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損兌法靈蓍(1 / 2)

【原文】

損兌法靈蓍①。損兌者,機危②之決也。事有適然,物有成敗。機危之動,不可不察。故聖人以無為待有德,言察辭合於事③。兌者,知之也④。損者,行之也。損之說之,物有不可者,聖人不為辭也。故智者不以言失人之言。故辭不煩⑤而心不虛,誌不亂而意不邪。當其難易,而後為之謀,自然之道以為實。圓者不行,方者不止⑥,是謂“大功”。益之損之,皆為之辭。用分威散勢之權,以見其兌威其機危,乃為之決。故善損兌者,譬若決水於千仞之堤,轉圓石於萬仞之溪。而能行此者,形勢不得不然也。

【注釋】

①靈蓍:蓍,草名,古人常以其莖作占卜之用。

②機危:同“機微”,細微,常指細微的征兆。

③合於事:核對某種事物。

④兌者,知之也:兌能增長知識,加深認識。

⑤辭不煩:辭要簡單而得要領。

⑥圓者不行,方者不止:圓者、方者,指計謀。如果施展巧妙的計謀,即使圓形物也不轉動,四角物也不停止,所以能打破對方的一切計謀。

【譯文】

要知道事物的損兌吉凶,可以效法靈蓍變化之法。所謂“損兌”,是一種微妙的判斷。有些事在一定情況下很合乎現實,有些事會有成有敗。那些微妙的變化,不可不細察。所以,聖人以無為之治對待有德之治,他的一言一行都要合乎事物變化的發展。所謂“兌”,就是以心、眼觀察外物。所謂“損”,就是排除不利而行之。如果對其減抑,對其說解,事情仍不順利發展變化,聖人也不會講明道理。因此聰明人不以自己的言論排斥他人的言論,辭應簡明,而心中充滿自信,意誌不亂心無邪念。遇事根據其難易程度,然後進行謀劃,而順應事物的客觀規律則是其根本。(現實中)圓的計謀實施不利,方的謀略就無法停止,這就是大功告成的前提。不論是增益其辭,還是減損其辭,都可以言之成理。用分散實力的權謀,就要發現增加威力之後所顯示的危機,並做出決斷。所以善於掌握損益變化的人,就像在千丈的大堤上決堤,又如在萬仞山穀中轉動圓石,運用自如。而之所以能這樣做的原因,是形勢變化的結果。

【延伸閱讀】

本篇主要指出了觀察分析問題的原則。“兌”就是能夠用心、眼來觀察外物的人;“損”就是能夠是排除不利而行之。“損兌”,是一種微妙的判斷,即便是最微小的變化,也不可不細察。

減損雜念、心神專一是判斷事物隱微征兆的方法,而要達到減損雜念、心神專一的目的,就需要效法靈驗的蓍草。萬事有成有敗,也有偶然巧合,之間存在的隱微變化,不能不仔細觀察,而觀察言辭要與事物結合,了解事物要做到心神專一,行動果斷就要減少雜念。因此,聖人用合乎自然的無為之道來對待所得知的情況。

當外界不讚同你的說辭時,聖人也不會強加自己的意見進行辯解,由此看來,智慧之人不會因為自己的主張而排斥他人的主張,因此能夠做到言簡意賅、毫不煩瑣,能夠保持心靜而思不亂,堅定誌向而不被其動搖。

要能夠適應事物的難易程度,為其製訂策略,同時順應自然之道來實施。策略的增減變化,都要經過仔細地討論來判斷得失,要善於揣摩對方的心理狀態,了解事物隱微的征兆,然後再進行決斷。總之,那些善於減損雜念且心神專一的人,處理事物如同挖開千丈大堤放水下流一般,又或者像在萬丈深淵中轉動圓滑的石頭一樣,能夠見微知著,以小見大,從而果斷迅速地進行決策。而僅僅通過觀察對方的容貌聲音,也能做到見微知著。

齊桓公盟會諸侯,衛國人來晚了。桓公上朝的時候與管仲謀劃如何攻打衛國。退朝之後走進內室,夫人衛姬望見君主,下堂拜了兩拜,為衛國君主請罪。

桓公說:“我沒有對衛國怎麼樣,你為什麼要請罪?”衛姬回答說:“我望見您進來的時候,邁著大步,怒氣衝衝,有攻打別國的意思。見到我就變了臉色,這表明要攻打衛國啊。”

第二天桓公上朝,向管仲作揖請他進來。管仲說:“您不攻打衛國了吧?”桓公說:“仲父您是如何知道的?”管仲說:“您上朝的時候作揖很恭敬,見到我麵有愧色,我是因此知道的。”桓公說:“好,仲父治理宮外的事情,夫人治理宮內事情,我知道自己終究不會被諸侯們恥笑了。”

桓公用不說話的方式來掩蓋自己的意圖,夫人卻憑著走路的氣質敏銳地察覺到了。可見,觀察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要善於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式進行觀察,以小見大,以事物本身規律為依據,隻有這樣,才能避免自己陷入一切片麵和假象之中,從而獲得真實、全麵的結果。

呂布是三國時期以勇著稱的戰將,但是由於他屢屢更換門庭,認賊作父,終而死於非命。呂布被擒,表麵上死於曹操之手,而實際上死於劉備之言。