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自當清正廉潔做官
[原文]
別來諸弟諒皆康健。兄與保翼到省已久[1],一切幸皆安適。黔本為先嚴持節地[2],兄亦曾淹留多時[3],風俗夙所習聞。天下官方,日趨於壞。輸金為吏者[4],類皆擇其地之善者,以為自肥計[5]。黔,磽瘠之所[6],邊僻之境也,為人所掉首而不顧者[7]。然兄獨有取於黔者,誠以黔之官吏尚能奉上以禮不以貨[8],以禮則知自重[9],不以貨則知恤民,而治理庶幾可冀[10]。
兄初為政,遇貧瘠之士,當可以保清白風,而不致負國。當兄之將入黔也,曾躬至先人墓[11],誓必竭其赤忱[12],恪恭將事[13],以報知遇[14]。苟有以一錢肥家者[15],神明殛之[16]。耿耿此心,度亦為諸弟所鑒及者[17]。惟取之焉廉,則其用之焉亦不得不靳[18]。諸弟幸努力治事[19],勿謂阿兄已做官,用途不妨闊綽也[20]。
——節錄自《胡林翼集》
[注釋]
[1]保翼:指胡林翼的貼身隨從、親信胡保翼。
[2]黔:貴州省的簡稱。先嚴:死去的父親。持節:做官有操守、有政聲。持節地:指胡林翼的父親胡達源做官的地方。胡達源,嘉慶進士。曾奉旨典試雲南,視學貴州。時有貴州大定武舉吳甲父子,為當地惡霸,黨羽遍郡縣,屢侮學官,大吏不敢問。達源盡揭其奸惡上奏,置之以法,一郡稱法。
[3]淹留:指胡林翼跟隨父親在貴州生活。
[4]輸金:捐獻金錢;繳納錢財。
[5]自肥:采用不正當手段獲取收入而達到富裕的目的。
[6]磽瘠:堅硬不肥沃的土地。
[7]掉首:轉頭。
[8]誠:實在;確實。以禮不以貨:重視禮節不重視錢財。
[9]自重:約束自己的言行。
[10]庶幾:差不多。冀:憑;憑借。
[11]躬:親身;躬行實踐。
[12]赤忱:真誠的心意。
[13]恪恭:謹慎而恭敬。
[14]知遇:賞識寵遇。
[15]苟:假若;如果。
[16]殛:殺死。
[17]度:推測;估計。
[18]靳:吝惜;不肯給予。
[19]幸:希望;期望。治事:處理事務。
[20]闊綽:闊氣;有錢。
[譯文]
分別以來估計諸弟都身體健康。為兄我與保翼到達貴州已有很長時間,一切幸好都平安稱意。貴州本來是父親達源公做官有操守、有政聲的地方,為兄我也曾經在這裏生活過很長時間,對這裏的社會風氣早就有所了解並親身感受過。現今官場,風氣日趨變壞。捐獻金錢取得官職的那些官吏,一般都選擇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地方,以便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收入而達到富裕的目的。貴州這個地方,是貧瘠的地方,是邊遠偏僻的地方,被人輕視,避之唯恐不及。然而,為兄我對於貴州獨有看重的東西,實在是因為貴州的官吏尚能對上司以禮義相待,而不以錢財取悅上司。重視禮節則會使人知道自我約束言行、珍惜功名,不以錢財取悅上司則會使人知道撫恤老百姓,有了這樣一種官場風氣,治理貴州差不多就可以有所憑借。
為兄我剛開始從政治事,碰到貧窮之士,自當可以保持清清白白做官的作風,而不至於辜負國家對我的期望。當我即將到貴州赴任之時,曾親自來到先人的墓地,發誓一定要竭盡忠誠的心意,謹慎而恭敬地從政治事,用以報答皇上的知遇之恩。假若多占一錢來使自家富裕的話,上天可以誅殺我。耿耿此心,我推測我的心跡也會被諸弟理解。唯有做到取之以廉,才能做到用之不得不勤儉節約。我希望諸弟努力處理自己應當做的事情,不要認為為兄我已做官,花費錢財就不妨大手大腳了。
[評析]
