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田樸珺:專欄首次寫女性(2)(1 / 1)

娛人碼頭

上小學時,我在學校被同學欺負,手被弄破,媽媽帶我去對方家理論,但趕上同學家電視正放映著我喜歡的動畫片,一不留神入迷了。同學家長問我,手還疼嗎?我說不疼了。回到家後,脾氣火爆的媽媽,大概覺得我太沒出息,居然揍了我一頓。我痛上加痛,哭到仿佛全世界都欠我。想要尋求姥姥的安慰,姥姥卻說:“這才多大點兒事兒呀!這點兒委屈都受不了,長大能成什麼大事兒?”這句話我至今難忘。

姥姥也不是一味說教,偶爾也來把“寓教於樂”。聽媽媽說,她小時候,隔壁住了一個悍婦,稍有不順心,就站街口開罵,鄰居都躲著她。唯有姥姥,會在她罵累了時,端上碗水,問她:“累不累?渴不渴?喝完再罵?”以後悍婦仍舊愛罵人,除了姥姥。

姥姥是第一個跟我講嶽母刺字故事的人,她教我何為忠、孝。她還教我“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湧泉之恩,當一生相報。”這句話被她反複提起,現在依然是我為人處世的原則。她還總被我哀求著重複講這些故事,我的樂趣是,在她講困了,說話顛三倒四的時候,推醒她,“姥姥,錯了錯了……”

姥姥還教會我怎麼使用錢。她說,國民黨逃離大陸時,錢很不值錢,一萬塊才能買盒火柴。她說,“盛世的翡翠,戰時的黃金”,意思是,經濟好的時候,可以買些翡翠,價格總是會漲的;一旦打仗或經濟衰退,一定要買黃金。是她告訴我,看經濟興衰,有時要看翡翠價格的起落。她跟我說這些道理時,我才上小學。但多年以後,她的“錢經”還影響著我。

17歲的我終於如願去北京上學。在我臨出發那天,姥姥坐在床上,用含糊的發音,焦急地告訴旁人,要給我點什麼。阿姨明白過來,打開櫃子,拿給我一千塊錢。我堅決不要,因為不忍花她的錢。但姥姥卻含著淚,幾乎是一種乞求的眼神,一定要我收下。而那時,姥姥大多時間已意識不清,甚至糊塗,連我媽媽都不認識。但也許是本能,也許是習慣,她要對我好。下筆至此,往日情景,曆曆在目,我已情不自已,淚漫衣衫。

剛到北京上學的那個冬天,媽媽打來電話,說姥姥快不行了。兩天以後,我趕回家中,為時已晚,姥姥已變成黑白照片,掛在牆壁上。我一下懵了,在照片前長跪不起,沒見到她最後一麵,悔意與內疚湧上心頭,自此積年不去,大概會伴我終生吧,永遠不能洗刷。

這是我至今為止,最為後悔的一件事。對我最好的人,我卻虧欠最多。

我想起曾經對姥姥說:“等我長大,第一個月的工資一定給你買好多好吃的。”姥姥笑說:“等你長大,我就不在嘍。”姥姥雖愛我,但不指望回報。她一輩子不求人,連壽衣都是自己縫製的。

從沒聽她說過一句她吃的苦,受的委屈,她的故事都是我從媽媽那兒聽來的。長大之後,我常想,一個大家閨秀,丈夫早亡,年紀輕輕,帶著孩子,身處異地,別人對她的眼光會怎樣?又如何一路走來?我能找到的答案,是她總是重複的那句話:心胸是靠委屈撐大的。

時光荏苒,我總是在夢境和現實中回想起姥姥。有時打扮得美美地出門,會想起剛學會臭美的我,給姥姥塗指甲油,姥姥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話:“想當年,我也是個摩登女子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