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元英、馮君衡、王婉婷等人同時瞪圓了眼睛,不理解地看著李禕。
馮元英、馮君衡兩人覺得給馮氏和冼氏才分四分之一有點少,給李家分四分之一他們沒意見,因為畢竟技術都是李禕的,這些產業也是李禕想出來的,可憑什麼太原王氏要分三成?
王婉婷也沒想到會給太原王氏這麼大的份額,或者說她最好的設想就是三家各占三成,剩下一成用來打點朝廷各級官員,沿路給山賊水匪交買路錢,但是給掌櫃的和夥計股份,這是什麼鬼?
馮元英首先問道:“禕兒,為何要給給掌櫃的和夥計股份,從沒有過這樣的道理啊?”
王婉婷也道:“是啊,李公子,這些掌櫃的和夥計都是家裏的奴仆,有賣身契在手上的,他們都忠心的很,沒有必要給他們股份的。”
李禕知道,唐朝這時占統治地位的,還是貴族地主階級,無論關隴軍事貴族,還是五姓七家這樣的這樣的世家高門都是一樣。
他們占據了大量的土地和各種資源,擁有大量的佃戶和奴仆為他們生產勞作,特別是奴仆,毫無社會地位,卑賤到了極點。
就連律法也規定奴婢賤人奴婢賤人律比畜產,他們是屬於貴族地主的私人財產而不是人,哪有一件財物也擁有股份,與主家平等地位的道理。
李禕耐心解釋解釋了一番積極性,主觀能動性的道理:“……其實不需要給他們太多,卻能讓他們因此有巨大的認同感和積極性,更加用心的做事,創造更多的利潤。
這些事也不是現在就要確定下來,我們不妨做個試驗,若是效果不錯再確定下來,反之則把這些錢用來擴大產業好了。”
一聽李禕這麼說,馮王兩家也不在說什麼,反正做個試驗罷了,而且李禕說的花一點小錢真能換取掌櫃夥計們更用心做事,貌似也還不錯。
接下來,三方又商議了一些具體的合作分工內容,運作細節,算是一拍即合,達成了一個初步的協議。
當然,事情之所以這麼順利,最重要的原因還在於三方要合作的產業太賺錢了。
白砂糖、冰糖,香料十三香這些產業可以獲得比原來高十倍,幾十倍的利潤先不去說他,畢竟這些都是有錢人才消費得起的。
單說每個每天都要吃到的食鹽,本來馮元英和王婉婷他們覺得,李禕能生產出成本隻需二十文左右的精鹽,就已經足夠逆天了。
可就在剛才李禕卻口口聲聲說道,自己有本事生產出成本隻要四五文一斤的精鹽,而且質量不比木炭吸附法製出來的精鹽差。
李禕的新辦法就是曬鹽。
長期以來中國都是用煎煮的方法獲取食鹽,海邊就煮海為鹽,靠近鹽池就煮鹽池水位鹽,有鹽井的就煮鹵水為鹽,反正都是煮。
這種辦法耗費大量的柴草不說,產量還低,質量也差。
在原本的時空中,這項落後的技術還一直要用到宋朝,貌似到了明朝才被曬鹽法取代。
“我們隻需找一處無人的海島,用水泥在海灘潮水線上修建一個個海水池,潮漲時將水閘打開,將湧入池中的海水關住,就能在陽光和海風的作用下,讓海水慢慢曬幹,變成鹽霜。
如此減少柴薪的費用,製鹽的成本至少能減去七成,而且相比煮海為鹽,產量也能大大提高。
隻要我們能將這項技術保密,就能源源不斷生產出大量的成本隻有四五文一斤的精鹽來。
到時候不管是賣一貫五百文一斤,還是慢慢將價錢降到三四十文一斤,我們都能源源不斷獲得巨額財富,等於擁有了一座永不枯竭金山。”
當然曬鹽技術也不是李禕說的這麼簡單,除了在漲潮時將海水關住吹幹暴曬之外,還需要有一條淡水小河,在鹽霜析出後,用清水將曬鹽池衝上一遍,將池中的苦鹵衝走,這樣曬出的食鹽就不會有苦澀的異味了。
不過這些李禕沒有說,馮元英和王婉婷等人也沒問。
既然是核心技術,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李禕打算到時候從冼氏的人裏麵,挑選一些一些放心可靠的,長期守在島上。
商議完這些事情,待王婉婷和王海賓離開之後,李禕有拉住馮君衡和馮元英安撫了一番,表示自己一家和馮氏冼氏其實連在一起的。
三家加起來利潤占了一半,卻隻能經營嶺南這麼大一片地區,太原王氏要經營那麼大的市場,掌握的渠道和人脈資源又那麼多,隻占三成其實已經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