胡林翼初次做外官於貴州這一邊遠貧瘠之地,首先考慮的是民生之艱難,考慮的是扭轉官場風氣,考慮的是清正廉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特意告誡諸位弟弟,千萬不要存有做官就可搜括民脂民膏以肥家庭的想法。
切戒安逸自樂
[原文]
二弟在家,聞頗好舒服。兄聞之,以為非是。人生衣食住,誠為不可缺一者[1]。然衣僅求其暖,食僅求其飽,住僅求其安,初不必衣羅綢,厭膏腴[2],而處華美之室也。吾家素尚儉樸,祖父在時,年屆古稀,而輒喜徒步[3],不甘坐肩輿[4];父親亦常勞筋骨,餓體膚,不自逸豫[5]。吾兄弟數人雖所稟不同[6],然體質均尚健碩[7],年又值盛壯,安可甘自暴棄[8],放蕩形體!沃土之民不材[9],瘠土之民向義[10],如之何而可忘懷耶[11]?幸勉思所以自立[12]。晏安鴆毒[13],戒之戒之。
——節錄自《胡林翼集》
[注釋]
[1]誠:實在;自然;的確。
[2]膏腴:肥美食物。
[3]輒:總是;就。
[4]肩輿:由人抬著走的轎子。
[5]逸豫:安樂。
[6]稟:父母賦予的稟性。
[7]健碩:健壯高大。
[8]安:怎麼;豈。
[9]不材:不成才。
[10]向義:傾向道義;講求禮義。
[11]耶:助詞,表示疑問的語氣。
[12]幸:期望;希望。
[13]晏:安樂;安閑。鴆毒:毒酒。
[譯文]
兩位弟弟在家,聽說你們頗好舒適安樂的生活。為兄我聽到這個消息,認為這樣做是不對的。人生穿衣、吃飯、居住,實在是缺一不可的。然而,穿衣隻求溫暖就行了,吃飯隻求不餓肚子就行了,居住隻求安穩就行了,不必穿綾羅綢緞,不要喜吃美味食物,不要居住在高大華麗的房屋之中。我們胡家素來崇尚儉樸,祖父在世時,年屆古稀,還總是喜歡徒步行走,不喜歡坐轎子;父親大人亦經常鍛煉筋骨,每頓飯不是吃得很飽,原因在於他不主張過安樂的日子。我們兄弟數人雖然稟性不同,但身體都還健壯高大,而且正值壯年,怎麼可以自甘墮落不求節製,放蕩形骸而不知保養?肥沃土地上生長的人成不了有用之才,貧瘠土地上生長的人講求禮義,我們有什麼理由要忘掉這個道理?我期望你們努力去考慮自立的問題,追求安閑自在的生活等於飲毒酒,要警惕啊!
[評析]
胡林翼在篇中懇切告誡諸弟,追求安閑快樂的生活等於飲鴆止渴,結果隻能害了自己,從而殷切希望弟弟們做到勤勞儉樸,自立自強。在這篇家訓中,胡氏之言盡管沒有高深的哲理,卻充滿著實實在在的期望之情。
切不可替人打官司說情
[原文]
鄉人黃四信來,因事被人索涉,將對薄公庭,懇為一言,兄閱之甚詫[1]。自問生平最痛恨者,厥為關說[2]。天下事本無不可排解者,苟能不意氣之矜[3],而惟求退讓之美,則何有於訟[4]!即涉訟矣,則情之所在,即法之所在,孰曲孰直[5],司法者自有權衡,何勞旁人代為嘵嘵[6]!自狡黠之民明知理曲在己[7],惟恐不能幸勝,乃想入非非,冀乞靈於勢[8],或貪其金錢之餌[9],或感於情誼之私,為之奔走,為之疏通,顛倒黑白,欺騙長官,長奸民骫法之心[10],其罪一。授長官弄法之柄[11],其罪二。使理直者失法之障,其罪三。而其人之品格,因墮落至不堪境矣。故兄前在益陽時,凡有以訟事相浼者[12],輒遜謝不能焉[13]。察其可以免訟者,則亦僅為排勸,使化無事而已。
蒞任以來[14],案牘盈幾[15],訟事無慮數百,脫使一一有人關說,而惟權勢者之馬首是瞻,則法律直等弁髦[16],而含冤者又將從何處伸訴耶[17]?《語》曰[18]:“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兄方深懼人之關說[19],而又為夙所厭惡者[20]。黃四竟敢以此相幹[21],故覆書深責之。兩弟在家,訟事勿稍插身。其有以說情相浼者,萬不可徇其情[22]。助直則見憎於他人[23],助曲更有犯乎律法。勉之慎之。
