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要是談戀愛像籃球比賽一樣就好了,裁判站在中央,吹一聲口哨表示開始,時間一到就結束。
我在那個微涼的午後被吵醒,四月,弄堂裏的薔薇全都開了,紅的白的一團團,煞是好看。我們這幢小樓正在上演貧民生活大重奏,三樓的小嬰兒在哭,五樓的中年婦女在教訓兒子。我的父母在吵架,而對門在聽錄音機。我用力地捂住耳朵,但也還是不行。噪音好似瘟疫一般從四麵八方湧來,我忍無可忍,穿過正在摔碗的父母去踢對麵住戶的門:“喂,你還讓不讓人睡覺啦?!”
“吱”地一聲,門被打開一條小縫,從裏麵探出了一個腦袋來。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程嘉南,1999年,我十四歲,童年剛剛結束,青春期正在開啟。細胳膊細腿,穿著一條去年的舊裙子。因為寫作業寫到一半睡著,臉被書壓出了幾道印子。亂糟糟的頭發,額頭上冒出了兩粒青春痘。窗外是白花花的太陽,令人恍惚。
而那一年程嘉南已經是二十歲整,身高一米八三,長頭發遮住半張臉,穿一件天橋上買來的農民款白背心。但這絲毫也擋不住他逼人的英俊,濃黑的眉毛,兩隻鑽石般亮晶晶的圓眼睛。我看著他,愣一會兒說:“把門打開。”
“憑什麼呀!”他翻翻白眼:“你讓我開我就開,我這裏又不是公共廁所。”
“再說,就算是公共廁所還得交費呐!”他又補充。
“你開不開?”我雙手插腰,如同一個罵街的潑婦。
“不開。”
我盯著你看了一會兒,使出最後的絕招——坐在地上,放聲大哭。哭是一個十三歲小女孩麵對一切困難的殺手鐧,沒有人會相信鱷魚的眼淚,但絕對會有人相信女孩的眼淚,因為女孩的眼淚像春天的河流,輕易就能融化人們冰冷的心。他果然是懵了,舉手投降:“好好好我開門,你不哭了行不行?”
我掛著淚咧開嘴笑,他轉身不再理我。
那是我第一次進他的房間,他的家同我家格局一樣,但是要亂很多。1999我尚不知這世界上有一個詞叫搖滾青年,所以他滿地的磁帶和滿牆的海報把我給震住了。牆上帖得密密麻麻,四麵八方都是一雙雙叛逆的眼睛。有一些是唱片封套,還有一些是雜誌上剪下來的圖案。這些大小不一的紙品拚湊成一副奇妙的拚圖,而窗台上擺著一台老式收音機。音量應該是被扭到了最大格,震耳欲聾。
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走,他卻不顧待客之道,隨心所欲地跳回床上彈吉他,扯開嗓門跟著錄音機裏的崔健一起唱:“我獨自走過你身旁,並沒有話要對你講,我不敢抬頭看著你的,噢,臉龐……”
他刻意模仿著崔健粗粗的嗓音,真是要多難聽有多難聽,估計心髒稍微脆弱一點兒的人聽到當場就會被折磨死。我捂住耳朵尖叫:“別唱啦,難聽死啦!”
他挑起一根眉毛頗有些得意地說:“不愛聽別聽,又不是我請你來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