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EPC項目中總承包方的工程變更管理
管理錦囊
作者:杜樹宇
【摘要】總承包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容易遇到較一般的工程項目更多的問題,其中涉及到工程變更的更是缺乏係統成熟的經驗可借鑒,本文提出在此類EPC項目中有關工程變更管理的幾個方麵問題及其改進建議的探討。
【關鍵詞】EPC項目;工程變更;簽證
一、引言
自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2012版《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於2012年5月1日正式實行以來,我國工程總承包市場的管理又有了更詳細的規範依據。EPC項目作為工程總承包的一種重要方式,以其獨特的管理模式和運營方式廣受建設領域的關注,其合同結構簡單、便於管理及項目整體效果好這些特點對發包方來說更具吸引力,但同時這些特點對總承包方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實際上總承包方在對項目的管理過程中確實容易遇到較一般的項目管理更多樣的問題,其中涉及到工程變更的管理更是缺乏係統成熟的經驗可借鑒。筆者以親身參與某化工企業某產品生產線建設的EPC項目的經曆,提出在此類項目中有關工程變更管理的幾個方麵問題及其改進建議,希望對今後此類項目的實施有所思考和借鑒。
二、EPC項目工程變更的特點
EPC項目就是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即工程總承包企業受發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服務等階段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麵負責。EPC項目的變更比一般工程項目的變更所指範圍更廣,種類很多,按變更種類有設計變更、采購變更、施工變更及發包方指示的趕工等;按變更影響有項目工作範圍的變更、施工條件的變更、工程量的變更、質量要求的變更、進度計劃的變更等。產生變更的原因也很多, 如建設單位提出的變更、開挖地基後發現原來勘探時未查明的新地質狀況、施工環境出現新的變化、由於原設計失誤或者因又有了更好的設計方案而對原來的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因新技術和知識而需改變的設計和實施方案或計劃、法律法規的修改或政府對工程項目提出新的要求等等。任何一種原因導致的對工程本身工作量、質量或工程工期進度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對工程的竣工驗收或工程價款結算產生的改變,最終都可以表現為工程變更。工程變更幾乎貫穿建設項目的自始至終,而且基本上所有的變更都會影響工程成本。EPC項目的工程變更有如下特點:
1.EPC項目較一般工程項目更容易發生變更且變更情況更複雜。這主要是因為總包合同從招標到簽合同對總包方來說大都時間非常緊迫,對潛在承包方來說能從發包人那裏獲得的資料可能非常少,沒有任何圖紙和現成的方案,隻有進度和建設成果要求。直到中標簽定總包合同時總承包方也隻有一個簡單的建設方案和粗略的實施計劃,還沒有完整詳細的設計圖,也沒有較詳細的工程造價計算依據。這不僅使得總包合同在簽訂時甲乙雙方都要冒很大的風險,而且這種在前期資料缺少情況下簽訂的合同不可避免在日後設計施工過程中會有各種可能導致工程變更的事件發生。減少這些風險的唯一方法就是盡可能多的了解待建項目各種信息,了解市場上同類或相近項目的建設指標和造價信息等,作為總包方還應盡可能掌握設計關鍵工藝指標、主要設備的選型采購和主要建材的成本價及主要施工工藝的施工資源等,全麵的進行風險識別和製定風險應對計劃。
2.無論發包方還是總承包方都會非常慎重對待工程變更的發生。工程總承包合同一般采用固定總價合同的形式,除發包人確認的工程變更、價格調整和索賠款項外,簽約合同價是不做調整的。發包方不希望導致調增總包價的變更出現,而總承包方在麵對一個個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時也要先考慮好怎樣變更才能盡量做到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