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州糧商在之後的幾天內對我提出的官府鹽礦承包製,流露出了他們高度關注的姿態,作為益州官商的第一次合作項目,這個官府鹽礦承包製成了我與益州糧商之間所架設的一座橋梁,很多年後這個無形中的橋梁也把我和益州糧商因為利益綁在了一起。
我的本意並不是向益州王家所說的那樣吞並他們的財產,相反我提出的官府鹽礦承包製其實是一支橄欖枝,這個承包製最終利益的四六分成也體現出了我的誠意。
曾幾何時一位經濟領域的哲學家曾經說過這樣的話,沒有永遠的聯盟,隻有永遠的利益,而我現在所做的,就是用利益把這些益州糧商一起捆綁在我的戰車上,讓未來的蜀國能夠越走越遠。
雖然還有很多益州糧商對這個官府鹽礦承包製還是抱著小心謹慎的狀態,不過一些有實力的糧商已經開始了和官府的接觸,益州鄭家和金家在楊村酒家的時候,就已經當眾拍板,用實際行動加入到了這個官府鹽礦承包製中。
他們也是最早加入到這個製度的益州糧商,糜家在陳家大院裏,遊說其他的益州商賈,這個效果雖然不是怎麼好,不過陳家和王家已經表示資金入股,對於這樣一個結果,我早已經計算在內了,畢竟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還是要有足夠的勇氣的。
益州多山鹽,而且這些山鹽很多屬於裸露在外的山鹽礦,采鹽古就有之,很多益州百姓其實就是靠販賣私鹽養家糊口的。
在古代 鹽是十分重要的.清朝以前是冷兵器時代,最重要的是鐵,而鹽和鐵是處於同等地位的.鹽與鐵始終是古代中國政府實施專賣的。
中國封建社會政府為打擊富商大賈,增加財政收入而實行的對鹽和鐵的壟斷經營政策。起始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對鹽和鐵一起實行專賣。
秦商鞅變法,控製山澤之利,也實行鹽鐵專賣。當時的山海之產主要是鹽、鐵,官府壟斷經營,寓稅於價,使人民避免不了征稅,又感覺不到征稅。漢初開放民營,使經營鹽鐵的商人富比王侯。
漢武帝迫於財政壓力和對商人“不住公家之急”的反感,在桑弘羊的主持下“籠鹽鐵”,將鹽鐵的經營收歸官府,實行專賣。在產鹽和產鐵的地方,分設鹽官和鐵官進行管理。
鹽專賣采取在官府的監督下由鹽民生產,官府定價收購,並由官府運輸和銷售。鐵專賣采取官府統管鐵礦采掘、鋼鐵冶煉、鐵器鑄造和銷售等一切環節。東漢時取消鹽鐵專賣,實行征稅製。
我現在做的事情其實是本末倒置,重新走了漢武帝的老路,不過那個時候的漢武帝把開采鹽礦的所有權力都交給了漢時的商人,才讓這些商人逐漸的坐大,為了避免這些事情的發生,我借用了後世的股份承包製的框架。
這些益州糧商因為山高皇帝遠,為虎作倀貫了,又加上劉璋昏庸無能,這個販賣私鹽在這裏,早已經是形同虛設,不過在我上台以後,雷厲風行,處理掉了這些益州糧商中鬧的最凶的幾個,這才把益州糧商的氣焰壓下去。
我不僅在短時間內借助軍隊的力量以朝廷的名義收回了各地被糧商們霸占的鹽礦,更是借助自己益州牧的權力以及糜家和荊州商人和汝陽商人的經濟與這些益州糧商們大幹了一場。
前幾天的楊村酒家的宴請會,自然是這些益州糧商們的謝罪狀,沒有了官府的保護,這些益州糧商在同行的競爭麵前,占不了一點的便宜,甚至被荊州糧商和汝陽商人聯起手來反打一耙。
蘿卜加棍棒的政策也是我們打擊益州商人囂張氣焰的砝碼,在打擊過後,我就拋出了這個官府鹽礦承包製,商人唯利,雖然古代的商人不像後世商人那樣奸詐狡猾,但古時候的商人對於利益的渴望,有著我們現代人想象不到的瘋狂。
現在我把這個官府鹽礦承包製推向了這些商人,一方麵也是為了蜀國的經濟基礎著想,另一方麵,當然是為了平息益州糧商對於我的強勢態度的不滿,隻不過這個官府鹽礦承包製竟然隻有四家捧場,這點是讓我始料不及的。
萬事開頭難,我對這個官府鹽礦承包製可是抱有十二萬分的信心,這六四分成的利潤其實是有很多水分的,加入的糧商越多,這利潤所得的比例也就越少,其實這官府鹽礦承包製不過是一個煙霧彈而已,我的真正目的,就是在不增加賦稅的情況下,積攢更多的戰爭資本,讓這些商賈們心甘情願的為戰爭買單。
戰爭說白了就是打錢,誰的資本厚,誰就可以展開先手,對於向我這樣的老革(老軍閥)來說,沒有資金的戰爭可是非常痛苦的,我可不想出現昔日曹操分士兵口糧,之後借刀殺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