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叫花雞(2 / 3)

所以,陪林熙完成作業,許裴陽得隨時做好刷夜的準備。

不過,這次,許裴陽再次提出幫林熙做作業的請求時,林熙果斷的拒絕了,許裴陽閑的無事,翻開了筆記本,開始寫日記。

她有寫日記的習慣,從十歲開始到現在,雖然不是每天都記錄,因為有時候並沒有那麼多可記錄的東西,但是這個習慣保留了下來,一直沒斷過。

她也會偶爾翻翻以前的日記記錄,那是記錄她成長軌跡與心境曆程的有形日曆。

翻開日記本,許裴陽寫到:

今天,我並非本願的去見了一個人。

雖然我很討厭那個人,我覺得他很心機,很喜怒無常,也有那麼些變態,可是比起丟人,讓更多的人無端猜測,我寧願去會他一會,看他到底賣的什麼藥。

結果,我們聊起了過去,那對我來說是段痛苦的回憶,我以為我會像以前那樣情緒激動,甚至幻想自己會掀了飯店的桌子去抗議去發泄,奇怪的是,我並沒有。

這次,我好像講了一個別人的故事,所有我擔心發生的糟糕狀況都沒有發生,一切很平靜,反而主動挑起這些話題的那個變態好像有些反常,他的臉色越來越難看,我都有些害怕他會發什麼瘋呢。

他絕對是一個變態的流氓!一肚子壞水,以後得遠離他,讓小熙也遠離他!

不過,哼哼,我還得狠狠的一頓把他宰個夠本才能放過他。

徐瑾言,你就等著接招吧!

說點開心的,小熙今天和我同吃了一隻叫花雞,哈哈,這小妞的減肥大計被我完全扼殺在一頓美味的雞中了,我怎麼有種中大獎的成就感呢?呼呼!

明天會發生什麼有趣的事呢?再做個好夢預測一下,看是否能夠夢想成真。

署名:一隻吃錯藥的叫花雞~

許裴陽合起筆記本,寫日記用的筆還是前年外公老領導送的那隻鋼筆呢,她是個戀舊的人,所以有的東西真的會用很多年。

比如自己現在用的那個墨藍色的錢夾,是去年方叔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當時恰逢方叔來S市出差,順帶來學校看了看自己,自己開玩笑說了句自己懷念家鄉的羊肉,方叔竟然當真了,竟然還很神通廣大的在S市找了家地道的A市老板開的羊肉飯店。

許裴陽都覺得不可思議,問方叔怎麼找到這家店的,說自己待了這麼久都沒聽說過,方叔很憨厚的笑了笑,說自己是問了隨隊出差的秘書,讓他搜下有沒有,還沒想到真搜到了這麼一家,雖然地方有點偏,但是味道絕對正宗。

許裴陽愛吃羊肉,可是林熙一點不沾,說聞到那味兒就惡心的想吐,所以許裴陽一年到頭能吃到的機會屈指可數,她會遷就林熙的飲食習慣,所以方叔送她回學校的時候,許裴陽隨手買了瓶冰紅茶想去去自己嘴裏的膻味,方叔阻止了,說吃完羊肉喝涼水肚子裏會長羊毛的。

許裴陽笑方叔自己又不是小孩子,這樣的玩笑話哄騙自己可不合適,然而方叔是一臉的認真與嚴肅,說:“是真的,我還在部隊的時候,條件比較艱苦,有一次灶上改善夥食啃羊骨頭,然後有位戰友就講了自己家鄉有人吃了羊肉喝涼水,肚子裏長了羊毛,痛的送進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