——節錄自《胡林翼集》
[注釋]
[1]詫:驚訝;覺得奇怪。
[2]厥:其;他的。關說:打通關節說人情。
[3]苟:假若;如果。矜:自大;自誇;自尊。
[4]訟:打官司;爭辯是非。
[5]孰:誰。
[6]嘵嘵:亂嚷亂叫。
[7]狡黠:奸詐狡猾。
[8]冀:希望;希圖。
[9]餌:用東西引誘;誘餌。
[10]骫:委曲遷就。骫法:枉法。
[11]柄:把柄;笑柄;話柄。比喻在言行上被人抓住的缺點、漏洞。
[12]浼:請托。
[13]輒:總是;就。
[14]蒞任:到任。
[15]幾:茶幾;條幾。
[16]弁髦:喻指棄置無用之物。
[17]耶:助詞,表示疑問的語氣。
[18]《語》:指《論語》。儒家經典之一,孔子弟子及再傳弟子記錄整理的孔子言論的彙編。
[19]方:方才;正在。
[20]夙:早;素有的;舊有的。
[21]相幹:相求;相互幹犯。
[22]徇:依從;曲從。
[23]憎:厭惡;恨。
[譯文]
家鄉人黃四寫信給我說,因事被人勒索牽連,將對薄公庭,懇求我為他說說話,為兄我看了這封信甚感驚訝。自問生平最痛恨的,是那些打通關節說人情的人。天下的事情原本沒有不能夠協商解決的,假若能做到不意氣用事,而隻求退卻謙讓的美德,那麼哪裏會發生什麼打官司的事情!既然已涉足官司了,則情之所在,即法之所在,誰是誰非,司法辦案的人自有權衡,何勞旁人代為亂嚷亂叫!那些奸詐狡猾的人明明知道自己理虧,卻唯恐不能僥幸獲勝,於是想入非非,希望能向有效之勢請求援助。被請托的人或者貪其金錢的誘惑,或者有感於情誼之私,為之奔走,為之疏通,顛倒黑白,欺騙長官,助長奸民枉法之心,這是罪惡之一。給予長官玩弄法律的把柄,這是罪惡之二。使無罪的一方失去法律的保障,這是罪惡之三。而這種人的品格,也就墮落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了。所以,為兄我從前在家鄉益陽的時候,對於凡是為了打官司而請托我幫忙的人,總是婉轉謝絕不予答應。我看到那些可以不通過打官司來解決的事情,也僅僅做些調解勸說的工作,使其小事化了而已。
我自到任以來,案件材料堆滿了桌子,打官司的案件很多,倘若每個案件都有人找關係說人情,而辦案的人如果唯權勢者之馬首是瞻,那麼法律就等於棄置無用之物了,那麼含冤的人又將向何處申訴呢?《論語》說:“自己做不到的,不要強加於人。”為兄我正深深害怕替他人說情,而對托人說情這樣的事情則是我向來所厭惡的。黃四竟敢以這件事相請,所以我在回信中對他進行了嚴厲的指責。弟弟你們在家鄉,對於打官司的事不要參與其中。對於那些請你們說情的人,千萬不可曲從其情。因為,幫助理直的人說話則會被他人記恨,幫助理曲的人說話更會違犯法律。對於這件事,你們努力去做,謹慎對待吧。
[評析]
在封建社會,人情大於法律,人治超過了法治。有錢能使鬼推磨,人情代替天理法則,冤案、假案層出不窮。胡林翼作為一位正直的官吏,從其經世致用的實學精神出發,對於那些為了打贏官司千方百計找關係托人說情的現象深惡痛絕。因此,他對於家鄉人黃四在來信中請求為其打官司說好話的行為,不僅在回信中給予嚴厲指責,而且告誡諸弟在家鄉千萬不要介入其事。這一依法辦案、秉公處事的作風,與當今那些貪贓枉法的貪官、庸官們無疑形成了鮮明對比。做官要公正清廉,做官要秉公執法,做官要為民請命,這是當今社會特別需要的,希望那些從政做官者從這篇家訓文字中得到一些啟迪!
誡子侄不為“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