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七年生息七年變化(中)(2 / 3)

於是,接下的時間裏,張瓏又開始和朝臣們商量起政治製度改革的問題。

隨著這幾年推行的‘士人領頭,百行並進’的方針,確保了士人的優越地位沒有改變的前提下,將各行各業的的排行全部取消,商人不再是最低賤的職業,相反繳稅到了一定高度,還能獲得一些名譽的爵位。

一開始當然有不少人反對,可幾年來大家經商賺得越來越多,甚至不少小地主都開始販賣田地,然後依靠官府給出的轉行證明,獲得了五年免稅等優惠政策,開設了工廠,買下了店鋪經營了起來。

而這些年經過張銘的不斷努力,某島省的贖買政策開始推行。簡單來說就是居民和官府合股買下一塊田地,居民每年的收入根據股份將對應的產出交給政府。到這裏也有一個硬性規定,一切收上來的股金,都隻能用於提高農村基礎建設等公共開銷之中,同時將一切開支公布出來,接受農民的監督。

這樣不能說百分百杜絕基層腐敗行為,隻是多少也算是有效遏製了腐敗的產生。尤其經過各種夜校和義務學校的多年教育,如今張銘麾下的農民大多識字,看得懂一些基本的文書布告。雖然對自己的權利如何使用還不太明白,但他們隻知道誰動了他們的錢,他們就能和誰拚命。

社會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於是三省六部製度顯然也慢慢跟不上節奏。於是通過張銘的建議,再經過一幹臣子的討論與思考。最終,在武昌二年刑部首先被拆分,直接分成了法院、檢察院與警察局三個部門。

三個部門職能幾乎和未來的沒什麼區別,要說唯一的區別,就是檢察院的職員,全部都是民選。有沒有意義不知道,反正選出來的檢察院工作人員,代表著人民對政府的監督就沒問題了!

反正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檢察院要起訴某個官員的時候,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然後才能提出起訴。抓捕工作將交給警察局負責,抓捕完畢之後送交法院,由檢察院與被告對簿公堂,證據確鑿,那麼這個犯人就乖乖接受刑罰,就是那麼簡單。

要說這裏麵沒有貓膩那也是廢話,但至少能夠做到遏製腐敗,那麼對於華夏而言,已經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了。

隨後在武昌三年改組戶部,將戶部拆分為財政部、商業部、農業部、工業部、華夏銀行五個部門。基本的職能沒多少變化,所以就不多說了。

武昌四年禮部改組,拆分成為了外交部、科學部、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五個部門。基本職能沒多少變化,所以也不多說了。

武昌五年工部改組,拆分成為規劃部、建設部、水利部、鐵路部(未來會有,如今蒸汽機剛剛投入使用,所以還不會有這個部門)四個部門,除了鐵路部暫時沒有設立,其餘三個部門的職能和未來差不多,所以就不多說了。

武昌五年低改組吏部,將吏部改為人事部、人力資源部兩個部門。人事部足管官吏的任免、考核;人力資源部則涉及剩餘勞動力的安置工作、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人權益保證等,實際上也兼職了一點勞動部和工會的工作。

如今需要探討的,是兵部的改製問題。

經過那麼多年的軍官培訓,大部分士卒已經識字,而且軍官培訓也到了伍長一級。也就是說,單獨某一個將領完全駕馭整個部隊的情況,在張銘治下已經基本杜絕。

張銘就算一直不管事,但兵馬大元帥一職,以及中央軍校校長這兩個職位可一直沒有放下來過。他比誰都明白,一個君主手中沒有兵權,那麼就算他是千古帝君,也避免不了麾下造反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