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站起來的是死神(1 / 3)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隻是大多數人的故事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有些平凡而已。

他長得很像成奎安,但他的名字叫鄭秉國。

鄭秉國很享受自己的平凡。

其實他本不該是個平凡的人。

20年前在警校念書的時候,鄭秉國甚至是個風雲人物。

從第一次接觸槍械開始,他就覺得自己對這些冰冷的東西有種天生的親切感。

他能在5秒鍾內將一把手槍拆解成一堆零件。用7秒鍾再把這些零件組裝在一起,用0.7秒舉槍,射擊。

從他走進首爾第一警察學校開始,四年裏,射擊比賽的冠軍從來沒有落到過其他人手上。

但他似乎並不願意讓自己更加出色。

除了玩槍是一種興趣,他在學校安排的體能訓練之外,從不參加任何可以提高身體素質的額外練習。

鄭秉國明白,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但他並不願意去承擔那些所謂的責任。

甚至並不願意成為一名警察。

警察這個職業於他而言,隻是一份體麵的工作。

可以讓他養家糊口,娶妻生子,然後在自己的一片小天地裏,終老一生。

畢業的時候,因為出色的槍械能力,他被選入大韓民國警察廳下屬的特殊事件專案小組,也有了自己的配槍。

他對這把屬於自己的槍,可說是愛不釋手。

甚至可以說出這把槍在哪一個部位有幾條刮痕。

然而一年後,他就被調離了專案小組,成為了列車上的一名普通乘警。

因為他很膽小,遇到什麼事情,第一反應就是逃跑。

這在其它行業當然沒有問題,可作為警察,尤其是特殊事件專案小組的警察,那就會有很大問題。

做了乘警後,鄭秉國完成了自己的終身大事。

娶了釜山的一名小學教師為妻,並於次年生下了一個孩子。

旁人的眼裏,他從作為警界精英部隊的特殊事件專案小組調去做一名多數時間隻是維持乘客秩序的小乘警,多多少少會有些心有不甘。

然而,事實上他對自己的生活非常滿意。

除了和老婆孩子待在一起的時間確實是少了很多。

但在列車上,他遇到的都是些小毛賊,再也不會遇見那種窮凶極惡的歹徒,也不必再為自己的安全擔驚受怕。

一轉眼,6年過去了。

他沒有想到,這一趟車上,會遇見一個持槍的歹徒。

對槍械素有研究的他,甚至一眼看出那個歹徒手上的,是一把殺傷力極大的沙漠之鷹。

這種槍很少有人會用。

雖然威力巨大,但是兩公斤的分量和巨大的後座力,非常不適合長時間的使用。

而且,它還有個致命的毛病——容易卡殼。

所以喜歡使用這種槍的人一般都有兩個特點:力量大並對槍械十分了解。

力量大自然不在乎槍的自重,並能抵禦它的後座力。

而對槍械了解,才能在它出現卡殼的時候迅速處理。

很難想象,使用這把槍的是一個看起來才十六七歲,瘦瘦小小的色狼。

但鄭秉國不敢冒險。

那可是沙漠之鷹啊,腿上挨一槍,腿肯定就保不住了。

身上挨一槍,沒有意外的話,小命就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