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約翰(1 / 3)

聖龍大陸,狂戰士部落,這狂戰士一族原先也是住在人族地區的,後因為不信奉光明教廷、而被打為異教徒,被光明教廷異端裁判所,追殺而不得不舉族搬遷入這精靈之森、與魔獸搶食。

該族所信奉的神明是,蠻神烏爾珈士,烏爾珈士中位神,在一萬多年前,神魔大戰之時隕落。

五千多年前,該族遭到大規模的屠殺,在千辛萬苦之下才逃亡、不足一千人,來到這精靈之森。期間又不斷的遭到傭兵、軍隊的剿殺,但最終憑其強悍的戰鬥力、及在精靈皇岀麵下,人類不得踏入精靈之森,否則一律格殺!這一條令下,教廷才不得不罷手。

兩千多年前,狂戰士一族出現了一個強勢人物,在他的帶領下,狂戰一族漸漸強盛起來,人口達到了兩萬多人,如今已有五萬多人了,不過仍以村莊、部落的形式存在。他們每個村都養有十幾頭地行龍。由於地行龍吃得多、他們又都是大肚漢再加上貧窮、生活條件差,所以一直無法形成城市規模化。

七百多年前,這個強勢人物經過一千三百多年的苦修,由一名劍聖終於跨入劍神之列,於是便開始了對教廷的打擊、報複、血殺千裏,屠殺、毀掉數十個教堂之多。他也被教廷列入懸賞榜首,賞金千萬、封三等伯爵、賜光明騎士稱號。他便是如今狂戰士一族的族長大人,被大陸稱其為怒之劍神,卡羅斯!

卡羅斯族長!不必送了,我們此去不久還會回來的,你可得多準備些百草烈血酒才行!永恒道。

永恒看著這位兩千多歲的中年人!他有兩米六幾的身高,身體壯實如鐵塔、虯結的肌肉如蟒蛇般墳起,全身長滿了濃密、黝黑的汗毛,整個人跟大猩猩一般,虯髯、鋼須、方臉,給人以剛毅、威猛的感覺,但其神態卻又顯得憨厚、老實,這與傳聞中的他判若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永恒也確信他就是一憨厚、老實之人。

嗬嗬……卡羅斯笑道:永恒,無論你什麼時候來,我這裏都有百草烈血酒,隻是不準你再用戒指裝了,那樣我有再多也不夠你裝啊!

那可不行!誰叫你這酒太對我胃口了,這當真是男人喝的酒啊,我用人族的美酒以10:1的比例與你換如何?永恒道。

好,這還差不多!不過,皮魯跟你們岀去闖,你可得幫我費心管教著點,這孩子太野,該學些為人處世的知識才行,要不然他如何當好族長!卡羅斯看著永恒的眼晴道。

卡羅斯族長!你就放心好了,永恒把胸脯拍得邦邦直響保證道。接著又道:要不,讓他也弄一個怒之劍聖的稱號!

父親!孩兒跟永恒去人類社會了,您可要多保重,皮魯眼睛有些濕潤、低沉著嗓音道。

永恒看著這一幕,就想起自己的第一次,外岀打工之時,與父母道別的情景。這皮魯與其父卡羅斯、倒頗為相似,隻不過皮魯要矮了一點,兩米多的身高。想不到一劍聖級高手,竟然還像個孩子似的,他倒是很老實、憨厚,這應該是他們常年呆在大山中,不問世事的緣故吧。

永恒拿出一本獸皮書來遞給卡羅斯道:這本《聚靈篇》你拿去吧!

這、這!這怎麼可以,卡羅斯遲疑道。他身為劍神,多少還是知道有關於東方的傳說的,深知這便是東方,傳說中的功法,是可以直接修煉成神的功法,他能不遲疑嗎?

別這個、那個了!收起來,不要讓任何人知道,你們部落有這本秘笈,明白嗎?永恒嚴肅道。

皮魯!上來吧,來坐在我的金戈上,讓我帶你體會一下什麼才是真正的飛行,格力高利道。格力高利說完,手中便出現一杆金色方天畫戟。

大、大!隨著格力高利的喊聲,方天畫戟變成一杆十多丈長的,巨型金戈懸浮在空中,格力高縱身一躍站在金戈上,金戈在低空盤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