤,等於直接招惹了某一個世家,或者讓某一個世家幸災樂禍。
還是等何曼回來再說吧!話說,明天多安排一個文科弟子過來幫忙,順便實習一下也不錯。張銘看著右邊那七八份竹簡,不禁想到。
大概十分鍾後,何曼和黃忠就帶著要抓拿的嫌疑犯回來了。讓張銘出乎意料的是,隊伍之後,跟著一個美麗的少婦。
是的,少婦!以張銘這段時間對少女和女人的品鑒經驗看,眼前這位已經是一位少婦,而不是一個十八歲的青春少女!
她很美,TMD居然比趙若仙還美!天啊!她根本就是一個紅顏禍水啊!
話說,她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裏來著?
抬頭看了看何曼,卻發現大家都在看著自己。張銘很快就發現,自己貌似盯著某少婦看得太久,而且養氣功夫太低的他,顯然已經是狼性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