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主任覺得自己的天都要塌了,厄運來的這樣突然,仿佛被抽去了骨髓,一直哭一直哭,哭到沒有力氣,隻會流眼淚。怎麼想都想不通,女兒平時那麼乖巧聽話,怎麼會無緣無故跳樓呢,才十幾歲的孩子,一定是有人害她,或者是有人把她推下去的,陳主任這樣以為。
可經過了一番調查,警方人認定陳諾諾確實是自己跳樓自殺。當然是有原因的。
由於夫妻兩平時工作忙碌,很少有空關心女兒,平時也隻是檢查一下作業,大部分時間是打發女兒去看電視。詢問了班級的同學才知道,女兒一直被班級裏的幾個不老實的男孩欺負,剛開始隻是小打小鬧捉弄一下,可後來越來越嚴重。據知情同學說,那幾個小男孩經常把諾諾逼到角落,然後在諾諾臉上畫畫,後來往諾諾嘴裏倒辣椒粉,用大夾子夾諾諾臉,再後來竟然往諾諾身上撒尿。後來又有女生欺負諾諾,並逐漸升級到了拳打腳踢的地步,諾諾越來越孤僻,越來越不愛與人交流,而陳主任和妻子竟然以為是女兒太乖巧聽話,絲毫未能發現她的異常。
那天,諾諾上講台擦黑板,突然從台下飛來一本厚書,堅硬的部分正巧砸到了諾諾的腦袋,諾諾疼地眼淚直流,而台下卻哄堂大笑。一個長的高大的女生上台,二話不說就扇諾諾就巴掌,邊扇邊口口聲聲道,“你們看,你們看,她不敢反抗吧,反抗我就弄死她!”
當天下午,諾諾爬上教學樓,毫不猶豫的跳了下去。一朵生命,就這樣被摧殘消逝。
很難想象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在長達一年內經受的侮辱和傷害。那些被人嘲弄的時刻,那些旁觀者冷眼相看熟視無睹的時刻,那些想要向父母求助卻又緊閉嘴巴的時刻,是無助,是痛苦,是弱小心靈的一次次碾壓,終於,欺淩打敗了苟且偷生的可憐本能,因為生活已經不再有樂趣和陽光,那是一頁又一頁的黑暗和絕望,打破了希望。往前一邁,跌下去,就是解脫。
諾諾解脫了,可留給父母的是無限的自責和永恒的傷痛。那些欺負諾諾的人呢,他們會不會因此而愧疚?很難說。
校園欺淩,是人暴力獸性的映射。被欺淩者是校園裏看不見的弱勢群體,他們往往因為性格上存在缺陷,不合群,而遭到周圍的孤立,逐漸遭受到變本加厲的欺淩,繼而導致悲劇的發生。所以,應該怎麼辦?壞蛋都喜歡挑軟柿子捏,而如何判斷是否是軟柿子他們就會進行試探,如果你第一次第二次沒有反抗,他們就會認定:好了,這個人好欺負。他們就會一直欺負你,等到你再想反抗,那時候你已經被他們欺負地不想反抗不會反抗了。而諾諾,就是因為最開始的逃避,一步步走向深淵。
而那些欺負諾諾的學生,並沒有受到什麼實質性的的懲罰,可能在他們眼中,隻是少了一個可以欺負的人。
由於法律的庇護,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代價如此之小,可能受到的懲罰如此輕微,這也許是校園暴力真正大行其道的原因。這個社會真正迫切需要一個既能保護被欺淩者不受惡意欺負,又能保護那些欺淩者不走上歪路,還能讓旁觀者得到正確價值觀的體係。隻是,這樣的體係似乎還與我們遙遙無期。
所以,在體係到來之前,我們要先學會自己保護自己。隻要受到惡意的欺淩,你最開始就要反抗,要用實際行動告訴他們,你不是好欺負的。
而不可否認,這個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壞,你越是不反抗,他就越變本加厲。為什麼,因為他就是壞。記住了,反抗,打不過也要反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斬草除根!
陳主任失去了女兒,那最痛苦最自責的幾天,頭發,都白了。
陳主任說的時候哭得像個淚人,也把星瀾哭痛了。從小到大,星瀾最看不得別人哭,恨不能把陳主任的痛分擔過來一點點,可是還是無能為力。
星瀾的工作恢複了正常,隻是時不時發現張芳芳在惡意看著自己,星瀾早已經不怕了她,隨她去吧。工作了一天,星瀾還是覺得渾身乏累,洗澡的時候搓澡的力氣都沒有了,心想也許是上午的搬筐子傷到了元氣,星瀾自我安慰。
吃飯的時候才發現慕俞今天打了十幾個電話,星瀾心裏早就想通了,或許是自己在吃不存在的醋。滿心歡喜給慕俞打過去,電話那頭是嘈雜的聲音。
星瀾本想好好和慕俞聊聊最近發生的事情,畢竟現在自己情況穩定了,不用顧慮慕俞再有多餘的擔心。可剛接通電話就聽見慕俞扯著嗓子喊,“喂,喂星瀾嗎,你怎麼不接電話。什麼,你說什麼,哎呀不行我這裏太吵了,我們今天晚上在海邊辦了個party,你要是在就好了。我聽不見你說話啊,再晚一點給你打過去好嗎。就這樣,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