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局長樂了:“那好,一言為定!”
林蔭和方政委回局,立刻召開黨委會,通報了這個情況。黨委成員們一聽都樂了。周副局長還詳細地介紹了自己掌握的情況:雖然地方財政困難,可越往上錢越衝,特別是財政部門從來不缺錢花,省財政廳掌握著全省上百億資金,別說廳長,就是處長科長們也控製著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如何下撥,在不明顯違反原則的情況下,他們有相當大的自主權。至於撥給誰,就看下邊的工作了,要不,怎麼有“跑步(部)前(錢)進”的說法呢?管局長的話絕對可信。
對於接收管局長女兒的問題,林蔭有點為難。到任後,因為高翔一批警校畢業生沒能分配,公安局就再沒進人,市裏分配過幾個,也都頂住了。黨委會還為此形成一個決定,今後再錄警,一律按照公安部規定辦,公開考試,擇優錄取,以保證隊伍素質。有幾個托人要進來的,都頂了回去。可是……
可是,黨委班子大多數同誌都同意。接收一個人就接收一個唄,也沒什麼違反原則的,一下能換來上百萬資金,太合算了。大家逐一表態,都同意做這種交換。可林蔭總覺得不是回事,就問:“有人提意見怎麼辦?”牛明張嘴就說:“那還不好回答?誰能帶一百萬元資金來,咱一律接收!”
林蔭征求老靳的意見。老靳搖著花白的頭發說:“林局長,你別為我為難,我兒子雖然一直沒分配,可我不能跟人家比,別說一百萬,就是一萬我也拿不出。我同意大家的意見,為了清水公安工作,就妥協吧!”
在這種情況下,林蔭也不再堅持。靳書記說得好,一切都是為了清水公安工作。於是,再次找到管局長,問何時上省。管局長說,你們準備一下,越快越好。林蔭問準備什麼,管局長說:“總不能空手套白狼吧,我去年給我們財政局蓋家屬樓要三百萬,還送了二十萬元呢。要是給別的單位要錢,他們最起碼得拿出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做活動費,多的拿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你們公安局想要一百萬,空手去怎麼能行呢?我知道你們沒錢,但三萬兩萬怎麼也得拿吧!”
林蔭為此征求方政委的意見。方政委說:“這種事不能咱倆定,得上黨委會!”
黨委會上,絕大多數同誌同意,唯有老靳輕輕搖著花白的腦袋說:“我得把看法提出來,這可是法人行賄呀,是嚴重違紀甚至違法,我看,應該三思而行。”可是,他的話被一片反對聲所淹沒。牛明的聲音最大:“屁,這種事多了,你看誰出事了?別說給人家三萬兩萬,就是三十萬二十萬,還落七八十萬呢。咱們這是為工作,也沒揣進個人腰包,出事又能怎麼樣?”看一眼林蔭:“當然,就看你們主官有沒有這個膽量了,要是怕丟烏紗帽,事還是不辦為好,咱們不違紀,也不幹工作,下半年就關門!”
其實,林蔭心裏也不同意這麼做,甚至對沒見麵的財政廳產生了反感:這成什麼了,全省人民的錢,由你掌握下撥,就成你個人的了,撥給誰還得吃回扣,也太腐敗了……可是,反感又能怎麼樣?大家說得好,為了清水公安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穩定治安,打擊犯罪……林蔭終於拍板了:“好,就這麼定了。周局長,你看上哪兒張羅三萬兩萬的,咱倆就和管局長上省!”
散會後,林蔭心中生出深深的悲哀:這算什麼呀?堂堂的公安黨委,居然研究集體行賄的事,而行賄的對象則是高層國家官員。可這又是為了工作。怎麼到這個份上了!
周副局長張羅借錢也不是件容易事。挺大的公安局,連三萬元都拿不出,說出去讓人笑話。也是該著,就在這天夜裏,秦誌劍帶領刑警大隊破了一起係列盜割供電線路案件,打掉一個七人團夥。因為這個團夥作案猖獗,電業部門損失很大,現在破獲了,他們非常高興,主動獎勵破案人員獎金兩萬元,周副局長又借了一萬元,這樣就湊了三萬元。
第二天,林蔭、周副局長陪著財政局管局長上了省城。周副局長還夾了個小皮包,裏邊是三萬元現金。其中兩萬元是送人的,另一萬元做招待費。管局長說,有一次他給某單位要錢,請兩位實權處長吃飯,加上坐陪的六個人,一共花了八千多元。話一出口把林蔭嚇得夠嗆,幾乎要打退堂鼓,還是周副局長堅持著才來到省城。
4
林蔭辦這種事完全是個小孩子,到省城後,一切都靠管局長和周副局長商量決定,他隻能暗中心疼要花出去的錢。
臨來之前,管局長先跟要找的處長通了電話,處長說:“你們來吧!”管局長說:“讓咱們去就有門兒!”到了省裏財政廳大樓外麵,管局長又打電話,處長說下班還有一會兒,手裏有個事要處理,在電話裏指定了一個飯店,讓他們去等。進了那家飯店,林蔭心發慌腿發軟,那豪華、那氣派,那服務水平,這頓飯下來得多少錢哪?再一打聽,一二樓飯店,三樓娛樂,四樓洗浴,五樓客房,完全是一條龍服務,心中更是不安。周副局長看出林蔭的心態,悄悄囑咐他:“局長,舍不出孩子套不住狼,既然來了,就別小裏小氣的,兩萬元換一百萬,怎麼也合適!”
林蔭心想:可那一百萬還沒到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