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天哥他手中拿的,竟然是判官筆?”陳虎那可真是大吃一驚了。
判官筆那可是華夏國獨有的一種武器,但那卻是極其難練的。
傳到如今,陳虎幾乎就沒見有什麼人用過這門很偏門的武器。
隻因為,判官筆要求用一支毛筆作武器,但是卻要架住大刀等長兵器的攻擊,所以首先那支筆一定是要特種材料所製,而能夠抵擋住大刀等長兵器重攻擊的材料,也不多見,所以單從製作材料上,就是一道普通所無法渝越的門檻。
再者,練習判官筆這門功夫,要求自身要有過人的手腕力,和認位打穴的超強能力,所謂寸短寸附帶,判官筆就專門近身作戰鬥,然後打人的死穴。
別看隻是一支小小的判官筆,但是如果使好了的話,那通常會給人意想不到的效果,往往是很多高手最忌憚的武器之一,也正因為練習判官筆的條件很苛刻,所以會使用這門兵器的人少之又少,但是凡是能夠在這門兵器上有所造詣的人,無不是名震一方的名家。
隻要被判官筆輕輕點在死穴之上,那人多半就會當即倒下,再也沒有醒轉的可能,判官筆在道上又有判生死的別稱。
胖子聽了陳虎的話之後,卻是氣呼呼地道:“小虎子,你不會是真以為小天天拿著一卻毛筆出來要練習書法吧?”
陳虎唯有不住地訕笑,事到如今,他總算是明白了,為什麼以前在狼牙的時候,從來沒有見過天哥使用兵器了。
因為他的兵器太過於詭異,這判官筆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則是要人命,林天不可能對自己的戰友出手,所以他在狼牙,自然也就沒有使用判官筆的機會了。
當然,上述這些可是在建立在此中高手的範疇之下,如果隻是普通人,那使用這種筆當作兵器的話,無疑是找死,你自己的筆還沒有揮出去,對方的刀恐怕就已經到了你的脖子底下了。
而林天,顯然就是此中的高手,陳虎極目而望,便見到天哥正手中拿著一支金燦燦的判官筆,在人群當中不住地遊走著,手中上下翻飛,那一支筆記被他舞出了一團金燦燦的金幕,金幕所過之處,無論是那些黑衣人身體或者是他們手中的匕首,都會被絞得粉碎!
然後,林天經過的那些黑衣人,沒有一個再能爬得起來的,陳虎驚異地看著這一幕,如果不是他親眼所見,他還真是無法想像,小小的一支毛筆,竟然是如此厲害的殺人利器。
但是,他又不免心中疑惑了,他轉頭看著胖子道:“為什麼天哥放倒的那些人的額頭之上,都會有一個大大的鮮紅的叉叉?”
陳虎那可是知道,在這樣快速地打鬥當中,天哥卻還能抽空在他放倒的敵人額頭之上,留下這樣的一個印記,那可是需要多麼訊捷的手速啊!
可是天哥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啊,人都已經死了,他這樣做不是多此一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