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描寫豔情的尺度(1 / 1)

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在2005年一次演講中說,“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孫子,是懦夫,是可憐蟲,但在寫時,我是賊膽包天、色膽包天、狗膽包天。”

莫言大師十分坦誠,一語道破書裏書外兩重人生。

為了塑造本書中的大色鬼曹德(曹操)的形象,筆者也顛覆了平日裏溫文爾雅、高風亮節的姿態,“包天”了一回。

大家知道,網站對於創作是有要求的,明確規定“不能出現涉黃、涉政、涉暴、危害社會穩定、違反法律法規等有害信息的內容”,違規章節是會被鎖住的,嚴重違規的作品是會被刪除的。

為了章節不被鎖住,作品不被刪除,作者使用語言文字的時候一定要非常謹慎,慎之又慎。既要把人物特性表現的淋漓盡致,又不能觸及高壓線,尺度的拿捏就非常重要,下限的設定也很有講究。

筆者認為,使用“此處省略多少多少字”這種手法不但破壞了的整體性,還有故弄玄虛之嫌,因此棄之不用。一定要反映男女之間那種事情的時候,會盡量找一些形象生動的成語一筆帶過,既有畫麵感,又不顯得淫穢,這大概是一個比較折中和有效的辦法。

魯迅先生說,一部《紅樓夢》,“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

可見,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作者創作一部作品,可作者本人並不知道讀者最關心的是其中的哪個部分,因為讀者所關心的內容,隻和讀者本人的興趣與個性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