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罰後又“知法犯法”勤上光電上市後迅速隕落
資本市場
作者:丁弋弋
違規者的膽大妄為令人咋舌。
3月24日,勤上光電(002638)在網上平台舉行公開道歉會。逼使勤上光電表達歉意的是:2014年5月,該公司曾因涉嫌隱瞞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被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然而,今年3月17日,勤上光電又因隱瞞重要信息被行政處罰。
這讓不明情況的中小股東十分疑惑:“公司才被行政處罰過,監管層怎麼又罰了一遍。”
二度被行政處罰的原因是,勤上光電與第一大股東勤上集團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而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記者注意到,勤上光電再涉違規的時間是2013年和2014年,也就是說,在監管機構已關注該公司並開出罰單的情況下,勤上光電故態複萌。
恐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勤上光電是中國LED照明行業龍頭企業之一,於2011年12月在深交所中小板掛牌上市,但此後三年多的時間內問題不斷。
此番受到監管處罰,起因是勤上光電與大股東之間存在金額高達18.27億元的非經營資金往來,但卻未履行信批義務。
根據廣東證監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決定書》),2013年、2014年,勤上光電累計向其勤上集團劃轉資金18.27億元,勤上集團及其子公司則分別累計向上市公司劃轉10.29億元、7.98億元。
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勤上光電對此沒有告知投資人。
為此,今年3月17日,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責令勤上光電改正,給予上市公司、時任公司董事長李旭亮、案發時的前後兩任財務總監毛曉斌和胡玄跟,以及時任董事會成員溫琦警告處分,並分別向其處以50萬元、30萬元、15萬元、10萬元、3萬元罰款。
“如果定價公允,可能就隻是信披問題,否則就構成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法律界人士指出,從支付利息的情況來看,以及非經營性往來,應當是勤上集團動用了上市公司資金,如果已全部歸還,其性質已構成挪用上市公司資金。
在已有公告中,勤上光電並未披露資金往來的時間、構成、使用期限等詳細情況,亦未說明上述資金往來性質。僅稱勤上集團已為此支付利息2800.83萬元,截至去年底,雙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餘額為零。
如果按照使用期1年計算,勤上集團使用上述資金的年化利率僅為1.6%左右,而這遠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2014年11月央行降息前,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6%。即便按下浮20%的下限計算,1年期貸款的年化利率亦為4.8%。
在此期間,勤上光電自身經營每況愈下。業績快報顯示,該公司2014年實現營業收入9.26億元,同比下降18.73%,實現淨利潤3122萬元,比上年大幅下降75.19%。而在2013年,該公司實現淨利潤1.03億元,同比下降1.17%。
“勤上集團負的利息是什麼時候進賬的,上市公司又是什麼時候劃轉,為什麼當初不公告?”有投資者質疑,如果按照市場公允價格計算,勤上集團所付利息,根本就不足以支付上述資金成本。在公司經營顯著下滑的情況下,大股東還以如此之低的成本,挪用上市公司資金,令人不能接受。
資金來源生疑
巨額資金往來,使得勤上光電淪為其大股東的提款機。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和2014年9月,勤上光電總資產為31.8億元、32.75億元,淨資產則為22.7億元、23億元。據此計算,上述資金已分別達其同期淨資產的80%以上。
在勤上光電業績大幅下滑的情形下,它劃轉給勤上集團的巨額資金,勤上光電從何籌集而來,是此事的另外一大疑問。在公告中,前者沒有進行任何說明。而從公開的信息來看,它不具備這樣的資金能力。
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13年和2014年6月底,勤上光電貨幣資金分別為16.02億元、15.34億元。即便是在2012年底,其貨幣資金也不到17億元。
勤上光電自身現金流並不見得十分充裕。2013年和2014年前三個季度,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為1332萬元、3945萬元。在2014年三季報中,該公司甚至連貨幣資金情況都沒有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在向勤上集團劃轉資金期間,勤上光電並沒有對外融資。記者查閱公告發現在,2013年—2014年,該公司沒有任何對外融資紀錄。2014年7月,勤上光電披露定增預案,擬以12.3元/股發行股份募集資金,但此事至今沒有實質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